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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说过“民告官”,听说过“官告民”,但是“官告官”确实是新事物。前段时间,仁怀市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就公开审理了黔西县人民检察院起诉黔西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的行政不作为的案件。这县检察院为什么把县卫计局给告了呢?
事情的起因是这样的:2014年6月18日,黔西县环境保护局认为黔西县钟山镇卫生院,未将医疗运营过程中的医疗废水和生活废水进行有效处理,直接排入未经硬化的沉淀池,经管道排入院外池塘,对卫生院做出罚款50000元的行政处罚。
处罚之后,毕节市黔西县环保局向黔西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进行了通报,希望黔西县卫计局作为行政主管部门,督促解决卫生院违法排污的问题。但是,一直到今年初,违法排污问题依然持续。2017年2月黔西县检察院发出了检察建议书,建议县卫计局履行监管职责,但是钟山卫生院的违法行为还在继续,于是,黔西县检察院依法对县卫计局提起了行政公益诉讼。
诉讼请求一
请求确认被告黔西县卫生和计划生育管理局,对黔西县钟山卫生院违法排放医疗污水怠于履行监管职责的行为违法。
诉讼请求二
请求判令被告黔西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对黔西县钟山卫生院违法排放医疗污水依法履行监管职责。
法庭上,被告方黔西县卫计局辩称,从一开始,自己就履行了行政监督职责,对于污水处理设施的项目建设也一直在关注,但由于之前的项目不匹配,故重新启用新项目,不存在公益诉讼人诉称的久拖不决。而且,在接到检察建议书之后,就马上要求钟山镇卫生院整改,而钟山卫生院也提出了解决方案,只是时间紧急,还没有完全落实。最终经过庭审,法庭当庭做出了宣判。
判决如下:
一、确认被告黔西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对黔西县钟山卫生院违法排污行为未依法履行监管职责的行政行为违法。
二、责令黔西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依法履行法律职责
除了这起案件
两天时间
法庭还接连审理了
其他三起“官告官”案件
案例一:毕节市威宁自治县检察院起诉织金县林业局行政不作为。
案由:织金县花红村的2.8万平方米林地被非法占用倾倒弃土,织金县检察院向县林业局发出检察建议书以后,县林业局没有履责。
案例二:毕节市金沙县检察院起诉县水务局行政不作为。
案由:金沙县贯城河污水横流,水质极差,金沙县检察院向县水务局发出检察建议书,督促履行行政监管职责后,县水务局虽然也采取了临时处置措施,但情况一直没有得到缓解。
案例三:毕节市大方县检察院起诉大方县星宿乡政府行政不作为。
案由:大方县星宿乡人民政府,将该乡城镇生活垃圾收集后,长期倾倒在星宿乡龙山村新寨组公路旁,形成了垃圾场,该垃圾场未经规划部门同意,未办理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没有相应的环境保护措施。大方县检察院向星宿乡政府发出了检察建议书,问题依然没有得到解决。
环境资源审判庭 彰显环保价值
两天的时间,仁怀市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对四起行政公益诉讼进行了公开开庭审理,所有案件,都以检察机关的胜诉告终,所有被告都被判定没有依法履行职责,并被责令采取补救措施。
仁怀市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庭长 陈铭:
仁怀法院环保法庭自成立以来,共受理了各类案件175件,在全国开展公益诉讼试点以来,环保法庭供跨区域受理15件行政公益诉讼案件。
这些案件中,有水污染案件、噪音污染案件、固体污染以及大气污染案件等。法律界人士认为,通过这一系列的审理,奠定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审理基础,法官也从中获取了更多的类似案件的审判经验。更重要的是,对环境保护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仁怀市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庭长 陈铭:
通过一系列的审判和执行,督促了行政机关依法及时履行环境保护职责,为赤水河流域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法律服务和司法保障。
新修订的行政诉讼法
7月1号,新修订的行政诉讼法开始实施,其中第二十五条第四款规定:“人民检察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作为,致使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的,应当向行政机关提出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行职责。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职责的,人民检察院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这标志着所有检察机关都可以提起公益诉讼,从某种意义上说,行政机关的头上增加了一道有利于社会和百姓的紧箍咒。
原标题:
县检察院告了县卫计局,告!赢!了!“官告官”为了啥?
来源:直播遵义 法制遵义 吉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