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懂王封号,注定是一场世纪大辩论

张是之  · 公众号  ·  · 2021-01-16 23:05

正文

文丨古原

本文转自公众号 自由在深处
懂王封号了,全球哗然,并引发了一场世纪大辩论。
为什么称他为世纪大辩论呢?因为这场辩论的本质是公私之争!
2016年,懂王上台,是打着“打破政治正确”的旗号上台的,反种族歧视,多元化,平权在很多年是美国的政治正确,美国老百姓苦政治正确良久了。
在美国你要直接说黑人都不行,一定得说非裔美国人,否则就是政治不正确,更别提骂黑鬼了,分分钟开除工作、学籍,社会舆论一片指责。类似这种政治正确多如牛毛,懂王们是极度不爽的。
但懂王在最近又触动了西方社会更大的政治正确,1月6日,川粉冲进了国会大厦。整个西方世界一面倒地批判懂王,因为民主制度是这些国家的政治正确,各国政客都是民主制度选上来的,利用民意冲击选举程序,那就是要消灭民主制度呀。这怎么能行?难道你美国试图南美化吗?
懂王被批得灰头土脸,不得不向这个更大的政治正确妥协,连续几次讲话,一次比一次怂,简直是在做深刻检讨。
借着对民主制度政治正确的东风,美国各社交媒体平台集体发动了对懂王的封杀,八千万粉丝帐号清零,帐号永封,一代互联网大V就此湮灭在电子世界。
然而,这又触动了西方民主政治理论中更为深层的政治正确,那就是人民主权下的公共空间的正义性。
欧洲各国的头头们纷纷站出来提出质疑,一个互联网平台,就能封禁他人言论,这还了得?
1月11日,默克尔通过其发言人SteffenSeibert表示,推特对特朗普个人帐号的封禁是“有问题的”。这位发言人称,默克尔认为,“(言论自由的)基本权利可以被干预,但应该在立法者指定的框架内、遵循法律条文(来干预),而不是依据社交媒体平台管理层的决定。”
法国财政部长勒梅尔(Bruno Le Maire)也在谴责特朗普的同时,对推特平台能够单方面决定将美国总统赶出该平台的做法表达了质疑。勒梅尔同时负责法国政府的数字事务部门。“对数字世界的监管不能由数字寡头来完成,”他在1月11日上午接受当地媒体采访时说。
在美国内部,封号则引发了更加强烈的对立,两派群众争论不休,“感谢推特”的声音上了热搜,而保守派群众而疯狂批评互联网平台干预言论自由。
一场世界大辩论已然拉开序幕。今天我也宣布参战,一起来捋一捋言论自由后面的门道。

言论自由到底是什么?

你在家里可以说话叫言论自由吗?
你在办公室里和同事交头接耳叫言论自由吗?
你在小酒馆里和同事喝酒胡说八道侃大山叫言论自由吗?
以上都不叫言论自由。
现代社会的言论自由说的是民众有权利在所谓公共场所和媒体上表达自己的意见。
上数学课,你站起来唱首歌,会被体育老师打死吗?当然会。
半夜三点,你到客厅朗诵一首沁园春雪,你老婆会把你的头塞到马桶里吗?当然会。
学校办了个黑板报,你擦掉一半画个裸女,学校老师会用你的脸把他擦掉么?当然会。
为什么这些不是言论自由,因为这些地方没有定义为公共场所和媒体。
除了公共场所和媒体是作为言论自由的必要载体外, 现代言论自由理论中还隐含有一个巨大的隐性前提,就是必须存在人民主权政治。
如果不存在人民主权政治,你要言论自由干什么?那玩意能吃饭吗?
媒体上就是天天说风花雪月,就是扯吃喝玩乐,有什么不对吗?
只有存在政府,言论自由才变的有意义,因为政府是一个垄断暴力机构,他要是欺负人,那被欺负的人又没地方说,那政府作恶就不容易被其他人观察到,言论自由的意义在于提醒所有的人注意政府可能的暴力。
在皇权时代,神权时代,也不存在言论自由理由。君权神授,哪有你说话的地,你不能质疑君权,神权更不用说了,按教义执行,对不对还可以讨论的吗?讨论教义对不对,那是真找死。
结论出来了,言论自由的前提是人民主权论。
人民组合形成主权国家(人民主权论:洛克),人民与政府的关系为社会契约关系(社会契约论:卢梭),人民让渡权利给政府,并通过民主选举授予政府权力用来干预人民的权利(权利让渡论:卢梭)。因此,人民需要在公共领域进行自由发声以防止政府滥用权力。
换句话来说,言论自由权之所以被提出来,必定是有某一领域被公有化了,才存在言论自由权这一概念。
言论自由权与公有制是相辅相承出现的两个概念。二者之间是紧密相连的,无法独立存在的。
有公有制必定有无数人要求有言论自由权,言论自由权针对的就是公有的部分,比如道路要挖几个洞,比如公务餐是五菜一汤还是茅台海鲜。
在民主主权理论体系下,言论自由仅仅指民众批评政府的权利不能被政府所剥夺。
美国宪法第二修正案,正是这一理论体系的产物,因为言论自由由美国宪法所保护,而宪法的针对对象,仅为政府。也就是说,干预言论自由这种 事情,只有政府才可能做,其他的人不是这一法律的适用主体。

