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岁末杂谈(一)农历十二月为何俗称「腊月」?
》
《
岁末杂谈(二)「冬至后三戌」补论
》
《
岁末杂谈(三)从新莽到明朝的历代德运与腊日
》
岁末杂谈(四)究竟哪天祭灶?
小时候在老家,祭灶是和过年一样隆重的节日。“官三民四乞丐五”,大人总是这样念叨,意思是说官宦人家在臘月廿三日祭灶,平民百姓就只能祭廿四日,至于乞丐更是等而下之。有时也听见人说“官三民四疍家五”、“官三民四丐五畲六”,在森严的阶层等级秩序之外,又附上些民族歧视。
上大学后认识天南海北的朋友,发现各地祭灶时间大不相同,从臘月廿二到廿五都有听说。当然最常见的,还是廿三祭灶和廿四祭灶两种情况,而且大体遵循“北廿三,南廿四”的规律。至于“官三民四”的说法,不少南方同学也有耳闻。
同样是年底祭灶,为什么会出现“北三南四”、“官三民四”的差异?古代祭灶时间究竟如何演变?
在讨论这个问题前,首先需要区分
作为
国家典礼
的祭灶,和作为
民间风俗
的祭灶。概而言之,一直到清代以前
,
国家典礼中倘若对灶设有专祀,其祭必在
初夏
举行;同时,在岁末
臘日
之际,也可能将灶与门、户、井、中霤一同作为“五祀”与先祖合祭。另一方面
,民间祭灶从最初的
不拘时日
,到
臘日
或
每月吉日
祭灶,再到唐宋之际渐渐固定在
臘月廿四日
。清初
厘清祀典,将五祀一并废除,终结了官方于
初夏
祭灶的传统
;同时宫中又受民间风俗影响,开始在
臘月廿三日
祭灶。宫中
廿三
祭灶的做法反过来又从北向南、从官兵向民间扩散,逐渐取代民间大部分地区原本
廿四
祭灶的风俗。
先说作为国家典礼的祭灶。
本系列第一篇(《
农历十二月为何俗称「腊月」?
》)
提到《礼记
·月令》说,“臘先祖五祀”。“先祖”好理解,但这个“五祀”究竟是什么,最初并无定论。
《左传·昭公二十九年》、《孔子家语·五帝》等处提到“五祀”,以为是
木正句芒、火正祝融、金正蓐收、水正玄冥、土正后土这
“五行之官”
,因为“各以其所能业为官职,生为上公,死为贵神,别称五祀”。
《礼记·祭法》则说“王为群姓立七祀:曰司命,曰中溜,曰国门,曰国行,曰泰厉,曰户,曰灶。王自为立七祀。
诸侯为国立五祀,曰司命,曰中溜,曰国门,曰国行,曰公厉
。诸侯自为立五祀。大夫立三祀:曰族厉,曰门,曰行。适士立二祀:曰门,曰行。庶士、庶人立一祀,或立户,或立灶。”
而《礼记》的其它篇章如《曲礼》、《王制》等,又称“大夫祭五祀”,与《祭法》中“诸侯立五祀、大夫立三祀”的说法抵牾。
不过两汉间,认为
“五祀”就是《礼记·月令》中提到的
春天三个月所祀的
“户”、夏天三个月所祀的“灶”、季夏(六月)所祠的“中溜”(房屋的中央)、秋天三个月所祀的“门”、和冬天三个月所祀的“行”(通“井”)
这五种事物的观点逐渐占了上风。比如《白虎通义·五祀》说:“五祀者,何谓也?谓门、户、井、灶、中溜也。所以祭何?人之所处出入、所饮食,故为神而祭之”;《汉书·郊祀志》亦称“大夫祭门、户、井、灶、中溜五祀”。
与此同时,《礼记
·月令》中本来杂糅的五行理论成分,也方便后人将“五行之官”与“门、户、井、灶、中溜”这两种本来冲突的说法融合在一起。以“灶”为例:《月令》中只说夏季三个月的丙、丁日“其帝
炎帝
,其神
祝融
,其虫羽,其音徵……其祀
灶
,祭先肺”,足见
炎帝、祝融、灶各不等同
;到《淮南子·泛论训》,已经演变出“
