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倭北虏”是明代嘉靖朝的两个时代大问题,然而谈及此时,士大夫们会有两个极端表现。说“北虏”时,大家都不知道事情有多么复杂,但是喜欢发表貌似洞悉内情的意见;说“南倭”时,大家都知道是怎么一回事,却喜欢故意谈不相干的。
所以,了解明代“倭寇”问题,难就难在这里,资料越多,所说的事情越假,想要寻根究底,历史只能无意间给你留点零散证据。
谁是“倭寇”?谁在谈论“倭寇”?谁又在帮助“倭寇”?为什么会有“倭寇”?当时的明朝人如何对待“倭寇”?
笔者拟梳理这些问题,把自己认为的“历史事实”摊开来给你看。需要指出的是,本文无意翻案,对此有所期待者,可绕行。
谁是明代嘉靖年间的倭寇?
一群劫掠为生的日本人,一个个华夷混杂的海商集团,还是一群想做海贼王的男人?
历史学家戴裔煊认为,“真倭并没有多少,最高估计不过十分之三”。在两淮和倭寇打过大仗的士大夫郑晓说:“自壬子倭奴入黄岩,迄今十年,闽浙、江南北、广东人皆从倭奴,大抵贼中皆我华人,倭奴直十之一二。”
郑晓所说的闽浙一带华人“从倭奴”,并非听从倭人管理,相反,是华人海盗王雇佣日本人,“其魁多闽浙人”。“从倭奴”的意思是说,追随者要髡颅(顶前剪发),留日本发型(当然还有许多连发型都不改的),入寇之时甚至要胁迫当地居民剪发,可见自古以来,发型就是身份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倭”的成分复杂,汪直是徽州做生意亏本的盐商,徐海是杭州虎跑寺的和尚,林道乾是惠来县的县吏,毛海峰是读书人。在嘉靖三十七年的战争中,有一位“倭寇”在寺庙的墙壁上题诗,表明科举失意,在船上复习功课,下回还要再考的意思。大抵上,这群人都跟海上走私贸易有关系。
被抓的“倭寇”俘虏。明代《倭寇图卷》
但是说倭寇都是海商或者海盗,也不尽然,今人不能用现代人的眼光,必须回到明朝人的立场来看问题。“倭寇”作为嘉靖朝的“时代问题”,时人喜欢把各类不相干的人和事,统统与倭寇联系上。
譬如一个明代的县官,境内若遇上搞不定的事,像一群人“脱籍”,不交税服役,不服从管制,甚至还要反抗等情况,官员们往往束手无策,便说这些都是倭寇,于是祈求朝廷帮助。
另外,曾任抗倭“前线指挥”的江苏人、慈溪县知县薛应旂,提到了另一种很有趣的情况:今海宼之深入吾境也,杀掠焚荡之惨,自昔所未有者也。彼固以倭为名,而我亦以倭名之,是堕其计也。不谓其非倭也,盖实我中国之贼为之主谋向导,引致倭夷以为之助也。惟以倭名,则彼得以藏匿掩覆,而室家族戚可保无虞。曰今兹之宼是倭也,我无预也,人亦曰是倭也,彼无预也,于是金帛财货得以菌载而归,虽白昼大衢之中人所共视,而莫敢谁何矣。
薛知县说,那些海盗说自己是倭寇,朝廷也跟着说是倭寇,这样就中了海盗们的计。海盗们说自己是倭寇,那些岸上的亲戚们就推说那是倭人,与我不相干。当海盗抢完之后,常常大摇大摆地把财宝运回岸上的家,大白天走的是通衢大道,其他人都看着,不敢怎么样。
所以,面对“倭寇”问题,有的人喜欢说别人是倭寇,甚至在离海岸几百公里远的地方也敢跟皇帝说有倭寇(官员们的无奈委责之举),有的人喜欢说自己是倭寇,但和我一起分财宝的兄弟妻子不是倭寇(海盗们的心思)。
薛知县的行政经历还告诉我们,“倭寇”们的家大抵还是在陆上。著名海盗王汪直就化名汪五峰,就是不想连累徽州的家人,嘉靖朝的这些人,其实是浙闽的走私海商,姑且按照明代人的说法称之为“倭寇”,他们在陆上有很多伙伴,在岸上有你难以想象的诸多必要联系。
海商们为什么必须要有陆上的关系?