言论自由权是伪概念

言论是什么?不就是开口说话吗?开口说话,是你运用你身体的能力,这是一种权利吗?
如果这是权利,那是不是也要创造撒尿权、拉屎权、呼吸权、吃饭权、喝汤权。你开口说话和这些行动有什么本质上的区别吗?都是人的意志指挥下的行动啊,没有区别啊。
作为人的行动,当然有边界,边界在哪里?就是他人的产权。
你不能跑别人家客厅撒泡尿吧
你也不能到饭店端起别人的饭菜就往嘴里塞吧
你也不能跑到竞争对手的公司里说,我是最好的,你们全部都是垃圾吧
你在你的产权范围内按自己的意志行动,这就是权利。
可是我前面已经论述了,现代言论自由的理论的根基不是在自己产权范围内聊天说话,而是所谓公共场所和媒体企业上表达的权利,那这必然就涉及到了多人产权的交互了,而不是你在家里可以随意破口大骂某些人了。
但是,在几个判决中,美国最高法院认为私有财产或者私人空间在一定情形下受制于第一修正案。
譬如,在1946年的Marsh v. Alabama案中,最高法院裁决,一个私人公司拥有的小镇禁止个人在其人行道上散发宗教材料,是违反第一修正案和侵犯言论自由的。
在1980年的Pruneyard Shopping Center v. Robins案中,联邦最高法院全体一致地支持了加州最高法院的裁判,判定一个私人所有的购物中心无权禁止几位中学生在那里寻求请愿签名的行为,在他人私产上的言论自由受到保护。
你自家的商场,别人可以来胡说八道,你却没有办法,可见,如果将私人商场给他定义为公共场所,言论自由就可以打着政治正确的旗号堂而皇之地侵犯私有产权了。
于谦有一次吃饭抽烟的视频在网上引发热议,一堆人在狂骂,你这个老不死的,公共场所抽烟,没有公德心。
于谦反怼他们说,你看看清楚,这是我家,我在郊区自己搞了个园子,我家就是大一点,我怎么还不能在自己家抽烟了?中国网友不错,都怂了,没再骂他了,起码承认私有产权下于谦有自由行事的风格。
我们再假设,有一个人天天想着世界末日要来了,要向周边所有人传播一种理论,就是快点烧光财产,杀掉全家,迎接末日,并且这套理论还有人信。
所有的媒体都拒绝他的言论,所有的社交平台都封他的号,侵犯了他吗?他是不是有传播世界末日要杀人的自由呢?当然不存呀。
所以,所谓言论自由根本就不是一种从属于个人的实质的权利,他只不过是现代民主政治公共领域的错误理论产物,现实世界的表现不过是个人与媒体平台进行多方产权的互动,而绝非个人产权下的实质权利。

言论产权互动有规则吗?

