四位素未谋面的纪检人悄悄做了这件事?
监察体制改革后,很多刚到纪委监委的朋友问我,在业务方面看什么书好,我常常是纪律方面、法律方面、审讯方面、文书写作方面的书籍各推荐几本。
很多人就说,案子那么多,一下子哪有时间看这么多书,有没有一本书包括你以上说的所有基本内容,我说还真没有看见过,对于纪检监察干部所需要的各种技能,市场上往往各自成书,还没见过包含几个方面的。
后来我想,能不能找几位擅长不同案件的纪检干部合写这样一本书呢?于是我、王聪、郑俊、汪忠军四位素未谋面、但志同道合的热血青年走到一起,组建了团队,想为纪检系统的兄弟姐妹们写这样一本书。
本书自2019年11月初开始动笔,至2021年2月末定稿。在长达一年多的时间里,我们不断对文章内容进行筛选和完善,每一篇文章在写成初稿后,首先由作者进行数遍修改,再由其他作者审阅,力争让每篇文章实用、经典。
在写作的过程中,我们浏览了大量的案例、判决、论文和业务书籍,请教过众多的专业人士,对于我们四位作者来说,写作的过程也是一个不断深入学习的过程,我们在其中收获颇多。
本书囊括了纪检监察干部在办理党员违纪、公职人员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案件中最常见的问题,具有较强的实务指导意义和参考价值,既适合入门进阶,也适合精进提升。
全书共计99篇文章,分为纪律适用部分、法律适用部分、证据收集部分、审讯突破部分和文书及笔录制作五个部分。纪律部分的文章由郑俊、汪忠军同志执笔,法律适用部分、证据收集部分、审讯突破部分的文章由王聪、戴奎同志执笔,文书及笔录制作部分的文章由四人共同完成。
本书主要有如下特点:
第一,体例新颖。目前,市面上关于纪检监察业务的工具书主要分为两类,纪律业务用书和法律业务用书,这样区分的好处是分类明确,但可能无法满足现阶段办案业务的全部要求。在纪委、监委合署办公的背景下,培养纪法兼修的复合型人才已是大势所趋,也是反腐败工作最现实的需要。
本书既有对违纪行为的定性量纪,又有对职务犯罪行为的定罪量刑,亦吸纳了2020年7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2020年12月25日起施行的《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2021年3月1日起施行的《刑法修正案(十一)》中的最新内容。
第二,内容全面。按照纪检监察干部应当具备的核心技能,本书共分为五个部分。
纪法判断贯穿案件的始终,是查办案件的重中之重,能谋善断是纪检监察干部的基本技能。本书的第一章主要为纪律适用部分,包含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六大纪律”的解析,“纪法衔接”“法法贯通”的相关内容,以及党纪政务处分疑难问题的探讨。
第二章为法律适用部分,既有共同犯罪、自首、立功、时效等刑法总则内容及相关概念的认定,又以贿赂类犯罪为主,拓展了事故类犯罪、为亲友非法牟利罪及渎职类犯罪等刑法分则规定的罪名。
无证不成案,证据是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本依据,是我们查办案件的主要工作。
本书的第三章为证据收集部分,无论是违纪案件还是职务违法、职务犯罪案件,对待证事实的证明标准应当是一致的,故本章主要围绕证据的收集工作展开,例如,调查的策略及手段,如何寻找涉案人员,如何调取证据,如何进行查账工作,银行对账单的查询与分析,以及如何做好同步录音录像和留置等程序性工作。同时,对贪污、挪用等主要犯罪的证据收集要点亦有说明。
言词证据作为证明案件事实的直接证据,必须通过审讯谈话等措施获取,审讯突破能力本属证据收集能力的一种,但由于其一直是查办案件中的难点,故我们将其独立成章。
本书的第四章为审讯突破部分,主要阐述了“九步审讯法”、主副审之间的配合、如何切入主题、讯问的突破口等内容。除与讯问的强制性不同外,谈话和询问工作均可参考审讯部分的有关内容。
纪检监察干部既要懂得办案,也应具备一定的“纸面功夫”,要能文能武,将工作汇总表达于纸面之上。
本书的第五章为文书及笔录制作部分,其中,既列明了初核方案、初核报告、审查调查报告等审查调查文书,又涵盖了审理报告、处理意见请示、起诉意见书等审理文书,对讯问、询问、谈话等笔录亦提供了制作要点。
第三,案例实用。本书所引用的案例,均具有权威性和典型性。鉴于监委所管辖的罪名较多,笔者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刑事审判指导案例、Openlaw、中国裁判文书网的上千份裁判中精选了多个具有代表性的案例进行分析,使读者能够站在法官和律师的角度收集证据、思考问题,并掌握裁判规律,在办案时形成内心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