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就想问这些破坏公物的人是有什么特殊癖好吗?要真有,赶紧治,药不能停。
在“破坏”队伍当中的杰出代表除了上面视频中敲锁的男子外,还有这两位↓↓↓
真是撒的一把好狗粮,你们以为自己是在秀恩爱,不知道的还以为这是打劫耍流氓呢,好想打电话给警察叔叔。
“破坏”队介绍完之后,接下来登场的是“私自占有”队。
好多共享单车被上了私锁、刮了二维码,这种行为是私自占有毋庸置疑。可是有一部人把共享单车停放到了自家楼道里,或者是专门藏匿在一个不显眼的地方,他们会信誓旦旦的说,我又没往我家里放,我这不算占有吧。呵呵,你捡了100元,放在只有你能找到的地方,你莫非还要告诉我这是拾金不昧?
(大量共享单车出现在校园内)
共享单车体现的就是共享精神,校园、小区都是一个相对封闭的区域,大学校园还好一些,好多小区设置门禁,外人根本无法入内。你说你把自行车放你家楼道里,你可能是个好邻居,为左邻右舍出行提供方便,但你绝对不是一个有共享精神的、有道德的公民。
在共享单车被破坏占有的同时出现了一种声音,说是这些恶劣的行为都是没文化、受教育水平较低的人干的。可事实上这种破坏、占有共享单车的行为也发生在高校内,也发生在受过高等教育的大学生身上。
除了被私自占有以及破坏的小黄车,大家发现最近呼和浩特小黄车的数量明显减少,这是为什么呢?
相关内容:
5月1日起,ofo共享单车在呼市投放。5月1日当天,呼和浩特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监察一支队四大队下达了一份“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并约谈了ofo共享单车有关负责人。
“通知书”上写道,5月1日ofo共享单车在呼和浩特市区范围内二十处场地摆放了共享单车,违反了《呼和浩特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中,禁止在道路、桥梁、人行天桥、地下通道、广场等其他公共场所设摊、经营和堆放物品;城乡规划确定的城市道路、广场、公园、绿地等公共设施,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擅自改变用途;非机动车应当按照规定的地点停放的规定。在未取得审批手续前不得擅自设置ofo共享单车。
当然,在呼和浩特还有一些关于“小黄车”的暖心事件:
毕业生自发组建维修点
刚刚毕业的徐先涛和自己的小伙伴组成了一个ofo共享单车特约维修点。
小学生写字条发出“倡议书”
就在前几天,呼市一名小学生在“小黄车”上留下爱心字条一事也刷爆了微博及微信朋友圈。
成吉思汗街小学四年级三班的刘博宇在海亮广场看到了一辆坏掉的“小黄车”,随后在车上留下爱心字条:“倡导绿色出行,爱护公共资源,共享单车是我们共同的资源,我们一定要爱护它!”
面对共享单车出现的种种问题,近日,交通部会同多部门起草了《关于鼓励和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一、将实行实名制注册使用
二、禁向未满12岁儿童提供服务
三、电子围栏解决乱停放问题
四、用户资金安全要保障
五、不鼓励发展电动自行车
六、使用者将有保险保障
七、不准加装儿童座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