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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企业公司制改制工作实施方案》公布,央企年底前全面完成改制

国资报告  · 公众号  · 财经  · 2017-07-26 16: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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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 《国资报告》记者 朱梓烨


7月26日,《中央企业公司制改制工作实施方案》公布。《方案》要求,2017年底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登记、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的中央企业(不含中央金融、文化企业),全部改制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登记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加快形成有效制衡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灵活高效的市场化经营机制。


公司制改制为什么如此紧迫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提出,到2020年在国有企业改革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决定性成果。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政府工作报告》要求,2017年底前基本完成国有企业公司制改制工作。

为什么这项改革工作如此紧迫?

国务院国资委副秘书长、改革办主任、新闻发言人彭华岗介绍,完成公司制改制,对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建立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转换国有企业经营机制具有重要意义。

目前,中央企业集团和各级子企业层面仍存在部分全民所有制企业。这些全民所有制企业在法律形式、履行责任、规范行为等方面还不完全适应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不利于建立有效制衡的法人治理结构。

彭华岗说,加快推进这些企业的公司制改革,是加快形成有效制衡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灵活高效的市场化经营机制的前置性条件,是国有企业改革整体向前推进的重要举措。

其次,通过公司制改制,建立科学有效的企业组织形式,有利于明确出资人、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和党组织之间的权责边界,有利于探索建立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

国资委企业改革局局长白英姿指出,公司制改制也是转换国有企业经营机制的重要基础。 通过公司制改制,实现出资人所有权和企业法人财产权的分离,赋予企业独立的法人财产权,促使国有企业真正成为依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担风险、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独立市场主体,从而激发企业内生活力,深入转换经营机制,实现更好更快的发展。



事实上,经过多年改革,全国国有企业公司制改制面已达到90%以上,有力推动了国有企业政企分开,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日趋完善,企业经营管理水平逐渐提高,但仍有部分国有企业特别是部分中央企业集团层面尚未完成公司制改制。

目前101家央企中,仍有69户集团公司为全民所有制企业;近5万户中央企业各级子企业中,仍有约3200户为全民所有制企业。 《方案》指出,中央企业集团层面改制为国有独资公司,由国务院授权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批准;改制为股权多元化企业,由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按程序报国务院同意后批准。

公司制改制的全面完成,将有力地推动国有企业改革加速深化。彭华岗表示,完成公司制改制,对于央企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至关重要,并且是混改、资产证券化等一系列改革的前置条件。 同时,对于经营困难的全民所有制企业,可以结合压缩管理层级、减少法人、僵尸企业处置等要求实施重组整合、清理注销,故公司制改制也将加速僵尸企业的清理重组工作。

不过,央企所属事业单位的转企改制,不属于本次央企公司制改制的范畴,另有相关部门统筹安排。




针对实际问题提出四大政策支持


白英姿介绍,《方案》在起草过程中,针对造成改制成本高、耗时长一系列实际问题,国资委深入调研、广泛沟通,征求财政部、国土资源部、税务总局、工商总局、法制办等相关部门及全国人大法工委的意见,明确了公司制改制的支持政策,在国有划拨土地处置、税收、工商变更登记和业务资质资格承继等方面提出了相关政策支持,为公司制改制工作的顺利推进奠定了良好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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