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全国两会,房地产税在三个重要场合被提及。
3月4日,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发言人张业遂答记者问时表示:“目前正在加快进行起草完善法律草案、重要问题的论证、内部征求意见,争取早日完成提请常委会初次审议准备工作”;3月5日,LKQ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健全地方税体系,稳妥推进房地产税立法”;3月7日,财政部副部长史耀斌表示:“目前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财政部以及其他有关方面正在抓紧起草和完善房地产税法律草案”。
释放的信号很清楚,房地产税一定会落到实锤,没有要不要征的问题,只有什么时间征和怎么征的问题。
民众最关心的还是狭义房产税,虽然房地产税是更大的概念。本文要关心的也很明确,就是最热的狭义房产税——针对城镇存量住宅在保有环节的征税。
中国历来是没有狭义房产税的。过去十年里,狭义房产税这种可能出现的新税种对习惯了没有房产税的民众产生很大心理冲击——坊间有着相当普遍的房产税焦虑症,而这种焦虑症有两种截然不同的来源和走向,一种是激烈抵制、极力反对,主力为城镇住宅既得人群,一种是欢欣鼓舞、极力怂恿,主力为无房或少房的高房价敏感群体。前者担心征收房产税会冲击家庭财富社会地位,后者担心不征房产税房价降不下来,自己更买不起房。不管怎样,力挺者和反对者都流于情绪化对立。在社交媒体上,这种焦虑常常演化为大规模的争辩乃至相互敌视。
房产税焦虑症,反映的是中国经济社会的深层病灶之一。1998年房地产市场化改革启动至今凡二十年,房地产业成为国民经济的主要支柱,但由于发展速度过快,配套改革跟进速度相对较慢,它也派生出相当大的负面效应。尤其2007至2017这十年,房地产俨然成为中国社会财富和阶层划分的主要分化器——甚至是第一分化器。在居住功能之外,房子承担了阶层、身份、地位等如此多而重的溢出社会功能,历史罕见(有学者算过,房地产的分化力度远超“土地”在传统中国农业社会的分化力度)。
在某个时期,甚至“房子即是最大的政治”。正因此,与房子有关的法律、政策、制度的任何风吹草动都会引起社会热议,更遑论如此敏感的房产税。
在房产税政策的处理上,我认为,中国政府总体是谨慎的,对社会舆论有着的把握和判断也比较准确。
远在2003年,中共中央即在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条件成熟时对不动产统一征收物业税,距离房改启动不过五年时间。2011年起,上海、重庆就开始了房产税改革试点,至今已七年。这实际上符合中国政府在重大制度变革上的一贯做法,先在地方试点,看看效果如何,再考虑是否是否推及全国。这里面有个插曲,2013年8月,杭州、南京等城市曾经制定和上报房产税征收方案,但在实施之前被紧急叫停。查中国历年房价走势可知,2012年底至2013年上半年,是中国房价的一个暴涨周期。在本次两会之前,房地产税进入政府工作报告还是四年前。这一期间,也就是2016年下半年至2017年上半年,中国又经历了一次房价暴涨周期。
为什么在今年,房产税频率如此之高地进入官方话语?说明官方认为,新税种开征的准备条件正在趋近成熟,并且节奏上到了从民间争论期进入权威确定期的节点,此举同时表明,官方自认为有信心在即将进入的立法准备期或者第二个社会心理缓冲期有足够时间完成更细致的配套改革,因而敢于设立时间表。
我认为,中国民间的房产税焦虑症在未来五年将会逐渐缓解、消融乃至最终获得普遍接受,在2015年至2017年左右达到顶峰的房地产在中国社会中近乎畸形的“不能承受之重”也会逐渐得到扭转。原因如下:
第一,按照两会上主要相关官员的说法,房地产税立法工作尚在初审准备阶段。按照过去的立法经验,类似房地产税这么重要的税种的立法工作耗时时间往往超过预期。我认为,即使比较顺利,从一审、二审到三审,再加上期间的修改论证,可能需要四到五年才能最终立法。换句话说,大概在2023年以前,房产税还不会真正落地。这个时间段就是我所谓第二个缓冲期——一个不算短的民间心理缓冲窗口。
第二,房产税的准备工作和配套改革还需要一段不短时间的攻坚。房地产税是一个涉及面非常广的全国性税种,而中国国土之大、国情之复杂在房地产市场有非常明显的体现,很多配套工作还没有完成。比如,房屋性质的统一界定,中国城市的房子种类五花八门,除了常见的普通城镇商品房外,还有房改房、福利房、央产房、军产房、小产权房、经济适用房、集资房、两限房等等。要统一征税,就要统一税基,就要统一界定房屋性质吧。这个工作还在推进中,并且阻力并不小。此外,要全国统一征税就要有全国统一的不动产登记系统,有很准确的房屋登记和交易数据。目前来看,不动产登记工作也没有完全结束。总之,政府还有很多工作要推进,这也需要时间。
第三,房产税根子上不只是税本身给民众带来的冲击,更在于房地产问题本身牵动社会。正如上文分析,房地产对中国社会影响太大,以至于关于它的细微政策变化都会牵动社会神经。反过来说,当中国社会的住房问题基本解决,房产税焦虑症也就迎刃而解,所谓皮之不存、毛将焉附。
我的观察是,中国社会的住房矛盾“物极必反”,最近几年正在取得实质性解决,而未来几年进度会更趋加快。一方面高层提出的“房住不炒”理念正在与房子有关的各级政府部门得到贯彻,无论是集体土地租赁市场的放开,还是城市保障房的大量建设以及即将逐步推进的宅基地三权分置,总的来说,住房供给越来越充沛;另一方面,中国房价整体已经得到控制,尤其一线二线城市的房价趋于稳定,而三四五线城市总体房子供大于求,未来可能会进入回调周期。此外,如果中国经济持续保持稳定增长,民众收入同步稳定增长,住房问题将会随着经济的发展逐步解决,而房产税焦虑症也将自然随之消解。
(注:本文首发于3月12日《经济观察报》专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