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黄瓜”“青椒皮蛋”“开胃小木耳”
“酸辣蕨根粉”“川北凉粉”……
广州一家火锅店21天卖凉菜赚了139元
却招来一张行政处罚1万元的告知书!
近日,广州黄埔区一间火锅店因超出许可范围售卖凉菜,被通知行政处罚1万元并没收139元违法所得。
“卖个拍黄瓜就要罚款1万块?!”
这份告知书在朋友圈流传引起热议……
现场
违规卖凉菜被贴“告知书”
前天(25日)上午,南都记者来到位于广州黄埔区丰乐北路附近的这间火锅店。
▶ 火锅店门口张贴的“告知书”显示:
何灵(广州市黄埔区川锅演义火锅店)在《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备注项目不包含从事凉菜加工销售的情况下在经营场所生产销售“川北凉粉”、“酸辣蕨根粉”、“青椒皮蛋”、“拍黄瓜”、“开胃小木耳”等凉拌菜式,从2017年5月1日至5月21日期间销售收入139元。该店违反了《广东省食品安全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相关规定。对此,没收违法所得139元,罚款1万元民币。
该门店已停止营业,玻璃门上了锁链,透过玻璃窗可见店内仍有餐桌椅和摆放杂乱的厨具,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旁还有电费欠费通知单。
一旁酸菜鱼店服务员介绍,该火锅店才开了半年,已经关门一个月了。
走访
有火锅店售卖凉菜
但经营范围没凉菜
▶ 根据《广东省食品安全条例》第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内容:
从事食品生产经营应当依法取得许可,并按照许可范围依法生产经营。许可证明文件应当悬挂在其生产经营场所的显著位置。
南都记者前天中午走访广州天河多间火锅店,发现食品经营许可证并不显眼,有些字太小看不清经营范围。其中一家火锅店经营范围没有凉菜,菜单上却有凉拌木耳等凉菜,不少消费者都点了凉菜。有的火锅店则明确写了经营范围包括“冷藏冷冻食品”。
南都记者随机访问消费者,大家均表示进餐厅点菜并不会留意食品经营许可证上内容。
回应
黄埔区食药监:当事人可以申请行政复议
黄埔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表示,此次调查是接到市民举报该火锅店超出许可范围销售凉菜。经实地调查,该店《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备注项目不包含从事凉菜加工销售,属于超过许可范围买卖。
▶ 根据《广东省食品安全条例》中规定:
没有取得许可就进行买卖,或者超过许可范围买卖属违法行为,相关部门可以没收违法所得。
▶ 根据《广东省食品安全条例》第六十条规定:
违法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5000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 黄埔区食药监局相关工作人员表示:
该处罚依法依规,并没有故意为难当事人。由于火锅店已关门,食药监局找不到人,才张贴行政处罚告知书。
也并不是立即罚款,当事人收到告知书三天内可申辩,若三天内不上门申辩,联系不上当事人的将走公告程序,发出公告60天内,当事人还可以申请行政复议,60天后仍无联系,则交由法院处理。
讨论
只是卖个拍黄瓜就要罚款一万元?
只是卖个拍黄瓜就要罚款1万块?有自媒体公众号为此指责黄埔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不务正业”,对一家火锅店拍黄瓜进行吹毛求疵、小题大做。
▶ 黄埔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此表示:
很多消费者以为只要有营业执照就可以卖任何东西,但其实不同食品对经营场所都有不同卫生条件要求,餐厅需要符合凉菜加工条件才可经营凉菜。而对于食品安全来说,罚款并不是简单按销售额翻倍扣罚。
网友说
支持执法行为的——
@pipilu_:没有批准即销售的,都是违法行为,否则还不乱套了
@吴小萌Mia:因为凉菜没有高温消毒的过程,更容易引发食品安全问题,所以餐馆如经营凉菜必须要有专用的凉菜间,内含二次更衣室,有消毒灯等设备设施。
@-MatouKariya-:身边有人最近就在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凉菜要考虑储存环境,生熟度以及农残多种因素,没有相应储存条件容易出现食品安全问题,当然是要审核的。
@yummy_我要瘦:店家想卖凉菜大可在申领食品经营许可证的时候一并申请,评论里各种酸市管部门的,要是你们在这家店吃凉菜等拉肚子的时候你再来站店家算我服
@NICKY BV:正常啊!平常的小吃店营业执照都会写经验范围,没有申报凉菜的都会在后面括号括着不包括凉菜等,我认为执法部门没有错
持其他观点的——
@负尽千重罪:摆明了就是拿个弹性规定整人
@二甲氨基氰膦酸乙酯:这个处罚明显超过营业收益所得啊,比例原则呢?
@绝望的土哇君:我不太相信其他饭店都有凉菜间
@Swiss-R:说白了大部分餐厅都没有销售凉菜许可,比如面馆…这已经是不争的事实了…
@楼下小黑zgr:火锅加凉菜这是常识好嘛?
胡一刀(时评人):不少餐馆对超范围经营可能并没有清晰的认知。在他们朴素的观念里,有卫生许可证了,怎么就不能拍根黄瓜呢?加上做凉菜这类轻微的超范围经营行为不在少数,导致很多店有样学样,稀里糊涂就违法了。这其中固然有餐馆自身原因,比如部分餐馆法律意识不强,但也与普法的不深入有关系。不妨设想一下,如果食药监部门能够推出一个餐馆的负面清单,把其可能涉及的且法律禁止的行为一一列明,并注明违法的后果,再碰上类似的“拍黄瓜”事件,公众的态度或许就不是质疑,而是认为“这家火锅店活该”了吧?
你怎么看?
写留言吧!
▶上海食药监突袭麦当劳,他们拒绝开箱!结果...
▶超燃!中国海军首部航母宣传片震撼来袭!
▶不管关系多好,朋友之间都要注意这9个“潜规则”!
来源:南方都市报(ID:nddaily)
责任编辑:饶春雨
支持我们请点赞或使用评论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