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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驻中心共绘新“枫”景 榆林法院助推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

法制日报  · 公众号  · 内容分发  · 2025-04-11 07:26

主要观点总结

本文主要报道了榆林市某物业公司因与小区居民发生的物业合同纠纷,经过榆阳区综治中心、法院、司法局、社区等多方联合调解,成功化解矛盾,并改善了物业服务质量。同时,榆林两级法院积极参与全市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通过指导调解、司法确认等方式减少矛盾纠纷,建立一体化解纷机制,提升整体调解水平。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榆阳区综治中心成功调解物业合同纠纷系列案件

榆阳区综治中心通过联合调解,帮助物业公司改善与小区居民的关系,成功化解20余起物业合同纠纷案件。

关键观点2: 榆林两级法院参与全市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

榆林两级法院选派优秀法官进驻综治中心,通过指导调解、司法确认等方式有效减少矛盾纠纷。全市12家基层法院共选派50余名法官进驻各级综治中心,新收一审民事行政案件连续两年下降。

关键观点3: 建立“诉调对接+司法确认”一体化解纷机制

针对家事纠纷、劳动争议等易发矛盾,榆林法院建立“调解优先、诉讼断后”的分层化解机制,并通过法官入驻指导调解、退休法官参与调解等方式提升整体调解水平。

关键观点4: 榆林法院创新服务形式

除了定期普法,榆林两级法院还创新服务形式,如设立“法官联络站”,为企业在工业园区提供“法治体检”;推行“法律明白人”培养计划;针对特殊群体开展“上门普法”。


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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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你们帮我解决了难题,现在物业公司与小区居民的关系融洽得很!”近日,陕西省榆林市某物业公司负责人吴某走进榆林市榆阳区综治中心,向工作人员连声道谢。

暖心一幕的背后,是入驻榆阳区综治中心工作人员耐心调解、成功化解系列物业合同纠纷的努力。

2024年初,榆阳区综治中心诉前调解平台一下子涌入20余起物业合同纠纷,均涉及同一家物业公司,吴某正是该物业公司的负责人。

榆阳区综治中心收到这些案件后,立刻组织法院、司法局、社区等综治中心入驻部门展开联合调解。

调解员白占明首先建议吴某先完善硬件设施、提升服务质量,随后又做起业主的工作,劝导他们按时缴纳物业费。同时,入驻综治中心的榆阳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刘晶充分发挥法官的专业优势,一边给白占明提供必要的指导,一边为当事双方普法释理。

经过多方协调,吴某带领小区物业公司把服务水平提了上去,业主们也不再拖欠物业费。

“当然,针对个别实在调解不了的纠纷,征询当事人意见后,也会快审快决,通过速裁快审带动后续同类物业合同纠纷案件自动履行,形成‘判决一案、解决一类’的辐射效应。”刘晶介绍说。

《法治日报》记者近日从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了解到,近年来,榆林两级法院积极参与、助力全市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全市12家基层法院共选派50余名优秀法官干警进驻各级综治中心,通过指导调解、司法确认等方式,有效减少矛盾纠纷成讼。2024年,全市法院新收一审民事行政案件4.96万件,实现连续两年下降。

据榆林中院立案庭庭长闫虹介绍,法官入驻综治中心后积极构建了“诉调对接+司法确认”一体化解纷机制,重点针对家事纠纷、劳动争议、相邻关系等易发矛盾,建立“调解优先、诉讼断后”的分层化解机制。2025年以来,平台委派案件667件,已成功调解600件。

除了法官入驻指导调解之外,榆林两级法院充分调动退休老法官的积极性,返聘8名退休法官入驻综治中心。退休老法官充分发挥“法律智库”作用,参与调解、指导调解,提升整体调解水平。

在指导调解过程中,法官们特别注重“调宣结合”。比如,针对小区物业纠纷频发的情况,榆阳区法院驻点法官走进社区开展普法宣传,200多名业主纷纷表示:“原来,很多问题不用打官司也能解决。”

除定期普法外,榆林两级法院创新服务形式,在工业园区设立“法官联络站”,为企业提供“法治体检”;在村居推行“法律明白人”培养计划,由法官结对培训调解骨干;针对留守儿童、老年人等特殊群体开展“上门普法”。

“法官入驻综治中心不是简单的场所叠加,而是司法职能与社会治理的深度耦合。”榆林中院代院长常宝堂表示,下一步,榆林法院将继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不断完善诉调对接、多元化解纷机制,凝聚各方力量,推动矛盾纠纷就地化解、源头化解、多元化解。

作者|法治日报全媒体 记者 孙立昊洋 马金顺 通讯员 王娜
来源|法治日报
编辑| 韩玉婷 张博 刘旭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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