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发布了《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印发关于优化建设项目容积率及相关指标计算规则的通知》。
自2024年12月13日起施行
。
新规优化主要围绕着以下几个方面:
1、用于满足停车配建最低标准的停车空间不纳入容积率计算。
2、小区门厅、开放式风雨连廊,不纳入容积率计算。
3、独立于建筑之外的,出室外地面的楼梯及电梯井,不纳入容积率计算。
4、在规划条件中明确需采用封闭式阳台的,阳台按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容积率。
值得一提的是,除了小区内部配套设施不计容,新规还设置了奖励机制来促使开放商建设更多的便民公共服务设施,提高完善小区周边居住品质。
相较于小区内部不计容,这点显然更利民与有远见的来考量城市规划更新问题。
如新规提到,
鼓励商业商务用地范围内的地铁出入口、地面以上的站厅、向公众24小时开放的空中连廊与建筑结合设置,连廊设置楼层不超过地上3层,给予不超过建成后无偿移交相关部门管理部分3倍的建筑面积作为奖励。
实施城市更新的项目,配建的公共服务设施可不纳入容积率计算。对于在满足自身配建要求的基础上,按规划要求配置的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其设置位置应对外开放且具备便捷的公共可达条件,给予不超过建成后无偿移交相关部门管理部分3倍的建筑面积作为奖励。
打造小街区、密路网、有活力的街区,鼓励在详细规划层面将街区范围内绿化、公共服务设施、人防工程统筹开发、和集中设置,除住宅居住用地绿地率以外的上述地块指标可在不跨越规划单元的街区范围内进行区域统筹平衡,创造良好的城市公共空间。
诸如此类利好小区周边界面的优化升级,往后会出现越来越多的房企承担,
比如此前之江片区风雨连廊项目,位于地铁6号线霞鸣街B口,实现了“轨道(地铁)、公交、慢行”三网融合,建成显著提升了双流人才公寓、贝利云栖中心等周边市民出行的便捷性和舒适性,以后周边居民烈日酷暑、刮风下雨日子里的出行将会更加舒适便利。
也就是说,对于开发商优化居住品质的奖励机制,从小区内,也扩展到小区周边,街区等城市公共范围,真正将小区与公共、城市层面结合起来。
接下来,新规最直接利好的之江地块,大概率就是接下去一两年即将挂牌面市的一众新住宅地块:
之江度假区单元 XH110304-11 地块(原之江度假区单元 XH1713-07 地块)
这宗地块东至枫桦东路,南至规划地块,西至规划道路,北至四号浦路;土地面积为69亩,容积率2.2。西北侧就是今年开盘的新项目建发·云涌之江。
地块位于之江度假区单元南侧,东侧距离钱塘江仅500米。目前,之江度假区(之江核心区)区块开发已近饱和,双浦麦岭沙沿江将成为之江下一轮的供地大户以及重点发展区域。
双浦单元 XH120302-19 地块
双浦单元 XH120302-20、21 地块
双浦单位与这两宗地块彼此相邻,地块东至科海路,南至周五路,西至规划道路(M1地块),北至规划道路(学校)。
地块参与方面,双浦单元 XH120302-19 地块土地面积58.38亩,容积率2.2;双浦单元 XH120302-20、21 地块土地面积70.29亩,容积率2.2/2.6。
地块位于双浦新区,正在建设的国科大杭高院双浦主校区的南侧,东北侧500米是地铁6号线双浦站,西北侧是景色宜人的铜鉴湖—灵山风景区,靠近今年出让建杭·璞玉栖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