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回答各地通过债委会解决“僵尸企业”、去产能问题时,郭树清表示,“从我的工作经历来看,债委会的形式是一个很好的办法。”
郭树清表示,一家企业特别是大中型企业贷款的银行比较多,大家在对待企业结构调整、风险处置的问题上一致行动、统一部署,可以避免很多信息不对称造成的恐慌。至于将来怎么发展,我们在观察,至少现在债委会的形式是很好的形式,可以促使银行、企业、地方政府和其他利益相关者坐下来共同面对问题,哪怕是特别严重的问题,如资不抵债、破产清算、债务重组等问题都可以谈,因为毕竟各方都有自己一定的资源,可以一起协商。在实际过程中,包括处置“僵尸企业”过程中作用更好了。
郭树清以肥矿集团重组举例。他介绍,在山东工作的时候,山东肥矿集团进行结构调整、债务重组,债委会就发挥了很好的作用。先后谈判了四十多次,最后达成了一个各方都比较满意的结果。各方权益在可能的限度中得到了最大的保护,这是很好的解决方式。
21世纪经济报道(jjbd21)记者在山东调研以及参加银监会发布会时了解到,山东肥矿集团原本近百亿的金融债权清偿率仅4成左右。在山东银监局和省政府的相关指导下,肥矿集团十家债权银行组建省级债委会,推选五家作为债委会主席行和副主席行,农行山东分行为债委会主席行。
经过债委会反复沟通、会谈、协商,最终肥矿集团成功完成重组。银行贷款本金得到全部保全。
王兆星表示,债委会是银监会在推进维护银行债权、防范逃废债、促进企业债务重组的一种工作机制创新,是用市场化、法制化方式来解决维护银行债权,实施企业债务重组的一个有益尝试。目前为止,这种创新、这种机制发挥了非常好的作用。“郭主席原来所在的山东省是债权人委员会发挥作用比较好的省份,有很多好的案例。”
曹宇介绍,到去年年底,全国已经成立的债委会是12836家,涉及用信金额约14.85万亿元。通过债委会这种形式,确实能够实现银企之间的共赢,减少单方面行为对企业经营、银行经营产生的负面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