炎帝于火,而死为灶
”的说法;而在《风俗通·祀典·灶神》所引《周礼说》中,又成了“颛顼氏有子曰黎,
为祝融,祀以为灶神
”——这样一来,祭祀“五行之官”中的“火正祝融”,便与“祀灶”无异了。
把
“五祀”理解为“门、户、井、灶、中溜”,意味着按照《礼记·月令》的规定,这五种事物既在不同的季节各有专门的祭祀(包括
初夏祭灶
),又需要
在臘日与先祖合祭
。臘日是肯定要祭的,不同季节的专祀是存是废,则各朝多有变化。
《通典
·礼十一·天子七祀》归纳道:“汉立五祀……岁一遍,有司行事,礼颇轻於社稷。后汉建武初,有五祀之祭……有司掌之,其祀简於社稷矣。……魏武王始定天下,兴复旧祀,而造祭五祀……晋傅玄云:‘帝之都城宜祭一门,正宫亦祭一门,正室祭一户,井、灶及中溜,各择其正者祭之。’以后诸祀无闻,唯司命配享於南郊坛。隋制,其司命、户以春,灶以夏,门以秋,行以冬,各於享庙日,中溜则以季夏祀黄帝日,各命有司祭於庙西门道南,牲以少牢。大唐初,废七祀,唯季夏祀祭中溜。开元中制礼,祭七祀,各因时享,祭之於庙庭。司命、户以春,灶以夏,门、厉以秋,行以冬,中溜以季夏。”
到了清初,
“五祀初循旧制,每
岁暮合祭
太庙西庑下。顺治八年定制,岁孟春宫门外祭司户神,
孟夏大庖前祭司灶神
,季夏太和殿阶祭中溜神,孟秋午门西祭司门神,孟冬大庖井前祭司井神,中溜、门二祀,太常寺掌之,户、灶、井三祀,内务府掌之,於是始分祭,旋复故。逮圣祖(康熙)厘祀典,
再罢之,并停专祀
”(《清史稿·卷八十四·吉礼三》)。至此,国家于初夏祭灶的传统正式终结。
至于民间,一开始就未必有固定的日期。《礼记·月令》在五祀与四时五行之间所做的对应,恐怕只是战国以后受五行学说影响的儒生所幻想的礼仪秩序(尽管这套秩序在汉代以后得到了国家权力的认同),并非对先秦各国风俗的真实记录。汉代民间有
夏季
祭灶的(如《春秋繁露·求雨》:“夏求雨,令县邑以水日,家人祀灶”),有
春、秋季
祭灶的(如《礼记正义》:“今时民家,或春秋祠司命、行神、山神,门、户、灶在旁”),也有
不拘时日
、就特定事情祈福或庆祝而祭灶的
(《东观汉记》载黄香迁魏郡太守后,
“到官之日,不祭灶求福,闭门绝客”,可见
到官后祭灶
是时人普遍的做法)。
就连在祭灶节的形成中占据重要地位的阴子方(见下),《搜神记》说他“积恩,好施,
喜祀灶
”,可见他祭灶原本也是不拘时日的。
不拘季节、只以吉日祭灶的传统一直延续到唐代。如初唐时,《艺文类聚》卷八十《火部·灶》仍引《杂五行书》称:“灶君以壬子日死,不用此日治灶,常以
五月辰日
,猪头祭灶,令人治生万倍。用人故灶,凶败;鸡毛入灶中,致非祸;犬骨入灶,出狂子。
正月己丑日
,白鸡祠灶,宜蚕。
五月己丑、卯
,祠灶吉
。四月丁巳日
,祠灶百倍。”等等。
此外,陆龟蒙还因为时人
“灶坏,炀者请新之,既成,又请择
吉日
以祀”的现象而忿忿,作《祀灶解》以批判之。
但真正成为后世民间祭灶风俗之滥觞的,却是阴子方臘日见灶神的传说
。据《东观汉记》所载,汉宣帝时南阳人阴子方
“以累积恩德,为神所飨,臘日晨炊于灶,神见,再拜受庆。时有黄羊,因以祠之。自是富殖百万,田至七百顷。后世子孙常以臘日奉祠灶神以黄羊。”
《风俗通义
·祀典·灶神》所引《东观汉记》文字略有不同:“南阳阴子方,积恩好施,喜祀灶。臘日晨炊,而灶神见。再拜受神。时有黄羊,因以祀之。其孙识,执金吾,封原鹿侯;兴,卫尉,鲖阳侯。家凡二侯,牧守数十。其后子孙常以臘日祀灶以黄羊。”
