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改革方向是促进医药分开、改革考核制度、推动分级诊疗
2017年以前,药品销售一直是医院收入的主要来源,“以药养医”现象十分严重。为了打破这种局面,切断医疗机构与药物销售之间的利益链条,促进医疗资源的合理利用,国家力图促使医药分开。
处方外流是推动医药分开的重要举措。
2017年3月23日,北京市人民政府印发《医药分开综合改革实施方案》,重点在于:1)取消药品加成、挂号费、诊疗费,设立医事服务费;2)设立分级诊疗体系;3)规范医疗服务价格;4)加大医保保障和支付方式改革力度。
处方信息共享平台的建设是处方药外流的基础。2018年4月《关于促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的意见》的出台,促进了处方线上化进程。今年6月4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指出,要建立药品追溯制度,探索公立医院处方信息与药品零售消费信息互联互通。处方流转平台是互联互通的重点,是处方外流能够落地的必要前提。7月初,国家卫健委、中医药管理局和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联合发布《医疗机构处方审核规范》,明确处方仿制药必须使用通用名,有助于加速处方外流。
医保支付标准也必须一致,否则集采药和谈判药低于零售药店,可能导致回流。据医保局统计,2019年全国约20万家医疗机构(不包括一体化管理的村卫生室)、39万家零售药店已经纳入医保定点。5月10日,医保局与卫健委共同发布了《关于建立完善国家医保谈判药品“双通道”管理机制的指导意见》。拟将定点零售药店纳入谈判药品供应保障范围,对纳入“双通道”管理的药品,在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施行统一的支付政策。
在对医院考核机制上,DRG付费、DIP付费即将推广。
2020年3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发布,提到未来医疗服务将“以按病种付费”为主。目前DRG、DIP试点城市超过200个。DRG是指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根据疾病诊断、治疗方式、并发症及合并症等因素,将临床特征与医疗资源消耗相近的患者分入同一组,以组为单位打包确定价格、收费及医保支付标准。DIP即基于大数据的病种分值付费。简单来说,就是基于之前DRG的基础上运用大数据技术进行分类组合后进行的分值付费。
在DRG付费、DIP付费制度下,医保基金按照治疗病种付给医院固定费用,而不考虑医院实际发生的费用。这就改变了以往医院多住院多开刀就能获得更多医保支付的激励方式。为获得盈余,医院必须控制治疗成本,或者提供高水平医疗获得更高分值的医保支付,有助于改变目前以药养医的现状。
分级诊疗正在推进。
针对我国医疗资源在地区、城乡及医院间分配的不均衡,2015年,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的指导意见》,推动建立分级诊疗制度。在分级诊疗制度下,常见病多在一级医疗机构进行诊治,慢性病往往在二级医疗机构进行诊治,疑难病症和危重病则在三级大型综合医疗机构进行诊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