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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总统推选制度变化与特朗普的回归

时政国关分析  · 公众号  ·  · 2025-03-06 08:00

正文

本文全文刊发于 《世界经济与政治论坛》 2025年第1期

作者简介

李泽生 ,昆明理工大学外国语言文化学院副院长,副教授、硕士生导师。在《当代世界与社会主义》等核心刊物上发表论文20余篇。主持省部级项目1项,参与国家社科基金项目4项。

李嘉健 ,昆明理工大学外国语言文化学院研究生。

摘要 Abstract

特朗普锁定共和党总统候选人提名后,通过竞选辩论逼退拜登,最终在 2024 年总统大选中大胜临危受命的哈里斯。他的成功和回归是其对共和党平台极致利用的结果。而美国总统推选制度的去精英化,尤其是初选的去精英化,是特朗普对政党平台进行极致利用的前提。因为去精英化,政党精英们失去对总统推选进程的主导,两党组织功能减退殆尽,沦为由可选性所主导的平台。特朗普将对政党平台的利用推高到前所未有的程度,这可能会诱使更多人效仿,进一步加剧两党政策“因人而异”的倾向。总统的产生已经更多地是基于民众的“任性”选择,而不是政党的组织保障,这是分析 2024 年美国总统大选结果以及观察未来一段时期美国大选政治时不能忽视的。

关键词 Keywords

美国总统 特朗普 总统推选制度 政党平台化 去精英化 共和党






在美国总统职位上我行我素、横冲直撞四年后,唐纳德 ·特朗普( Donald Trump )在 2021 年年初“叫冤”离开白宫。他也被认为是美国历史上最不像总统的总统。但是不到四年,官司缠身的特朗普带着怨怒,在共和党党内竞争中势如破竹锁定了总统候选人提名,通过竞选辩论逼退乔·拜登( Joe Biden ),最终在总统大选中挫败临危受命的卡玛拉·哈里斯( Kamala Harris ),实现了“王者归来”。那么为什么这位最不像总统的个体能成为美国总统,并且在寻求连任失败四年之后还能卷土重来?他的成功会对美国政党和总统政治产生什么样的影响?

本文认为最主要的原因是,由于总统推选制度的去精英化,美国两个主要政党成为完全服务于胜选的平台,而特朗普展现了到目前为止对政党平台最极致的利用。本文首先回顾特朗普的崛起和回归的主要原因;然后考察总统推选制度的去精英化如何导致美国两个主要政党的组织功能减退殆尽;最后聚焦特朗普对共和党平台的极致利用及其再次赢得总统大选对共和党和美国总统政治的可能影响。

一、特朗普崛起及回归的主要原因

特朗普在白宫横冲直撞的表现,尤其是其支持者在他第一个任期末冲击国会大厦,触发了美国朝野对美国民主,尤其是总统推选制度的 “灵魂拷问”,部分人士开始讨论如何防止类似特朗普的人物再次入主白宫。但在这些讨论尚未得出结论时,特朗普却已卷土重来,并最终赢得 2024 年总统大选。无论是 2016 年还是 2024 年,特朗普的表现在颠覆许多观察家预判的同时,激起了更多的分析。这些分析可以分为两大类:一类聚焦个体性因素,主要回答为什么在看起来不可能的情况下,特朗普却获得成功;另一类关注结构性因素,主要回答是哪些因素为特朗普或者类似特朗普的人物的成功提供了基础条件。

(一)个体性因素

个体性因素大致可以分为两项,即个人特质和政策主张。在个人特质方面,相关分析主要突出特朗普的交流风格。萨拉 ·艾哈迈迪安等最早对特朗普的风格与他的成功之间的关联作出较为系统的分析。通过与其他主要竞争者进行比较,他们发现特朗普在高调夸张( grandiosity )、 第一人称代词的使用、声音抑扬顿挫( greater pitch dynamics )、非正式交流( informal communication )方面得分最高,进而认为特朗普的交流风格是他获胜的最主要原因,而抛开这点似乎“没有理由能解释他的胜出”。另有学者认为,特朗普的自恋倾向有助于他胜选。还有学者强调特朗普的平民化乃至庸俗化的交流风格,以及此种风格与民粹主义及社交媒体的联动所带来的好处。