当然,阴子方曾孙辈阴识、阴兴在政治上的发迹,托的恐怕未必是灶神的福,而是其姊妹阴丽华的美貌
——让他们成了光武帝刘秀的大小舅子。但这个故事本身,以及后人不断的添油加醋(比如《搜神记》、《后汉书》又加上了阴子方预言“我子孙必将强大”的情节),使得南北朝时,“
臘日
祭灶”的传统已经盛行于荆楚一带(见上篇《
从新莽到明朝的历代德运与腊日
》引宗懔《荆楚岁时记》)。
然而在唐宋间,民间“祭灶”又开始与“臘日”相分离。汉代时,臘日不但是国家大典,也是民间的盛大节日:
“臘者,岁终大祭,纵吏民宴饮”(《独断》)。但到了唐代中后期,臘祭成了皇家的专属:“天子以四孟、臘享太庙,诸臣避之,祭仲而不臘”(《新唐书·礼乐志三》)。同时臘日“宴饮”也被臘享时“致斋、不用乐”的做法取代,以至于宋神宗年间,还因为“臘享前三日,皇帝不游幸、不作乐”,而引发“素以用乐燕犒为恩礼之重”的辽国使者不满,造成外交事故(《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三百三十一,元丰五年十二月二十八日甲戌,1083.1.18)。臘祭的
垄断化
与
禁欲化
,使得民间臘日的喜庆气氛渐渐不存,祭灶也只好另择时日。
之前说过
,汉代时,民间将
臘日第二天
称为“
初岁
”、“
小新岁
”(
《史记·天官书》:“臘明日,人众卒岁,一会饮食,发阳气,故曰‘初岁’”;东汉崔寔《四民月令》:“十二月臘日……遂臘先祖、五祀;其明日,是谓‘小新岁’
),类似于如今称呼祭灶节为“小年”。到了唐宋,祭灶活动从臘日中独立出来,也一并夺走了原本属于臘日的“小年”(“年夜”、“交年”)这个头衔
。
不过在中晚唐的笔记中,还只说民间祭灶是在
“年夜”,并没有指明“年夜”具体是哪一天:“(长安)都人至
年夜
,请僧道看经,备酒果送神,
帖灶马于灶上,以酒糟抹于灶门之上
,谓之‘醉司命’,
夜于灶里点灯
,谓之‘照虚耗’”(《辇下岁时记》)。
到了宋代,民间就普遍地将
臘月二十四日
定为祭灶节,同时也保留了《辇下岁时记》中提到的
“醉司命”、“照虚耗”等风俗。譬如孟元老《东京梦华录》回忆北宋汴京“十二月……二十四日
交年
,都人至夜,请僧道看经,备酒果送神,
烧合家替代纸钱,帖灶马于灶上,以酒糟涂抹灶门
,谓之‘醉司命’”;吴自牧《梦粱录》记载南宋临安风俗,臘月“二十四日,不以穷富,皆
备蔬食饧豆祀灶
。此日市间及街坊叫买五色米食、花果、胶牙饧,萁豆声,叫声鼎沸。其夜家家以灯照于卧床下,谓之‘照虚耗’”。此外如范成大《祭灶词》中“古传臘月二十四,灶君朝天欲言事”等记载,不一而足。
到了
明代
,有关民间祭灶节的记载,仍旧几乎都在
十二月二十四日
。比如万历初,沈榜《宛署杂记》卷十七《民风·土俗》记宛平县风俗:“祀灶:坊民刻马形,印之为灶马,每年十二月二十四日,农民鬻以焚之灶前,谓为‘送灶君上天’。别具小糖饼,奉灶君。具黑豆寸草宛许,为养马具。群一家少长罗拜,即嘱之曰:‘辛甘臭辣,灶君莫言。’至次年初一日,则又具如前,谓为‘迎新灶’。”万历末,顾起元在《客座赘语》中记述南京风俗,亦称:“留都人家,以臘月二十四日夜祀社,果、酒,自士大夫至庶人家皆然。”此外如嘉靖中田汝成《西湖游览志余》辑录宋代杭州旧俗、万历时《月令广义》与崇祯时《帝京景物略》所记北京风俗,均以廿四日为祭灶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