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立医院改革的核心内容,与会专家观点存在分歧,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个是治理结构的改革。有学者提出公立医院改革并非解决公立医院产权问题,而是解决治理问题。公立医院治理是公共治理问题,实际就是政府、所有权人、医院管理者之间权责利的制度化安排。同时,她强调公立医院法人治理和企业法人治理不同,企业中投资人股权份额与话语权密切相关;而公立医院则是公共治理,社会相关方话语权一致,是一种协商的治理。
从国际和国内经验看,公立医院最初基本都为预算制单位,但随着新公共管理运动,特别是医疗服务购买机制改革浪潮的兴起,都逐步走向了增加管理自主权的改革路径。具体可分为自主化和法人化两种改革路径。法人化管理的公立医疗机构,独立性更强,各方权责更清晰,政府能明确问责;自主化管理的公立机构,在很多情况下,权责利比较模糊,政府介入较多。而公立医院选择何种改革路径,主要取决于政府的治理能力。如果政府治理能力强,往往选择法人化的改革路径;若政府治理能力弱,则往往选择自主化的改革路径。这也是在治理能力高的欧美国家,公立医院基本采取法人治理结构的根本原因。
我国公立医院自20世纪80年代中期就开始了以放权为主要特征的改革。若使用世界银行2003年提出的帕克哈丁分析模型,当前我国的公立医院从决策权上看,更接近于法人化,特别是医院能够自主决策基建和设备采购;同时,剩余索取权归于医院,几乎完全进入到市场之中;但是,公立医院仍按照行政体系问责,承担的社会责任也并不清晰,也无明确的补偿渠道,是一种政策性亏损。我国公立医院之所以处于此种治理状态,源自我国较弱的政府治理能力:我国传统大一统的制度结构使社会缺乏现代治理文化;医务人员依附于所属机构,并非独立执业人员,因此难以形成医师工会等有效的利益代表团体,也难以创建利益相关方的谈判平台。
当然,尽管如此,在座的专家都认同公立医院应该管办分开,这是世界改革的趋势和潮流,有利于公立医院提高运行效率并改善服务质量。但是,就何时实施法人化改革这一问题,专家们存在不同认识。有专家认为,为配合医保制度改革,更好的传递医保经济激励,公立医院需要尽快法人化。有专家则认为,当前我国缺乏公立医院管理工具,对其数据掌握不足,难以有效掌控和管控其行为,贸然法人化,可能适得其反,出现“一放就乱”的情形。同时,有专家提出,在我国公立医院的治理结构中,需要对医院管理者进行如下限制:院长不能够拥有自定薪酬、处置资产和盈利的权利;政府作为出资人应限定医院工资总额,核定院长收入。如郑州一附院随意使用自有资金扩建医院,就是过度赋予医院管理自主权的后果。有学者认为,公立医院治理结构实际就是各方主体权利的均衡,并以法国2015年公立医院改革为例,指出法国赋予公立医院医疗委员会医务人员任免、选拔和设备购买等更多权利,实质是为削减之前院长和理事会过多的权利,进而实现各方权利的均衡。
第二个是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各位专家都认同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认为这是公立医院改革的核心和关键所在。但是,对于现代医院管理制度的内涵仍缺乏共识。从字里行间看,有专家将现代医院管理制度视同于公立医院改革的研究范畴;有专家将现代医院管理制度等同于公立医院治理机制改革;也有专家将现代医院管理制度视同于医院内部的微观管理机制;也有专家认为现代医院管理制度的目标是恢复和保持公立医院的公益性。
有专家认为现代医院管理制度脱胎于也更近似于现代企业管理制度。但是,两者存在不同,公立医院强调的是公共治理、而非经营主体的治理;只有政府的办医主体责任,而无股东权益。当然,也有学者认为现代医院管理制度与现代企业管理制度类似,内含更强烈的营利动机,实际与公立医院改革所要求的回归公益性背道而驰。
有专家提出了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的推进方式,具体包括三个层面:一是宏观权责上,卫生行政部门需实行全行业综合监管,核心是打破公立医院垄断,实现政事分开;二是公立医院所有人层面,政府作为出资人行使所有人权益,管办分开,主要负责规划、制定医院发展方向,选择管理团队,建立考核体系等职能;三是在医院管理层面,核心是将医院的运营权还给医院,医院拥有自主的经营权、人事权、工资分配权。具体实现路径是创新公立医院管理体制,充分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建立自主用人机制,完善薪酬管理和激励机制,健全绩效考核评价机制及三位一体的医疗损害救助机制。简言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就是明确义务关系,给予公立医院应有的管理自主权,政府承当起应由的管理责任。
有专家提出当前对于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并无体系化的教材。当前关于医院管理的教材多脱胎于20世纪80年代的相关版本,为旧有事业单位管理体制下的教材,已经不适用于当前的管理环境,更难以符合现代医院管理制度。
第三个是人事、薪酬制度改革。有专家提出公立医院改革最困难的就是人事、薪酬制度改革,这也是最核心的改革。在缺乏人事薪酬制度改革配套情况下,价格和医保制度改革的效果将大打折扣。以东莞等地为例,取消药品加成后,由于缺乏人事、薪酬制度改革,节省下来的费用并未惠及医务人员,反而滞留在医院,鼓励了医院的扩张式发展,浪费了有限的改革空间。有专家进一步提出,在当前公立医院改革,特别是人事、薪酬制度改革推进缓慢的情况下,冒进的医保改革反而会导致相左的效果,并徒增医保筹资和支付的压力。甚至有专家提出,三医联动实际上不应该是医疗、药品和医保之间的联动,而应该是医疗服务、人事和财政部门之间的联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