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栏名称: 哈尔滨发布
传播资政信息、公益服务等
相关文章推荐
新闻夜航  ·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发布命令 ·  昨天  
哈尔滨日报  ·  9月1日起,AI生成合成内容必须添加标识! ·  昨天  
新闻夜航  ·  徐某(男,36岁),偷拍后坠楼 ·  2 天前  
51好读  ›  专栏  ›  哈尔滨发布

【法治哈尔滨】《哈尔滨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丨违规放鞭最低罚500元,楼顶阳台广场都是禁放区

哈尔滨发布  · 公众号  · 黑龙江  · 2017-04-22 12:34

正文

三环内,除了春节期间都禁止销售烟花爆竹,这样的规定将纳入政府规章。21日,记者从市政府法制办了解到,《哈尔滨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办法》从即日起向市民征求意见。


区域

这些地方是禁放区


1.文物保护单位及其法定保护范围内。


2.车站、码头、机场等交通枢纽、主次干道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


3.易燃易爆物品生产、经营、储存单位。


4.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


5.医疗机构、幼儿园、大中小学校、敬老院。


6.山林、草原等重点防火区。


7.商店、饭店、影剧院、体育馆、公园、广场等公共场所。


8.步行街区、人行天桥和地下通道等人流密集场所。


9.房顶、阳台、窗口、楼梯、走廊。


10.市和区、县(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地点或者范围。



时间

春节燃放时间有讲究


本市建成区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地点或者范围以外的其他区域,除下列时间外,其他时间不得燃放烟花爆竹:


农历十二月二十三至次年农历正月十五期间,除农历大年初一以外,每日6时至24时;农历大年初一,零时至24时;主管部门批准的燃放时间。


有关部门发布的大气重污染预警级别达到规定级别时,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禁放品种上,禁止燃放擦炮、拉炮、摔炮、纸手榴弹和单体药量超过30克等非法生产的烟花爆竹。




处罚






请到「今天看啥」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