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两会,“新三板”史无前例地出现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成为了热议的话题。近年来,新三板取得的成绩有目共睹,与此同时,显现的不少问题亦不可忽视。对此,不少代表委员纷纷建言献策。
一万家挂牌企业、流动性困局、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这些标签新三板成为了热门话题。在这其中,“政府工作报告”、“《证券法》修改”等成为最可能影响到新三板未来走向的变量。
两会即将结束。读懂君梳理了本次两会以来,所有与新三板有关的政策、建言或者提案。
“新三板”首现政府工作报告
3月5日上午,中国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作2017年政府工作报告。
在关于金融体制改革的部分,李克强总理首次谈到“新三板”:“深化多层次资本市场改革,完善主板市场基础性制度,积极发展创业板、新三板,规范发展区域股权市场,拓宽保险资金支持实体经济渠道。”
值得注意的是,这是“新三板”一词首次进入政府工作报告,而在此前的政府工作报告中均使用“多层次资本市场”这一笼统的说法。
南山资本创始人周运南认为,此番表态可以证明新三板已是我国多层次资本市场中,可以单列出来重点建设发展的重要一环。报告中将创业板与新三板并列,并使用“积极发展”的字眼,表明政府最高层已经肯定了新三板对中国资本市场的重要性。
《证券法》修订不涉注册制,新三板地位或可明确
3月4日,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发言人傅莹介绍,今年4月份,《证券法》修订草案应该能够再次提请人大常委会进行审议。
此次《证券法》修订有两点值得特别关注。
首先据《财新》透露,此前市场曾经希望在这一轮《证券法》的修订中,为新股发行注册制扫清法律障碍,但根据证监会最新监管透露,新的修订草案中没有相关内容。
其次,全国人大常委、财经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吴晓灵近日表示,《证券法》将修改的内容至少有4方面,其中重点包括:要为多层次资本市场的发展留下制度的空间,为企业更方便的进行股本融资提供渠道;
另据澎湃新闻报道,注册制改革内容最终淡出,将令《证券法》修订草案中的不少相关内容恢复到原来状态。此前《证券法》对“注册制”相关内容的修订中,删除了IPO(首次公开发行)条件中对于企业持续盈利能力的要求。但随着注册制的淡出,《证券法》修订草案将恢复现行法律中该要求的相关表述,即企业具有持续盈利能力,且财务状况良好。
从目前透露出来的信息可以看出,此次证券法的修改对于新三板意义重大。
首先,《证券法》修订草案没有有关注册制的陈述。这意味着在下次《证券法》修订之前,新三板将成为中国亏损企业唯一可选的股权市场。在亏损企业的争夺中,新三板取得了明确的优势。
其次,新三板在《证券法》的法律地位有望落实。作为最近几年新兴崛起的基础股权市场,新三板已经成为中国资本市场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但尴尬的是,新三板正处于“无法可依”的裸奔状态,此次修法,新三板的地位或可明确。
2016年12月《证券法》的修订草案“二读”,吴晓灵表示:《证券法》修法为建立多层次资本市场提供法律保证;经过3年的发展,新三板挂牌企业过万家,总市值4.2万亿元,已经成为事实上的全世界最大的基础股权市场。此时修改《证券法》,对于股转系统的地位认定已经成为无法绕开的话题。
致公党提出改善新三板流动性方案
致公党在今年的两会期间关于新三板的提案传出。提案建议,尽快出台改善新三板流动性的一揽子解决方案。纵观其内容,基本上都在预料之中。但通过两会提案的形式提出,意义重大。
具体来看,提案内容大致分为四块:
一是完善新三板交易制度。推出新三板大宗交易系统,推进私募基金做市试点工作、完善协议转让机制、建立科学合理的新三板做市商评价机制。
二是引入多元长期机构投资人布局新三板。推动封闭式公募基金以及混合型公募基金投资新三板挂牌企业;尽快制定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及人民币合格境外投资者(RQFII)参与新三板市场的制度安排;推动新三板股票纳入保险资金、社保基金和企业年金等长期资金投资范围。
三是优化新三板股票定向发行机制。放开新三板股票发行人数35人限制,加快推出一次审批、分次实施的储架发行制度,以及挂牌公司股东大会一次审议、董事会分期实施的授权发行机制。
四是解决挂牌公司申请IPO的制度衔接问题。目前新三板挂牌公司申请IPO是否需要清理契约型基金、资管计划和信托计划股东,政策尚未明确,导致市场对该三类产品高度警惕,已影响到企业的融资效率、交易方式的选择以及股票流动性的提升,建议对此尽快予以明确。
此外,提案还建议创新层之上再设置一个市场层次,进行公开发行股票挂牌公司交易,以新三板为试验田推进股票发行制度改革。该建议即为创新层之上推出精选层。
上述建议,明确提出解决新三板流动性的一揽子方案。但新三板流动性改善,不会是大面积改善,只会是很小一部分挂牌企业流动性改善,但通过一小部分企业的示范作用,新三板整体的流动性将得以提升,这是2017年必须要做的事情。
政协委员、人大代表纷纷建言“新三板”
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新三板”的首次出现,引发各界热烈讨论。由于流动性不足等原因,在IPO审核进程加快的当下,不少新三板挂牌企业“另谋出路”,向A股奔去。公开数据显示,目前接受上市辅导的挂牌企业数量逾300家,其中近一半来自创新层。
全国政协委员、天津市工商联副主席、赛恩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左晔指出:“发展资本市场的初衷就是解决企业融资问题,如果企业无法融资,不仅背离初衷,还是对市场资源的浪费”。
因此左晔建议:完善分层,如开通大宗交易系统、完善协议转让机制、鼓励私募基金做市等。降投资者门槛,将资金门槛从500万元降低到100万元。多管齐下激活流动性,应加快推出新三板转板机制。应制定严格的退市机制,清理不良企业。
全国人大代表、圣泉集团董事长唐一林表示,圣泉集团于2014年7月挂牌新三板,两年多时间,见证了新三板快速发展,也亲历着其“成长的烦恼”。为此在新三板市场提出了三点建议。
首先是在新三板企业申请挂牌及申请IPO过程中,确认“三类股东”在IPO过程中作为发行主体股东的股东资格。其次是尽快推出新三板优质挂牌企业直接转板试点或开通IPO绿色通道。最后是完善分层机制,在创新层基础上再设立一个“精选层”,可以吸引更多的优秀企业争相到新三板挂牌。
全国人大代表、上海杰事杰新材料集团董事长杨桂生指出:“目前新三板市场的很多现行制度不健全,基本参照上市公司的要求。比如挂牌公司进行股权转让时没有规则可依,仅可以参考上市公司的有关规定。建议根据新三板市场的特点,完善适合新三板市场的制度规范。”
具体包括建立一套专门的主办券商持续督导专员的培训考试制度,持证上岗,进行持续的培训考核,实现能上能下,不断提高主办券商持续督导专员的业务能力。而其市场定位的模糊,是作为与深交所、上交所地位一致的独立的市场;还是作为拟IPO的培育市场,政策尚未明确,已影响到企业的融资效率、交易方式的选择以及股票流动性的提升。应尽快明确新三板市场的定位建立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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