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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义的火气

羽戈1982  · 公众号  · 自媒体  · 2017-04-16 09:35

正文


“正义的火气”之说,出自胡适先生。其原文曾作“正谊”,此词有一义项,可释为正义。胡适的同时代人,以“正谊”代“正义”,不乏案例。1914年1月15日,张东荪与谷钟秀等人在上海创办《正谊》杂志,一年半后停刊,张东荪曾作《正谊解》,把“正谊”称作“阴谋之降符也”、“法律之保障也”、“社会所由而立也”、“政治之救济也”、“道德之源渊也”;1963年,郭沫若赋《满江红》,歌颂从苏联归国的邓小平,其中云“半月长谈争正谊,四方公论明真相”。这两处,“正谊”皆通“正义”。前不久见人撰文纪念习仲勋,题为“但伸正谊,何惜一身”,看来“正谊”的语法传统依然有其市场。


1957年5月2日,胡适复信陈之藩,谈“勤、谨、和、缓”的治学方法——这四字经,古人用于做官,他则拿来治学。说到“和”与“缓”,他话锋一转,引出“正谊的火气”:

 

我最佩服的两位近代学者,王国维先生与孟森先生,他们研究史学,曾有很大的成就,但他们晚年写了许多关于“水经注疑案”的文字却不免动了“正谊的火气”,所以都陷入了很幼稚的错误,——其结果竟至于诬告古人作贼,而自以为是主持“正谊”。毫无真实证据,而自以为是做“考据”!

其实现代许多赞成列宁、斯大林那一套的知识分子,他们最吃亏的,我想还是他们对于社会问题某方面的一点“正谊的火气”罢?

所以你说,读我的文字“连一朵火焰也看不见”,这是很大的赞美辞,我怕很少人能承当。我是不敢承当的。(《胡适书信集》(下),北京大学出版社1996年版,第1308-1309页)

 

1961年10月10日,胡适复信苏雪林,再次谈及“正义的火气”(这次不再写作“正谊”)

 

你若记得我前年发表的“容忍与自由”,就可以明白我所谓“正义的火气”是什么。

“正义的火气”就是自己认定我自己的主张是绝对的是,而一切与我不同的见解都是错的。一切专断、武断、不容忍、摧残异己往往都是从“正义的火气”出发的。(《胡适书信集》(下),第1701页)

 

在此,胡适明确描述了他所发明的“正义的火气”之说。信中谈到其名作《容忍与自由》,不由令我浮想联翩,如勒尼德·汉德对自由的定义:“自由的精神就是对何谓正确不那么确定的精神。”顾准对专制的定义:“什么是专制?专制就是认为自己绝不会错的想法。”以及刘瑜的论断:“一切政治上的专制,它的知识论前提就是自认为掌握了绝对真理。”


将这些名言置于一处,作为参照,何谓“正义的火气”,足以一目了然。这里的“正义”,与我们平常所言的“正义”,略有差异。后者指一种价值,前者则指一种思维,即自以为居于正义(真理)一方,正义(真理)在握,甚至自视为正义(真理)的化身,于是自负、专断、独裁,不能容忍“一切与我不同的见解”。事实上,自居正义,未必就是正义,自负正义,往往陷入虚妄;况且,即便你掌握了正义,对待异己,示以火气而非和气,必将损坏正义的品质:宽容正是正义的要义之一。


这么说,并非暗示人们不要追求正义,而是提醒,也许正义只有一个,正义的面相,却不止一张,通往正义的路径,却不止一条。不要以为唯有你才是正义的孤独捍卫者,不要以为唯有你把握的正义才是唯一的答案,更不要使你手中的正义,沦为凌虐他人的工具。


胡适一生,屡屡与“正义的火气”作战。这里且说他与陈独秀的争论。陈独秀此人,可谓“正义的火气”最形象的代言人,毕生追求真理,有如夸父逐日,虽九死犹未悔,而以其一贯的自负、偏激、刚愎自用,固执己见,常常自觉真理在手,火气四射。1917年,胡适发起“文学改良刍议”,陈独秀则更进一步,呼吁“文学革命论”;对于白话文学,胡适还是一副商榷的口吻:“此事之是非,非一朝一夕所能定,亦非一二人所能定。甚愿国中人士能平心静气与吾辈同力研究此问题。讨论既熟,是非自明。吾辈已张革命之旗,虽不容退缩,然亦决不敢以吾辈所主张为必是而不容他人之匡正也。”陈独秀则断言:“改良文学之声,已起于国中,赞成反对者各居其半。鄙意容纳异议,自由讨论,固为学术发达之原则;独至改良中国文学,当以白话为文学正宗之说,其是非甚明,必不容反对者有讨论之余地,必以吾辈所主张者为绝对之是,而不容他人之匡正也。”这是何其决绝,其口气,不是火气,而是杀气。


胡适晚年谈“容忍与自由”,特地回顾此事,作为反面教材。依他的意思,容忍的一大前提,在于戒约自己决不可“以吾辈所主张者为绝对之是”。“我们受过实验主义的训练的人,本来就不承认有‘绝对之是’,更不可以‘以吾辈所主张者为绝对之是’。”


对照汉德之言,可知“以吾辈所主张者为绝对之是”,正是对“自由的精神”的严重背叛。“正义的火气”不仅关乎正义,更关乎自由,以及容忍。要化解这种火气,大概只能重提“容忍比自由更重要”。


不知容忍,就不知自由,正如不知怀疑,就不知真理,不知宽容,就不知正义。


胡适复苏雪林信结尾,建议她重温南宋理学家吕祖谦的名言“善未易明,理未易察”,“懂得这八个字深意,就不轻易动‘正义的火气’,就不会轻易不容忍别人与我不同的意见了。”这句话,1946年北京大学开学典礼,他曾公开讲过,“在场的一千多人大概至多只有几个人懂得那八个字的重要性”。寂寞的气息,溢于言表。


数十年弹指一挥间。胡适的提醒,从来被当作耳旁风。在我们生存的年代,“以吾辈所主张者为绝对之是,而不容他人之匡正”的状况,无论官方还是民间,都比比皆是,相比陈独秀、胡适当年,更是变本加厉(毋庸置疑,这个时代愈发偏激、愤怒,甚至愤怒被视为通往正义的捷径)。有时,非但不容他人匡正,反而要去匡正他人,譬如一些人自恃占据了正义和真理,从道德高地俯视众生,扫荡异己,开口便是十万火力:你为什么不忏悔?你为什么不呐喊?你为什么不签名?你为什么不上街?……


这般杀气腾腾的质问,大抵便是“正义的火气”最鲜明的表达。正义毒火攻心,正义感泛滥成灾。此刻,是不是该换一个名目呢,借用郝建先生的话,这叫“正义的戾气”。当正义露出了暴戾的獠牙,其精神便开始崩解。

 

2013年11月13日


(收入《岂有文章觉天下》,羽戈著,华夏出版社2014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