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九大报告中,有这么一段话,不知大家注意没有:
深化机构和行政体制改革。统筹考虑各类机构设置,科学配置党政部门及内设机构权力、明确职责。统筹使用各类编制资源,形成科学合理的管理体制,完善国家机构组织法。转变政府职能,深化简政放权,创新监管方式,增强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
赋予省级及以下政府更多自主权。在省市县对职能相近的党政机关探索合并设立或合署办公。
深化事业单位改革,强化公益属性,推进政事分开、事企分开、管办分离。
“在省市县对职能相近的党政机关探索合并设立或合署办公”,从这句话来看,中央还是希望各地在行政体制改革的道路上继续探索。同时,也为当前混乱的食药监管体制改革和市场监管体制改革指明了方向。也和中央此前一系列文件精神一致。
2013年11月12日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摘要:
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
整合执法主体,相对集中执法权,推进综合执法,着力解决权责交叉、多头执法问题,建立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行政执法体制。
减少行政执法层级,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劳动保障、海域海岛等重点领域基层执法力量。理顺城管执法体制,提高执法和服务水平。
2014年07月08日国 务 院 关 于 促 进 市 场 公 平 竞 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的若干意见摘要:
解决多头执法。
整合规范市场监管执法主体,推进城市管理、文化等领域跨部门、跨行业综合执法,相对集中执法权。市场监管部门直接承担执法职责,原则上不另设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执法队伍。一个部门设有多支执法队伍的,业务相近的应当整合为一支队伍;不同部门下设的职责任务相近或相似的执法队伍,逐步整合为一支队伍。清理取消没有法律法规依据、违反机构编制管理规定的执法队伍。
消除多层重复执法。
对反垄断、商品进出口、外资国家安全审查等关系全国统一市场规则和管理的事项,实行中央政府统一监管。对食品安全、商贸服务等实行分级管理的事项,要厘清不同层级政府及其部门的监管职责,原则上实行属地管理,由市县政府负责监管。要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劳动保障、海域海岛等重点领域基层执法力量。由基层监管的事项,中央政府和省、自治区政府市场监管部门,主要行使市场执法监督指导、协调跨区域执法和重大案件查处职责,原则上不设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执法队伍。设区的市,市级部门承担执法职责并设立执法队伍的,区本级不设执法队伍;区级部门承担执法职责并设立执法队伍的,市本级不设执法队伍。
加快县级政府市场监管体制改革,探索综合设置市场监管机构,原则上不另设执法队伍
。
2016年5月9日李克强在全国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摘要:
各类市场主体千差万别,越来越多的企业跨行业、跨区域经营,要做到有效监管,必须建立综合监管体系,发挥好各种监管资源的最大效益。长期以来,存在着多头执法、重复检查、标准不一等痼疾,既加重企业负担,也造成很多不公平。
今年,要按照权责一致原则,继续推进市县两级市场监管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落实相关领域综合执法机构监管责任
。同时,要建立健全跨部门、跨区域执法联动响应和协作机制,实现违法线索互联、监管标准互通、处理结果互认,消除监管盲点,降低执法成本。还要加强行业自律,鼓励社会公众参与市场监管,发挥媒体监督作用,共同织就一张无时不有、无处不在的监管网。
2017年1月12日“十三五市场监管规划”摘要:
综合执法改革是市场监管改革的重要方向和重点任务,必须科学谋划、统筹推进。研究制定深化地方市场监管领域综合执法改革的政策思路,指导各地规范有序开展综合执法改革,大力推动市场综合监管。
大力推进市、县综合行政执法,在总结县级层面经验做法基础上,积极推进地市层面综合执法,尽快完成市、县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