如果关于特朗普个人特质的分析主要关注形式层面,那么关于其政策主张的研究则聚焦于更实质性的政策内容,后者认为特朗普获得成功的主要原因是他的政策主张迎合了美国特定选民的诉求。这类研究首先从社会经济角度分析美国面临的问题,包括贫富悬殊、底层固化、族群分化等,进而解释为什么特朗普的政策主张会对特定选民具有吸引力。但对于造成这些社会问题的原因,相关学者的解释通常大相径庭:有学者认为这是在西方自由主义制度之下,人们追求机会 “平等”的结果;有学者则认为这是民权运动及“伟大社会”政策之后,民众追求结果“平等”的结果。根据其中一位学者的总结性观点,这要么是“民主”输给资本的结果,要么是资本不敌“民主”的产物。

(二) 结构性因素

结构性因素与个体性因素不是相互排斥的,前者从更大的视野总结为什么在特定的时间点上或者在特定的环境下,特定类型的个体有竞争力,从而为个体性的结果赋予必然性意义。已有的结构性解释主要关注周期性规律、时代性表现、制度三个方面。

在第一类研究中,一些美国学者认为特定类型的参选人的优势是政治周期性规律在特定时间点上的具体表现。谢韬曾系统介绍了美国政治研究中三种揭示政治周期性的理论:一是史蒂芬·斯克夫罗内克(Stephen Skowronek)有关总统权力与权威的理论,理论指出政治周期性取决于执政联盟的周期性状态及总统和前执政联盟之间的关系;二是小阿瑟·施莱辛格(Arthur Schlesinger, Jr.)的美国历史周期论,其认为历史周期性取决于美国历史上公共目的(public purpose)与私人利益(private interest)之间的平衡摇摆;三是塞缪尔·亨廷顿(Samuel P. Huntington)的美国政治发展理论,理论强调政治发展周期性取决于两项要素,即美国信念所代表的理想和美国政治制度所代表的现实之间的平衡关系。有中国学者从自由主义世界观和方法论之间的悖论出发,提出一种周期性解释,认为“美国政治的精英主义(消极自由)与普遍主义(积极自由)”的力量悬殊关系决定了周期性表现。总体而言,周期性理论强调的是一种循环关系,突出现实中的总统特征与特定时间点上周期出现的总统特征之间的吻合。根据以上周期性理论,特朗普之所以获得成功,主要原因在于他的特征吻合美国政治周期的特定时代需要。

第二类分析突出美国总统特征的历史性与时代性,研究者通常根据总统的权限和特征等,将总统分为传统总统、现代总统和后现代总统。传统总统包括从乔治·华盛顿(George Washington)到赫伯特·胡佛(Herbert Hoover),“总统主要在宪政设计框架中活动,是法理意义上的总统政治”。现代总统始于富兰克林· 罗斯福(Franklin Roosevelt),“总统可以跨越宪政设计的传统范围而成为积极的总统,是政治意义上的总统政治”。而后现代总统在权力行使方面,仍然属于现代总统,但是在风格上体现出了后现代性,“所谓的后现代总统是指总统的个人心理和问政风格是后现代风格”。关于后现代总统的研究突出了各位总统的风格,但较少分析特朗普风格为何有助于胜选,有限的分析主要突出执政环境,尤其是媒介环境变化的影响。

