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下发通知,将开展2018年药品流通行业基本情况调查以及2019年药品经营企业书面检查工作。
值得注意的是,在所有药品经营企业中,“从事网络药品销售的”也被纳入本次调查,相关企业将填写《深圳市互联网药品交易基本情况调查表》,提供相关信息。
此外,深圳2019年“飞检”计划也即将启动,已要求全市药店开展自纠自查。据搜药观察,企业自纠自查之后,便会迎来药品监管部门真刀真枪的整治和大检查,书面报告及自查表也将成为整治检查的重要参考。
因此,药店人要格外上心,要结合实际做好企业的自纠自查工作。
通知提及,深圳市市场监管局开始调查全市药品流通行业整体状况,并邀请全市药品批发企业、药品零售连锁企业、药品批发企业分支机构和单体药店参与调查,“从事网络药品销售的”也纳入本次调查。
根据通知附件,参与调查的“从事网络药品销售”企业,需提供仓库地址、执业药师数量、有无无条件退货承诺、药品类占比、保健食品品种所占比例,以及网站名称及网址,工作人员数量,仓库管理模式,销售品种数量及比例等信息。
纵观调查表,企业需提交的信息不可谓不详细,比作“查户口”也并不为过。监管部门掌握此类信息后,一是可以摸清全市网上药店的现状,深度了解行业,为以后药品监管政策的制订提供依据;二是将网上药店“登记造册”,统一划入了日常的监管范畴。
在“互联网+”战略行动的不断推进中,医药电子商务平台、网上药店持续增加,互联网药品交易日趋活跃。互联网购药因其方便、快捷,已广为大众接受,成为了一种购药的新趋势。
然而,由于互联网药品经营法规相对滞后,监管技术手段跟不上,网络药品销售仍处于一个较为灰色的地带,违规销售药品的现象时有发生,给互联网药品经营监管带去了一些新问题,这也是网上药店迟迟不能全面放开原因之一。
而深圳作为改革开放的先行先试区,在摸排全市药品流通行业整体状况时邀请网络药品销售企业参与,无疑向外界释放了监管部门正在积极解决问题的信号。毕竟,只有在深度了解网上药店的整体状况后,才能真正寻找到行业的特征与定位,为以后制定政策和日常监管提供事实和依据。
通知还明确,深圳市将开展2019年药品经营企业书面检查工作,全市的药品经营企业须开展自纠自查,形成书面检查及自查表,并于5月30日之前提交至相应的药品监管部门,违者将受到重罚。
根据通知附件,自查表共有两种,落实的企业主体分别为药品批发(零售连锁)企业和药品零售企业,“处方药未按规定凭处方或登记完整信息后销售”以及“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备执业药师、存在‘挂证’行为”仍是检查重点。
此外,需要自查自纠的违法违规类别还包括:药品购销存记录不完整,超经营范围销售药品等十余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