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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戏账号交易,买卖需谨慎

网络法实务圈  · 公众号  ·  · 2024-10-11 17:08

正文

网络游戏是人们休闲娱乐的方式之一,网络游戏账号、装备等虚拟物品的交易也越来越常见,但跨过游戏平台的私下交易则会伴随较大风险。近日,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因买卖游戏账号引发的不当得利纠纷案件,判决驳回游戏账号买家要求返还充值款并赔偿的诉讼请求。



基本案情

01


某游戏公司是某款网络游戏的运营方。某日,游戏玩家王先生在游戏公司不知情的情况下,以1000元的价格私下向某网友购买了该款网络游戏的游戏账号。后该游戏账号被游戏公司封禁,理由为该账号使用第三方外挂。



为了能够继续使用该游戏账号,王先生几番向游戏公司申诉均无果后,便以网络服务合同纠纷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游戏公司将案涉游戏账号解除封禁、变更案涉游戏账号身份认证信息。法院以王先生不是案涉游戏账号的实名注册人,非案件适格原告为由裁定驳回王先生的起诉。


要求解封账号的起诉被驳回之后,王先生便想着要回该账号的充值款,故向南沙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游戏公司返还自己对该账号的充值款4000余元,并赔偿自己购买该账号的对价损失1000元。

王先生:

游戏公司将我的游戏账号永久封禁,相当于非法没收个人财产。游戏公司获得了我为该账号充值的利益,我因账号被永久封禁遭受了相应损失,游戏公司的行为属于不当得利。

游戏公司:

王先生确实多次向我司转账,但其转账均是对另一个游戏账号充值,而非涉案账号。且我司已经按照合同提供了对应的游戏道具,我司不构成不当得利。

庭审中,双方均确认王先生不是案涉游戏账号的实名注册人。自从购买该游戏账号之后,王先生始终未变更该账号的实名认证信息。王先生表示无法提交案外人网友的真实身份信息,也没有向游戏公司进行备案或者申请变更实名注册信息。


另外,游戏公司提交的游戏用户协议显示内容:“我司不支持用户自行进行虚拟物品买卖的线下交易相关行为,并且不保护线下交易产生的任何交易结果,用户之间进行线下交易行为发生的任何问题、纠纷,包括但不限于被虚拟交易信息诈骗金钱或者游戏虚拟物品的,均与我司无关;用户将自行负责,我司不负责赔偿或追回因受骗造成的损失。”



裁判结果

02


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法院判决:驳回王先生的全部诉讼请求。


该判决已生效。


法官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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