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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4月2日,网经社通过对“货捕头”(杭州常青网络科技有限公司)2024年电诉宝受理的全年真实用户投诉案例大数据分析,公布了“货捕头”2024年电诉宝消费评级数据、年度投诉数据及典型案例。
据网经社
企业库
(COP.100EC.CN)
显示,“货捕头”隶属于杭州常青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21年4月19日,注册于
浙江
省
杭州
市,法定代表人为翁宇辉。货捕头是一个”
互联网+
批发“的电商平台,将全国线下传统批发市场搬到网上批发,该平台称让客户享受在家就能逛遍全国批发市场的服务。
据网经社旗下电商
大数据
库“电数宝”(
DATA.100EC.CN
)
监测
数据显示,2024年“货捕头”共获得11次消费评级,均为“
不予评级
”,2024 年整体消费评级为“
不予评级
” 。
根据网经社旗下电商大数据库“电数宝”(
DATA.100EC.CN
)显示,“货捕头”存在问题主要为
退款问题(57.143%)、恶意罚款(14.286%)
、网络
欺诈
(14.286%)、
虚假促销
(14.286%)问题。
根据网经社旗下电商大数据库“电数宝”显示,2024年投诉“货捕头”的用户主要集中地区为
北京市、四川省、广东省、江苏省、河北省、河南省、湖南省
。
根据网经社旗下电商大数据库“电数宝”显示,投诉“货捕头”的女性比例为
14.286%
,男性比例为
85.714%
。
根据网经社旗下电商大数据库“电数宝”显示,用户投诉“货捕头”的消费金额主要在
0-100元(57.143%)、500-1000元(28.571%)
、100-500元(14.286%)等区间。
【案例一】用户投诉“货捕头”商品未收货却遭拒退 客服以破损为由拖延退款
9月19日,
河南
省王先生向电诉宝投诉称自己于9月11日在货捕头平台购买了一条
裤子
,9月12日,由于个人喜好原因决定取消订单并申请了快递拦截服务。快递拦截成功,商品被退回。但货捕头平台的客服人员以商品存在破损为由,拒绝了王先生的退款申请。且这一拒绝决定并未事先与王先生进行沟通,而商品在整个过程中都未曾被王先生本人签收或接触过。
王先生再次提交了退款申请,但货捕头平台的客服人员不断以需要联系快递为由进行拖延,持续了两天,每次他询问退款进度时,得到的回复都是正在与快递沟通。然而,当王先生主动向快递公司求证时,却发现货捕头平台的客服实际上并未进行过任何询问。
接到以上用户投诉后,我们第一时间将投诉案件移交该平台相关工作人员督办妥善处理,但截至发稿前,我们尚未收到来自被投诉平台的任何有关处理回复。
【案例二】用户反映“货捕头” 延迟发货 随意冻结代理帐号
6月15日,河北省徐先生向电诉宝投诉称其
淘宝
小店在大约五天前,通过1件代发的方式采购了一件商品,采购金额约为114元。自采购后,他一直坚持每天点击催发货。然而,在第二天,他购买的商品被平台下架。第三天,平台回复他称已经催促了商家,但并未给出具体的发货时间。到了第五天,平台建议他退款并更换款式,同时提到因延迟发货将产生的约30元的处罚,但平台的态度显得消极,双方沟通并不友好。
在沟通一分钟后,徐先生发现他的账号被冻结,紧接着,在账号被冻结的15分钟后,他的订单被平台强行仅退款处理。徐先生认为,平台应该承担因发货超时产生的约30元的处罚。此外,他还提到,他的
售后
待处理订单有10单,由于账号被随意冻结,他估计因此产生的利益损失约为4999元。
【案例三】用户投诉“货捕头”退款流程停滞 导致店铺被判罚影响运营
6月5日,浙江省李先生向电诉宝投诉称自己于4月20日至5月25日期间,他的店铺商品主要通过“货捕头”平台进行上货。他发现,当客户购买商品后申请退货退款,一旦货物退回至“货捕头”,退款流程便陷入了停滞,至今合计未退还金额已达808元。李先生表示,由于圆通快递发货存在持续的延迟问题,他的
拼多多
店铺因此被平台判定为虚假发货或延迟发货,进而遭受了300至400元的罚款。这些问题不仅影响了店铺的正常运营,还导致了无法继续开店的经济损失,李先生对此提出了4000元的赔偿诉求。
【案例四】用户投诉“货捕头”开店课程涉嫌诈骗 未签署合同
4月10日,李女士向电诉宝投诉称自己于2024年4月10日从货捕头网站购买创业班开店套餐,结果
