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风格主要是一个人的行为习惯,做事方式。它有两个层面:一方面,工作风格体现了科学性,怎么做一件事更高效有客观规律可循;另一方,工作风格体现了人的价值判断,人们只会选择自己认为正确的方式行为、做事。这一节,德鲁克要我们认识的是前者,也即是客观层面,有客观规律可循的“工作风格”
为什么要认识自己的风格?其目的有二:一是让自己工作的更加舒心;二是让自己的绩效更加突出。
为什么舒心?工作风格,是多年积累而形成的行为习惯,顺着这个习惯走,人就会熟悉容易,反之,则容易感到别扭。我们都体会过改掉一个习惯其中艰辛程度!为什么高效?工作风格和人的长处,有内在的统一性。一个人擅长打球,他的行为风格通常会比较有利于发挥长处。所以,认识工作风格不是目的。
认识工作风格后,发挥工作风格以促进长处的发挥,这才是目的,是关键。
可以说,工作风格就是发挥长处的一种方式。
那么我们要去哪里找到自己的工作风格呢?如果说,我们主要从取得成果的难易程度和心理愉悦程度,来判断自己的长处,那么,工作风格就主要从取得成果的方法中找到。所以,认识自己的风格主要通过持续的“自我观察”。
自我观察有两种,一种是偶然的,一种是有意识的去做。偶然,就是突然发现自己可能上午工作效率特别高,或者晚上10点之后脑子特别灵光,这也许就是我们的一种风格。不过,我们还是不能依赖这种“偶然性”,而是要有意识的而为之。
德鲁克说:“分析工作风格,继而清楚这种风格的特点,并利用它来提高工作效率”。
所以,我们还需要理解风格的特点。如何理解呢?重要的就是要参展是否有利于发挥长处。比如,我发现自己是阅读型的人,那么,我就要清楚阅读型对我意味着什么,有什么特点。这样,我就能通过提升阅读效率的方式提升工作效率,比如上个速度班,进一步提升之;告诉我的伙伴,若能给我一些阅读材料,我会更容易清楚他的想法,沟通更加顺畅等等。
也就是说,工作风格不能去“改变”,但是可以被“改善”。改变是对原有风格的一种彻底否定,后者是在对原有风格认同基础上的进一步投资,完全不同。我们说工作风格与长处有内在统一性,所以,改善的标准的在于是否有利于发挥长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