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克论坛综述)留在加拿大还是回国发展,这是一个永恒的问题,因为无论在哪里,都各有利弊。但有一点要注意,如果被取消了永久居民身份,那么上诉成功的可能性微乎其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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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显示,被移民部以违反《移民法》取消永久居民身份的人士即使上诉,在全国范围内的上诉成功率平均不足10%,大多地区仅有7.47%,而在大温地区的上诉成功率高一些,平均为23.32%。
这也说明,尽管加拿大近年来在逐渐扩大移民名额,《移民法》对于那些显示出未在加拿大长期居住意图的人还是非常严格的。
据明报的报道:移民律师王仁铎最近通过《资讯自由法》(Access to
Information)取得移民部内部统计,全加在2014年,移民及难民局(IRB)总共受理1008宗永久居民身份被取消的上诉申请,当中有88宗申请获准,成功率不足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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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情况显示,88个获准个案中,有2宗是引用法例时出现错误的;8宗是引用法例时有错误及移民部在理解情况时发生错误;有50宗被判依法仍有身份;有28宗是依法以及加上人道立场考量而给予保留身份。
在大多伦多地区2014年560宗申请只有38宗申请获准,成功率为6.7%,比例非常低。在大温的上诉申请成功概率,2014年只有20.4%。
被取消永久居民身份,一个常见的原因就是时间上未居住足够日子,《移民法》要求永久居民每5年便要在加拿大居留最少730天。如果你在加拿大境外而签证人员发现你没有履行这个居留责任,你可能失去永久居民身份。你可以向移民上诉局提出上诉。你必须在收到裁决信60天内提出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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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在一些特定情况下,永久居民在海外停留时间,也能计算在实际于加拿大居住的时间内,例如:
另一个原因则是被发现造假,这种情况十分严重,基本上不可能上诉成功。移民如果未能在5年时间内居住足够时间,又或者在提供居住证明的文件上造假,即可能构成违反《移民法》,后果非常严重,会使其永久居民身份遭到取消。
造假无翻身可能(图片来源:CBSA)
此前震动媒体及华人圈的无牌顾问王迅案,就是因为为其客户身份造假及逃税等问题,1200名客户当中有800多人有可能最终被遣返中国,其余约500起个案仍在调查之中。根据此前报道,已经有320人进入遣返程序,其中200人面临被褫夺公民资格,另120人或丧失永久居民身份。而王迅本人也因此锒铛入狱,共因8项罪名,被判7年刑期并罚款91.7万元,处罚之严重是违反《移民法》的案件中所罕见的。
王仁铎指出,一般人并不知道,移民及难民局的上诉部门握有对于永久居民身份的"生杀大权",对于许多永久居民身份被取消,而仍想上诉的人士来说,向这两个部门提出上诉,几乎已是最后希望所在。一旦上诉失败极少人愿意,或是有财力诉至联邦法院,就身份问题继续纠缠。
据介绍永久居民有权提出上诉的情况主要包括:
永久居民就移民问题提出的上诉由移民及难民局辖下的移民上诉局及移民仲裁处处理。这两个部门都是移民行政审裁处,虽然并非正规法庭,却必须跟随与法庭相近的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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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民仲裁处审裁员考虑所有证据之后,便会作出裁决。如果决定向你发离境令,你有权就此向移民上诉局提出上诉。如果裁定不会向你发离境令,边境服务局也有权向移民上诉局提出上诉。
在某些情况下,你可能获发旅游证件,让你进入加拿大出席聆讯。如果你在聆讯时不在加拿大,聆讯可以用电话进行。
如果聆讯得值,你将会保留永久居民身份。如果聆讯被驳回,你将会失去永久居民身份。如果你身在加拿大,移民上诉局将会下令把你遣送离境。
除了申请被拒,我们此前也曾报道近两年有不少人主动放弃永久居民的身份,究其原因,大多是十年签证已能满足需求,且不用缴纳各种高额税费,或者是因为家庭等缘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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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这种主动放弃与移民部拒绝有所不同。移民部发言人Lindsay Wemp指出,放弃永久居民资格的人士如果日后仍想移民加拿大,并不会因为曾经放弃身份而不被接受,移民部仍旧将根据他们申请的类别进行审查。
总之,如果被取消了永久居民身份,那么上诉成功的几率很低,但如果所有条件都没问题的话,也可以考虑重新申请,或者综合权衡留在哪个国家。拥有永久居民身份的小伙伴就珍惜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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