最后一类分析侧重于美国总统选举制度的缺陷。但是对制度缺陷的研究结论却千差万别,甚至彼此对立。有学者认为类似特朗普这样的另类人物的崛起是美国总统选举制度民主性不足的结果。这表现为选举人团制度是间接民主而不是直接民主,精英控制了两党,导致反精英情绪反弹,这种反作用力最终成就了特朗普或者类似人物。另一些学者则认为,美国选举制度不是不够“民主”,而是太“民主”,至少在形式上太“民主”,结果因为过分倚重“一人一票为代表的程序民主,导致政治游戏化,选民投票往往是发泄对前任的不满,是一种惩罚性投票”,是“无选择困境”的结果。也就是说,特朗普2016年的成功是选民对贝拉克·奥巴马(Barack Obama)执政不满的结果,2024年的成功则是对拜登执政不满的结果。

个体性解释和结构性解释是在不同的层面寻找和探究问题。前者会放大细微的特征,可能导致特朗普与其他竞选者的所有不同都是其成功原因的结论,而特朗普出尔反尔、虚虚实实的风格又增大了在个体风格和最终成功之间建立联系的难度。后者主要强调在两党轮流执政的大结构下,选民在特定选举期间更加青睐哪个政党以及什么主张或风格的候选人,但对两党内部候选人的产生关注不多。而美国大选的新现实是,党内提名已经不再是“提名”而是初选,所以大选竞争的基础性工作在党内初选中即已完成。

二、美国总统推选制度去精英化和非传统总统的崛起

本文认为,特朗普 2016 年的崛起及 2024 年的回归,最直接的结构性原因是美国总统推选制度的去精英化,尤其是两大政党初选的去精英化。从美国历史看,总统推选制度去精英化主要经历了两个阶段:党派兴起终结了美国建国初期总统推选的精英主义理想;初选改革改变两党候选人产生的方式,精英们失去了对美国总统推选过程的把关能力,由此,“局外人”可以通过直接诉诸选民强占政党,政党沦为工具性平台。

(一)党派的兴起与精英主义理想的终结

美国建国初期,建国者们在讨论政府制度大厦时的一个主导性认识是,直接民主弊大于利,《联邦党人文集》第 49 50 章就系统分析过直接民主的危害性。在职位设置过程中,制宪会议与会者遵循的原则是,职责与人选的素质要相匹配,责任越重大、越关乎全局,对履职者的要求就越高,也就越需要精英的把关。

而总统既是国家元首,又是最高行政长官,代表着国家的形象,同时也发挥着政府稳定器的作用,于是总统的产生最初依赖于充分体现精英主义的选举人团制度。精英的把关可以确保当选人的素质,进而确保国家稳定和政府形象。詹姆斯 ·麦迪逊( James Madison )认为:“政府也像一个人,如果不是真正值得尊重,就不会被长久尊重,而没有一定程度的稳定和秩序,就不可能值得尊重。”善变的结果是,美国“没有朋友尊重,成为敌人的笑柄”。麦迪逊的分析,如果结合关于特朗普的争议来看,确实是一项深刻洞见。

曾见证大革命腥风血雨的法国社会学家和思想家亚历克西 ·德·托克维尔( Alexis De Tocqueville )在游历和考察美国之后,也对其政治制度设计中的精英主义大加赞赏,他认为,“直接民主由其狂野的本能去支配,使民主就像失去父母照顾、流浪于街头、只知社会的弊端和悲惨、靠自立成长起来的孩子”。他称赞美国总统产生过程的间接性和运行的相对独立性,并声称如果采用直选,美国总统将会成为多数人手中的一种工具,会成为他们喜怒哀乐的表达,会主动投其所好、避其所恶,会屈从于他们最无聊的愿望;总统不再去引导公众,而是简单地对公众唯命是从。

当然,众所周知,华盛顿还未归隐庄园,精英内部就出现了分别以他的 “左膀右臂”——国务卿托马斯·杰斐逊( Thomas Jefferson )和财政部部长亚历山大·汉密尔顿( Alexander Hamilton )——为首的派系斗争,所以选举人团制度没有实质性地发挥作用就退居历史幕后。精英的派系化挑战选举人团制度的一个基础性前提是:精英能摒弃私人考虑,以国家利益为重。结果党派化现实最终葬送了带有理想色彩的精英主义制度安排,即选举人团制度。可以说当杰斐逊为了己方候选人能胜出,要求弗吉尼亚州的全体选举人支持一位候选人,从而开启所谓“赢者通吃”模式时,选举人团制度就宣告“寿终正寝”,因为作为该制度核心的选举人已经失去其关键的精英意义,不能独立运用其判断力。

