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十三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中提出,到2020年,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金额达到1800亿元。但是一直以来,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估值难、风控难、处置难的问题并未没有得到实质性解决,本文作者分析了相关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核心难点的成因,并对如何解决这些核心难点提出了自己的建议。
原标题: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的三个“痛点”分析
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强调,要发挥金融创新对技术创新的助推作用,形成各类金融工具协同支持创新发展的良好局面。目前,作为知识产权金融创新重头戏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得到长足发展,2016年,全国专利权、商标权质押融资金额合计达到1085亿元。《“十三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中提出,到2020年,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金额达到1800亿元。但是,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的核心难点——估值难、风控难、处置难,仍然没有得到实质性解决,本文试从银行、中小企业、评估机构三个角度,分析上述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核心难点的成因,以“痛点”分析的形式给出解决核心难点的具体措施。
源自银行的“痛点”
银行在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中处于核心地位,由于其产品类型多样,客户层次不同,尤其是其风控体系的严格要求等原因,大部分银行对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避而远之。首先,贷款产品涉及多种担保方式,由于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较其他担保方式更难掌控,因此较多银行不涉足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领域,即使涉足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也是以其他担保方式为主,知识产权质押方式为辅;其次,不少大型银行在客户层次上多关注大型客户,轻视中小企业,而大企业一般可提供较多的担保方式,较少选用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再之,由于银行风控体系的严格要求,部分银行虽表面上有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业务,但事实上从未执行也无动力进行尝试。
即使是介入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业务的银行,在开展业务的流程中也存在一定的问题。首先,银行从业人员由于知识结构等原因对知识产权制度的了解有一定限制,导致其对知识产权风险的把控更依赖于专业机构;其次,少数银行把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作为增信的灵活措施,将知识产权的特性当做次要因素,更注重评估值对授信额度的覆盖,认为评估报告仅提供质押物价值的鉴证功能,选取质押物时较难抓住重点;再之,少数银行由于对评估报告的轻视,自然认为评估工作价值较低,因此较多选用报价低的评估机构,甚至鼓动评估机构恶意压价。
最核心的问题,在银行对知识产权质押物价值的理解方面。传统的不动产抵押贷款中,银行会关注抵押物处置的可能性及处置金额,多数银行把这一思维方式用于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特别关注知识产权处置的可能性以及评估值与处置金额的关联,因此仅因处置难这一点,大部分银行便将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拒之门外。这一点体现了知识产权与物权的本质区别,物权对应特定的物品,大多可做为一般化、无差异的商品销售,因此较易处置;而知识产权作为创造性智慧成果或工商业标记,本质上与其他同类知识产权具有显著区别。对于中小企业来说,获得知识产权是为了提高竞争优势以获取超额收益,处置知识产权不是其持有知识产权的最终目的,正因为此,评估机构在进行知识产权价值评估时所依赖的假设前提是持续使用而非处置,在关注知识产权风险的基础上,更注重对知识产权的商业化运用。
源自中小企业的“痛点”
中小企业作为资金需求方,在知识产权管理方面存在一些问题,导致知识产权价值不高。首先,由于自身不够重视以及代理机构水平等原因,部分中小企业拥有的知识产权质量不佳,难以提升竞争优势;其次,不少中小企业获取知识产权并不是为了保护创新,而仅是为申请高新技术企业以享受税收优惠,或者获得其他政策上的便利;再之,很多中小企业的知识产权授权后管理比较薄弱,不关注知识产权授权后的运用,甚至存在不能及时缴费或续展的情况。
中小企业多为初创型企业,融资经验不足,还可能存在自视甚高的状况,导致进行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时出现不少问题。部分中小企业融资经验不足,较难处理自身与银行的各种关系,存在过度依赖银行指点和专业机构服务的情况,也存在不能很好处理商业机密保密程度的情况。少数中小企业主自视甚高,认为其掌握的无形资源价值极高,而对自身发展目标没有客观、准确的定位,导致在与银行和评估机构接洽过程中很难契合,对知识产权价值的判断较难达成一致。
同时,在中小企业内同样存在轻视评估工作的现象。不少中小企业对知识产权评估工作的专业性和难度认识不足,认为评估报告仅是简单的数字游戏,收费不应太高,导致评估报价而非评估服务质量决定评估机构的选取,甚至存在与不动产评估进行横向价格比较的情况。
源自评估机构的“痛点”
评估机构作为专业机构,在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领域起着重要作用,但是其执业质量方面存在一定的缺点,同时,评估人员与银行从业人员类似,在知识结构上存在短板。无形资产特别是知识产权资产评估的准则体系已日臻成熟,中评协继发布无形资产评估准则及专利、著作权、商标三项评估指导意见后,又于2016年发布了《知识产权资产评估指南》和《文化企业无形资产评估指导意见》。但是,评估界对无形资产评估的研究大多局限于企业价值评估中的无形资产,在该领域一般把无形资产视为一项贡献资产进行评估,以此出发得出的评估结论一般包含无形资产和其他资产协同作用产生的价值,而对不应考虑协同效用的单项无形资产评估研究较少,使评估结论不能与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的需求很好的配合。
部分以无形资产评估为主要业务的评估机构,在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业务中获利不少,却不愿对无形资产评估的理论建设做出应有的贡献,认为市场开拓重于报告质量,日常经营中宣传活动不断但业务能力较难提升。少数评估机构对无形资产评估的基本参数例如收益预测、分成率、折现率等的取值较随意且缺少依据,导致不同评估机构甚至同一评估机构内不同评估人员针对相同的评估对象得出的价值结论相差甚远。因此,相当数量的银行对评估机构丧失信任,认为知识产权资产评估毫无技术含量可言,评估结果没有公信力,对质押物进行评估起不到任何风控作用。
最严重的,少数评估机构为了占领市场,采用超低价承揽业务,以资料少、流程快为服务优势,同时以非正常速度提交报告,导致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评估竞争环境恶劣,也是银行和中小企业认为知识产权资产评估工作低价值、无用处的根本原因。
综上所述,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的核心难题——估值难、风控难、处置难是有多方面原因的,抛开知识产权的复杂性不提,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涉及三方的观念均存在需要改进之处。要解决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的核心难题,首先,评估机构要加强自身专业能力建设,在执业过程中要严守独立、客观、公正原则,同时在行业竞争中以长远为重,不为追求短期利益进行恶意竞争;其次,银行应通过积极尝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对知识产权的特性得到进一步认识,通过自身的专业提升以及对外部专业服务的判断把控项目风险,同时逐步转变对质押物价值认识的传统观念,适应知识产权金融创新的新形势;再之,中小企业应努力提高知识产权质量和使用效率,同时应积极对融资活动的规则进行了解,对自身在融资活动中的定位具备清醒的认识。
目前,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呈现出多方介入、风险共担的良好趋势,逐渐朝着产品化的方向发展。例如,安徽、深圳的“银行+担保公司”模式,北京的“智融宝”(北京IP+银行+评估机构)模式,重庆的“科技智慧贷”( 处置平台+银行+保险公司)模式,青岛的“银行+保险公司+担保公司”模式。在解决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的核心难题——估值难、风控难、处置难的过程中,各方面力量均在努力,在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动下,笔者相信以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为主的知识产权金融创新事业发展前景光明,将为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贡献核心力量。(北京智慧财富集团 丁坚 马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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