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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刊编辑部
吴晶妹教授信用管理工作室
从本次评价结果来看,金融机构普遍比较重视声誉管理,声誉价值总体比上一年度有所提高;绝大多数机构能够主动披露声誉管理相关信息,且信息披露质量有进一步的提升。
相较于2022年,本年度新进入榜单的金融机构有两家,即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说明金融机构的声誉价值排名整体上相对稳定;与此同时,
上榜的45家机构具体排名相比于2022年有很多不同之处,反映出银行、证券、保险业排名在TOP20、TOP20和TOP5的机构内部之间声誉价值存在一定波动。
这种现象也与声誉的特性相符合。声誉存在长期稳定与短期波动并存的特点,声誉价值的形成与提高需要长期的积累,但短期内通过良好的管理措施,声誉价值排名也具备上升的空间。
具体到一级指标,
在声誉风险管理机制方面,
三类机构整体上均优于2022年,体现出金融机构声誉风险管理意识的逐渐增强,管理方法也愈发成熟,各机构普遍按照《银行保险机构声誉风险管理办法(试行)》和《证券公司声誉风险管理指引》等文件的指导,将声誉风险纳入全面风险管理体系之中,逐步建立并完善了常态化的管理措施,注重舆情监测和声誉风险防范化解,取得了积极的效果。
在品牌价值方面,
银行类和保险类机构略优于证券类机构,这和不同行业的产品与服务特质、技术水平、盈利能力、发展前景等因素有关。
在合规表现方面,
保险类机构总体表现良好,说明保险类机构对合规经营问题较为重视且合规管理水平有所加强。
在ESG方面,
三类机构普遍比2022年更好,社会责任意识进一步提高,ESG报告发布情况以及在各项二级指标上的表现均优于2022年,其中银行类机构整体表现最好,这与监管要求严格和机构自身重视程度密不可分。
在连续两年的金融机构声誉价值评价过程中,我们发现,随着《银行保险机构声誉风险管理办法(试行)》《证券公司声誉风险管理指引》的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