客服
从头到尾只回复了一些官方模板话术,根本和他说的效果不一样,说李女士买的是基础套餐,基础套餐的东西和不花钱就是一样的,问他商品上传后面料怎么填写,他让李女士自己去联系源头供货商。
而且让李女士指定上传杭州仓库的东西,别的仓库的尽量不要铺货,但是交钱之前他不是这么说的啊,说什么老师会全套给自己讲解流程,结果什么都没有,和不花钱一样, 这不是
霸王条款
么,多问一句就说套餐就是这样的,这个钱花了就不能退,也没有给李女士签署任何合同。
1月14日,
广东
省王先生向电诉宝投诉称自己于2023年12月13日在货捕头平台购买一件衣服,价值28元。衣服货源链接图片显示是有腰带的,且货源详情页没有标注不配腰带,但王先生收到后因实物与图片不符没有腰带,进行退退货退款,商家于12.20签收退回货物。
之后王先生多次联系平台商家,一直不给我们处理退款。货捕头平台说他们是从档口拿的货,档口不处理退款,但王先生表示自己实际是和货捕头平台存在的交易关系,所以档口退不退和自己没有关系,需要货捕头平台去和档口协商处理。且王先生于1月9日在全国12315进行了
投诉
举报
,当地时间监督管理局于1.12给我们
来电
称档口同意退货退款的,但平台并未将衣服给档口拿过去。
在“2024年全国产业电商消费评级榜”中,1688、货捕头获“
不予评级
”。
国内知名网络
消费
纠纷
调节平台“电诉宝”,携手“一带一路”TOP10影响力社会
智库
网经社电子商务
研究
中心发起“2025第十四届网络消费315调查行动”。
行动通过:1)系列数据
报告
发布,为消费者揭开迷雾;2)发起主题调查行动,剖析网络消费“重灾区”;3)发布315消费预警,避免雾里看花;4)启动315大模型前瞻,AI介入分析平台性价比;5)开启315行业风险大预测,各行业问题“一网打尽”;6)典型案例披露,避免“重蹈覆辙”;7)电诉宝“云315”平台联动千家网络公司,为用户“保驾护航”;8)全国近5000注册
媒体
记者
联动这八大方式,以舆论监督为鞭策,驱动行业健康发展。
【
法律
合规
成果】
网经社在消费
维权
、
立法
等方面也取得不少成果,并得到有关部委、消协的肯定。如2020年网经社出席国家市监督总局在京召开的“互联网企业创建无传销网络平台
座谈会
”,发布国内首份《中国社交电商合规研究报告》;2017年承接
浙江
省工商局、浙江省消保委委托的“
跨境网购
消费者权益保护课题”;2016年承担承接
国家工商总局
和浙江省工商局“全国网络
交易平台
合规审查”调研课题项目;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消费者权益保护局、中国消费者协会指导,与《中国消费者报》举办的“促进电商发展指导网络消费”座谈会上,发布《2016年中国消费者网络消费洞察报告与网购指南》。2024年9月25日,浙江省消保委第四届专业委员会专家聘任仪式暨浙江《消法》实施办法修改座谈会在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举行,网经社电子商务研究中心主任
曹磊
受邀参加,并获聘浙江省消保委第四届电子商务专业委员会专家。
2013年,网经社受邀出席
中国人民银行
金融
消费权益保护局等举办的《
支付
业消费权益保护
研讨会
》,并做主题报告;发起“2010中国网络传销不完全调查”,并发布中国首份网络传销调查报告《2010中国网络传销调查报告》,推动国家工商总局、公安部、工业和
信息化
部、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监会等六部门联合行动。
【小贴士】
国内知名网络
消费纠纷
调解
平台“电诉宝”
(315.100EC.CN)
运行10余年来,与全国近千家网络消费平台建立对接,影响1亿+网络消费用户,新系统实现一键投诉、24h在线、自助
维权
、同步直达、实时处理、进度查询、评价体系、
法律
求助、
大数据
分析等诸多功能。目前,平台“绿色通道”服务向广大网络消费平台开放,平台可自主申请入驻,实时受理、反馈和查询用户
满意度
评价。为了更好地营造公开、透明、健康的网络消费投诉环境,“电诉宝”公开版已正式上线,新增用户投诉实时受理动态、月度平台投诉量TOP10、热点投诉地区、投诉榜(依据投诉量排行)等模块,让投诉过程透明化,一手掌握信息动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