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研究,贵州省政府近日批复,原则同意《贵州省供销集团有限公司组建方案》(以下简称《组建方案》),具体由省供销社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有关程序和规定认真组织实施。
贵州省供销集团有限公司为省管大(一)型企业,由省供销社行使出资人职责,注册资本20亿元,省供销社以货币资金认缴出资1亿元,将社有资产(含直属企事业单位资产、对外投资股权等)评估后作为资本投入整体划转到贵州省供销集团有限公司,待清产核资评估后据实核定。省供销社要抓紧按照《组建方案》内容落实注册资本金及开展清产核资和评估等组建事宜。
贵州省供销集团有限公司及出资企业享受国家和我省关于国有企业改革改制、兼并重组中的各项政策支持,涉及的股权或投资权益转让、资产评估增值、债务重组收益、土地房屋权属转移等按照有关规定减免相关税费。
由省供销社指导贵州省供销集团有限公司尽快制定经营发展战略并开展相关业务,在确保社有资产保值增值的前提下,发挥投融资平台、综合服务平台的功能,把贵州省供销集团有限公司建设成为我省最重要的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为农服务龙头企业,做好为农服务工作。
省供销社要加强与有关部门和单位沟通联系,及时研究、提出对策、妥善解决组建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来源:贵州省人民政府网)
设计:刘添元
编辑:晏海艳 胡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