言论自由这种概念既然必然是多方产权的互动,那这种互动有规则吗?
比如欧洲政客就提出来,有规则,这个规则得由政府来定,我们要监管。
比如美国的法律体系中也提出一系列原则:
比如上面两个案子提出来的原则:人多的地方,管你是不是私人的,都算公共场合;
比如还提出当前的言论是否有紧急性,你的言论是否会立刻带来不好的后果,例如在电影院里胡喊着火了造成伤亡,等等
总而言之,美国法律通过一系列案例,划出来一堆的言论自由的边界。准确地说,这不是在划边界,这是在制定多方产权的互动规则。
关键的问题来了
谁有权在定一个多方产权之间的纠纷的规则?神吗?
同样在美国,同样的是在私人商场里的言论事件,同样是美国最高法院,还发生过另一起案件。
在1972年的时候,美国的联邦最高法院也曾经对类似的案件做过一个判决。他们当时的判决说:“私人购物中心里面并不存在法律所赋予的言论自由的权利。”
也就是说,那些私人购物中心的主人,没有义务向别人提供一个场所,让他们去行使言论的自由。
都是美国的大法官,却做出了两种判决。美国是判例制法律,如果再碰到这样的案件,是按1980年的法官判决还是按1972年的法官判决呢?这不乱套了吗?
既然是多方产权互动的问题,那就必须回来权利的边界问题。谁的产权谁说了算,除此之外,你找不到更有效的产权解决方案。
如果商场无权阻止中学生在自己的地盘请愿游行,那我可以组织一万个学生去那里游行,让你商场瘫痪,几个学生让顾客感觉不快和一万个学生让顾客无法进门,这是同一种伤害行为;
若你的产权你无法说了算,那带来的后果是,谁还敢拥有产权呢?因为随时有可能就让别人说了算,那我敢投资吗?敢长期持有不动产吗?所有人的产权预期都受到了伤害。
人身自我拥有,因此就建立了不可侵犯原则,产权自我拥有,因此就界定了偷盗和抢劫是犯罪,当你试图破坏这一原则时,我是想象不出来,还有哪一种产权规则能比产权范围自主这一原则更能让社会和平,更能让人们合作,更能减少纠纷了。

契约是唯一方案

两个人在一起合作,进行交易,这就是两人的产权进行了互动,如何来确定原则呢?非常简单呀,两人坐一块签一合同呗,约定好互动的规则,如果产生纠纷,看合同。
这不是一个基本常识吗?也就是说,产权互动的规则不能由神或某些人来定,而是需要由产权人自己来商议决定。
推特能不能封懂王的号,看看协议嘛。
互联网社交平台在用户注册时都有一个电子协议的,这个协议中是否约定了推特有权封号,如果约定了,那封就是了,管他是懂王还是谁,契约权利范围之内,你是总统我就高看你一眼吗?
互联网平台的用户契约,大多数人是不看的。据我所知这些协议大多冗长而又繁琐,就是看,估计你也看不懂。
几大社交媒体联合封杀懂王,从常理上,我们可以推断他们是在协议内做的。否则一纸诉讼,他们就要吃不了兜着走。普通人可能请不起律师,懂王是谁,私人律师都成团了。
为什么我们不认真看这些协议?会接受这些平台随时可以封号的约定呢?因为我们没有付出代价,就可以使用这些平台的帐号。反正没代价,你协议再多又如何,不看。
社交媒体的商业模式就是免费让用户入驻,再通过广告来进行盈利,对于用户,你没有承担服务器的费用,你也没有承担开发软件的成本,你纯粹是一个受益者,所以在这些协议里,帐号都不是你的,社交媒体企业自然可以为所欲为了。
生活中,大部分重要的事情,我们是需要以契约方式来明确交易双方的权责的。只有要签署契约成本太高的时候,我们才同意默认契约的存在,比如去小卖部买包烟。
社交媒体与用户有清晰无比的契约,自然可以根据契约来明确双方的责权。当然,企业会不会犯错呢,会呀。比如一个企业对用户隐私保管不善,那自然就会被消费者所抛弃。企业的任何一个错误,就是其他企业的商业机会,只要保护产权、允许竞争,那消费者可以一步一步地获得更好的服务。
推特封掉懂王的号,我看到的是契约,是文明,在很多国家,企业可不敢这么做,有后果,很可怕。

保护产权至高无上

我们再说的极端一点,推特老板可不可以自杀跳楼,死之前将所有的服务器全炸了呢?这就相当于封掉所有人的号。当然可以的呀。
推特封掉一人的号与他封掉所有的人号,不管多少,事情的性质没有改变,就是在他产权范围内的自主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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