原因有二:
一、海商需要陆上各地商人把货物聚集到沿海。
二、海商需要陆上的人提供金融支持。这点更为重要。
明代浙江海盐学者姚士麟曾经访问过一名海商,海商告诉他:“大抵日本所须,皆产自中国,如室必布席,杭之长安织也。妇女须脂粉,扇漆诸工须金银箔,悉武林造也。他如饶之磁器,湖之丝绵,漳之纱绢,松江之棉布,尤为彼国所重。”
单是杭州一城,出口的大宗商品就有布席、脂粉、金银箔等。唐力行教授曾指出,这类内地的商货,多由徽州商人经营运输,通往外番,行销之地非只日本,还有菲律宾的马尼拉以及南洋等地。所以看似简单的远洋贸易,其实有一个非常完整的内地商贸网络在予以支持,海商们绝非事事都能亲力亲为,终究离不开陆上行商。
浙江台州府、宁波府海防图。来自明代《万里海防图》(局部)
当内地的货物聚集到沿海一带时,海商们还需要与一群特殊的人打交道,他们在文献中常常被称为“窝主”,或者说“主于某某家”,是沿海一带中间贸易的牙行。“窝主”一方面聚集内地的货物给海商,一方面又把番货散卖入内地,居中谋利。也就是说,他们是内地商人和海商的经纪人,但其工作不像现在的地产中介那么简单,原因与当时的国际贸易结算方式相关。
嘉靖朝闽浙沿海的国际贸易结算,大体分两种:一是“日本夷商,惟以银置货,非若西番之载货交易也”。日本人以白银直接买中国货,具体交易情形是:“漳、潮乃滨海之地,广、福人以四方客货预藏于民家(这些民家就是窝主、牙行),倭至售之。倭人但用银置买,不似西洋人载货而来,换货而去也。”
二是“西洋人”(马来群岛、苏门答腊、波斯、阿拉伯等地方的人,非现代意义上的欧洲人)采取“番货”换“白银”,再用“白银”买中国货的形式。
然而无论是番商(例如日本商人),还是海商、窝主,在结算时,通通没有实力用现银吞下所有货物,所以彼此赊借是一种常态。
立在日本的汪直铜像
这样,若选择第一种结算方式,海商(倭寇)往往会从番商处借得白银,来到沿海“窝主”处购买中国货,再运销往海外。若选择第二种结算方式,那么海商(倭寇)们往往从番商那里赊得货物,弄到沿海出卖,于是就欠下一笔帐,他们必须在沿海“窝主”那里迅速出货,才能得到白银,用以直接结算或者购买内地货物,用以抵扣番商处欠下的帐。海商就是在这个转手过程中获利。
可以说,海商不是货物的所有者,他们只是货物的搬运工。而窝主们常常在贸易中处于比较有利的地位,往往是资本雄厚的势要之家(地方霸主),又由于嘉靖朝士大夫家庭和军官家庭的频繁加入,更使得窝主有官方和军方的背景。
这些窝主资本丰厚的时候可以自行押货,资本不足时方才做内地商人的代理。而海商们是带着债务来交易的,急于回去偿还番商的债务,这让搬运工们在时间上和价格上处于不利的地位。
这种不利的贸易地位,一旦遇到“窝主”欠债,更加脆弱,与倭寇交战过的郑晓说:
“番货至,(倭寇)辄赊奸商,久之,奸商欺负,多者万金,少者不下千金,转展不能偿。乃投贵官家,久之贵官家欺负不肯偿,贪戾于奸商”。
倭寇是郑晓的敌人,后者非常了解“敌”情,他看到海商运番货到“窝主”处,起初遇到奸商,常常被赖帐,多的亏一万两,少的也要亏千两,后来他们去贵官家庭卖货,结果更惨:“不肯偿”,一分本钱都没要回来——要知道他们在海外还欠着番商全部货物的债。
海商和陆上伙伴——窝主的关系,常常是一种“相爱相杀“的依存关系。彼此没了对方,都无法在国际贸易中获利。而一旦“窝主”欠债不还,导致的连锁反应是海商们亏负番商巨债,整个海上金融链条随时崩溃。
虽然我们相信,二者多数时间彼此守信,但最关键的问题是,明代缺乏一套制度、一套游戏规则,来维护这个信用体系。当贵官家说,我就是不还债我朝廷有人的时候,海商们只能摆出一副我手上有武器不怕你不还钱的面孔。由于缺乏第三方的权势作为裁定者,缺乏银行和保险业提供信用与风险保障,海上生意越来越倾向于用私人武装做保障,这就是海商变成倭寇的重要一步。而嘉靖年间的海禁政策及其实施力度,既给了窝主们迅速发展的契机,又加剧了海上金融体系的不稳定性,意外地成为引爆“倭乱”的炸药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