选举人团制度的关键是,精英要承担预设的精英角色,超越派系之恶。麦迪逊认为,如果普罗大众无法克服派性倾向,那么精英阶层因为其视野、人格和判断力,在一定程度上能够摆脱派系干预,寻求共同体利益的最大公约数。遗憾的是,预设的共和国的精英最终沦为党派精英,精英制度安排还是输给了党派利益。如果说超越党派是一种理想,那么党派倾向就是一种现实,理想最终输给现实。纵然联邦党式微,共和党(即反联邦党或杰斐逊派共和党)也很快在 1824 年总统选举之后分裂为民主共和党( Democratic-Republican )和国民共和党( National-Republican )两个派别,前者以安德鲁·杰克逊( Andrew Jackson )为核心,后者以亨利·克莱( Henry Clay )和约翰·昆西·亚当斯( John Quincy Adams )为代表。随着国会党团会议提名候选人制度的终止,相应的权力和责任被部分地下放到各州。 1831 年和 1832 年,国民共和党和民主共和党先后在巴尔的摩举行提名大会,党派制度得以确立。

党派的兴起与选举人团制度的终结,总体上是一个去精英化的过程。制宪会议的参与者所预想的精英,尤其是最终能成为总统的精英,主要有两方面的特点:一是无论其能力还是社会地位,都属于杰出的少数;二是其人格修养和视野能超越党派,拥有国家(共同体)情怀。随着党派的介入,第二个条件已经无法满足,最终的人选可能还是一位能人,但已经不一定甚至不可能拥有超然的、对共同体整体的情怀了。所以党派的兴起,拉低了对于总统的精英特质,尤其是对于修养的要求。丹尼斯 ·佩克( Dennis L. Peck )认为,无我( disinterestedness )会带来文明( civility ),特殊利益和党派政治会带来粗俗( incivility )。麦迪逊在《联邦党人文集》第 10 章中也指出,对共和国的文明最大的威胁来自政权本身的特征。在一个人人自由的政体里,个人和群体都自由地表达各自的利益,派系( faction )的暴力和诽谤就会成为公共政治永恒的部分,成为政治的原料,群体间的相互攻击会成为主导的公共政治话语。托克维尔在区分“大党”和“小党”的基础上,认为派系化的小党通常因为缺乏足够的政治信仰,“没有高远的目标支撑及提升自尊”,其成员往往在行动中表现出自私的本性,他们“总是装出热情洋溢的样子,他们的言辞激烈,但其行动优柔寡断”。所以派系化本身会削弱参与者的美德,会让他们沾染上一定程度的俗气。

(二)初选改革与政党去精英化

国民共和党与民主共和党两党的竞争已经具有现代政党竞争的特征。 1831 年和 1832 年,两党先后在巴尔的摩举行由各州代表组成的全国代表大会,这是美国政党制度发展史上重要的一步,也是美国总统推举制度发展史上重要的界线。从那时起到 20 世纪 60 年代末 70 年代初的初选改革,两党以全国代表大会为平台,一直控制着总统候选人的提名,实际上保证了精英的控制权。首先,代表们由各州的政党推举产生,各州政党机器主导代表的推选,这也就确保政党精英的控制权。其次,代表大会推举过程中基于斡旋的投票也规避了意外结果的产生。以民主党为例, 1832 年大会规定被提名人须获得大会三分之二代表的支持,该项规定一直被沿用到 1936 年。

