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不是第一次为劝阻别人离婚来民政局了,这只是又一次的现场办公。相信许多同样在教会牧羊的同道,有解决家庭矛盾的经历,觉得有必要交流交流。
首先,特别体谅那种无法离开对方,却又无力挽留自己婚姻的人。结婚的时候,大家都怀着美好的愿望,来参加婚礼的亲人们也都带着真挚的祝福,说得都是诸如“百年好合、白头携老”等类的好话,但是有一句话很多人都在用:“婚姻是爱情的坟墓……”,这话挺黑色, 理性中我不赞同,如果这是从实践中总结出来的真理,我仍不赞同,虽然是在很大范围的程度上应验了。但最多也只能算得上是从失败的实践中总结出来的教训而已。婚姻是爱情的苗圃,如果按照圣经正确生活,正确处理双方的情感,婚姻只会在相依相扶的生活中不断升华,直到二人真正的成为一体。
礼拜一的上午,有人打电话给我。
来电:王弟兄吗?
我:嗯,你好,请问您是?
来电:我是XXX,我和姊妹现在在民政局,准备离婚。
我:怎么会这样子?
来电:姊妹不肯原谅我,我也只有答应离了。
挂了电话,我马上在办公室祷告神,“神啊,求祢保守祢的见证。为祢的名,保守他们婚姻完整。”祷告完,我马上打电话约了另一同工同往作工。
我是这样分析的,首先,神的话告诉我们,神所配合的,人不能分开。这婚是不能离的,主不喜欢。其次,当事人也不是十分想要离婚,是被迫的。我是指双方都是被迫无奈,男方当时粗鲁,事后懊悔,女方当时受苦,事后不解恨。更重要的是担心今后无法过生活。所以双方都是无奈。再次,既然男方能够打电话给我,说明,他是想有人替他们挽回。
能够来到民政局的,婚姻就等着上断头台了,财产协议早已于头一天写好签了字,该吵的也吵了,种种关系也捋清楚了,在人看来,想要回头也就难了。但是我相信,只要那个手续还没有办,做工就有机会,而且基本上有胜算的把握,为什么?使人和睦的有福了,他们必称为神的儿子。这是灵里必胜的信心;道德至高点在我们这边;夫妻之间本来就是一团麻,你中有我,我中有你,斩不断、理还乱,一日夫妻百日恩,百日夫妻如海深,抽刀断水水更流,藕断丝还连,何况这不还没断吗?
但和解的困难依旧存在,这是一对二婚夫妻,男人并没有真信,女方的脾气也比较硬,他们各自都带着原配生的小孩,这常常破坏夫妻二人的感情。家庭生活像是条并不坚固的船,茫然地航行在黑暗的海域,而舵手却不知道这片水域遍布暗礁,一触即发。这种危机我们称之为结构性的危机,是影响夫妻感情的最大的危机。炸药是摆在那儿了,就缺导火线,每次男人的儿子打电话或者上门,火就点着了。
从上午10:15到现场,到下午2:15离开,4个小时的时间,分4个做工的时段。
一是诉苦阶段。双方各有各的苦。只要找到合适对象,苦水倾盆渲泄,滔滔不绝。倒腾的过程也是减压的过程,情绪稍得平静。可以彼此交通了。这个阶段费时约一小时。
二是议价阶段。作工的人帮助两位正确认识婚姻,明确各自责任,分析矛盾原因,让双方认识自己的错误。这阶段双方都承认,提出离婚是不对的,答应离婚也是不负责的。但是要继续过下去也是有条件的(具体略)。这个阶段最麻烦,都是些柴米油盐的小事,费时约1个小时。
三是强化阶段。家庭矛盾是最难处理的事情,斩不断,理还乱。双方在接受劝勉的过程中,难免会有反复。摁倒葫芦浮起了瓢,那边才算初步谈好,这边又不肯低头。有时候僵持不下,作工的人涛涛江水连绵不绝,奈何如水淋鸭背脊,对方是刀枪不入,正如经上说:“【提后4:2】并用百般的忍耐,各样的教训,责备人,警戒人,劝勉人。”作工真的需要耐心。
转眼到了午饭的点,一同吃了些快餐,继续互相扯皮,但比上午要好多了,男人主动扶女人走路,递茶,女人则半推半就,一副委屈的样子。没地方坐,就坐在民政局大门口的台阶上,听他们两个人掰扯,男人继续吐苦水,谈自己两面做人的难,女人继续表达担忧,结论还是那一个,日子很难过。
其实我看明白了,他们都在找台阶下,但不知道台阶在哪?又不愿意先给对方台阶下,所以就僵持在那儿。双方就这样僵持着,又一个小时过去了。
第四是和好阶段。一阵强烈的睡意涌上我的心头,我习惯睡午觉,但是情势不容我闭眼。我不断打着哈欠,看看他们欲说还休的样子,决定先回避一下,让他们独处。
刚离开不到10分钟,就打电话给我,他们达成了和解,我马上回到民政局,引导二人同心祷告,双方哭着向神自认已罪,对我们表示感谢,而且男人同意从此正经去信主做礼拜。此阶段费时约一个小时。
对于爱情,再也没有比离婚更残忍的事。原谅我不能原谅这种勇敢,原谅我必须以无情对待无知。别对我说爱到尽头覆水难收,别告诉我他的心里我永远走不进。那些抛却良知,离弃誓言,违背初衷,这人得有多大的勇气?心动变成心痛,痴心化作恨意,同床变作陌路,这得有多么的绝情?或者冷漠?但你仍有内心的爱,或者争吵,你仍有控制对方的念想,或者分居,也仍有冰释的机会,或者一方离世,还会有无奈的相思,何必非要对爱关门呢?有人说,这个世界最残忍的一句话,不是对不起,不是我恨你,而是我们已经再也回不去。
别告诉我反对离婚就是反对人性,照这样人的逻辑,维护婚姻的完整反而是人性泯灭吗?当事人的人性和他们家属的人性中有谁愿意他们离婚的呢?反对离婚到底是反了谁的人性呢?人性本来是指人的人格中那些用以区别其它动物的道德属性,这种属性必须是符合道德的,离婚上违父母,下负子女,亏欠爱人,本身已经不符合人性要求。所以,反对离婚正是对人性最好的维护。
就算是所谓感情破裂是真的,但是家庭的责任能够逃脱吗?就算是家庭责任可以安排,道义的谴责能够消除吗?一本离婚证书就可以洗净你们草率和无知吗?因为有了这证你确信真的可以重新开始了吗?那些狠心绝情离弃原配去寻找“幸福”的人,你们真的幸福吗?
而我要说:法律纵然同意,道德永远谴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