这样的制度安排固然有其弊端,比如过程不透明,但是它可确保最终的候选人是精英们所认可的成员。当然,这里的精英已经与之前的包括国会党团会议的精英有了较大的区别。一些候选人也因为产生过程中的幕后交易和妥协等,无法达到最初对总统的要求,但是他们仍经过了精英们的层层筛选,是多数精英信任的“自己人”。这样的筛选有时繁琐冗长,例如,1924年民主党代表大会用时18天,经过103次投票,才推选出约翰·戴维斯(John W. Davis)为总统候选人。以党内斡旋、妥协等方式产生总统,虽然不一定,甚至不利于推选出出类拔萃的领袖,但是能很好地杜绝另类人物的产生。奥斯汀·兰尼(Austin Ranney)如此评价道:“虽然有些政治明星会被错过,但是最终的候选人是精英们共同努力的结果。”

什么样的推选制度会产生什么特质的总统。如果说1824年之前通过在精英主义主导下的制度(尽管掺杂了党派情绪),产生的是德高望重的、在一定程度上超然的总统,那么后来通过政党机器选拔出来的总统则更有职业政治家的特点。他们总体上遵守规则、敬畏权威、尊重同僚,深谙如何利用党内的政治资源。

20世纪70年代初期美国两大政党的初选改革,无论是代表产生的过程还是代表的构成要求,都削弱了精英的控制,两个政党开始沦为竞选平台。民主党率先发起改革,紧接着共和党也开始借鉴和效仿。1972年民主党实施以“麦戈文—弗雷泽委员会”(the McGovern-Fraser Commission)报告为主要内容的改革,主要包括:各州或者选区必须通过初选或者党团会议推选代表;各州或者选区参加全国代表大会的代表要减少精英的人数比例,体现多样性。改革结果可谓立竿见影:首先,组织初选的州的数量迅速扩大,从1960年到1984年,其数量是原来的两倍,达到34个。其次,参加两党大会的代表多样性增加,美国两党全国代表大会中精英的人数比例锐减,从1960年到1980年,民主党参议员参加大会的比例从68%降到17%,众议员从45%降到11%。

改革的最终结果是初选替代美国两党全国代表大会成为两党总统候选人提名的关键,政党精英从此无法主导总统候选人的提名过程。首先,精英人数比例的下降意味着,纵然其他条件不变,精英们要主导候选人产生的过程会更加困难。其次,因为初选制的扩大,以及各州(选区)代表都是承诺性代表,所以美国两党全国代表大会作为磋商平台的意义大大下降,政党精英也因此很难再在大会上施加影响、左右结果。最后,纵然在一定条件下各地区代表可以从承诺中获得释放,但是美国两党全国代表大会的整体规模和非封闭性特征,已经不再利于精英磋商和主导。所以,在一定意义上,20世纪70年代初的初选改革,解构了19世纪30年代初期确立的由政党精英控制的提名制度,将美国两党全国代表大会的选拔职能下放给各州,从决策上将精英控制转交给民众投票。美国两党全国代表大会成为追认性的仪式盛会,两个政党相对于候选人也更多地是竞选平台, 而不再是政治组织。

(三)传统政治人物优势的削弱

总统的产生过程,甚至任何政治职位人选的产生过程都至关重要,什么样的制度就会倾向于产生什么样特质的人选。制度的变化会改变规则,增加一些特质的相关性,降低另一些特质的相关性。如果说在政党机器时代,重视的是体制内的认可度,那么现在因为初选结果的决定性意义,最被看重的就是能否获得选民的支持,即可选性。最终结果取决于民众投票的叠加,而投票则不一定都是深思熟虑的结果。就此而言,美国总统推选制度吊诡地走到了其制宪会议参与者们初衷的对立面。汉密尔顿曾认为,芸芸大众容易受人蛊惑、操纵、误导,而行政长官可以通过自己的判断保护他们,将“他们从自己致命的错误中拯救出来”。所以,美国建国初期的精英主义制度欲通过举贤任能的方式推选出智贤合一的总统,帮助民众减少受非理性要素的负面影响。而现在,总统在许多时候则是“受人蛊惑、操纵、误导”的选民选择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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