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强指出,智慧法院具有网络化、阳光化、智能化特点,是依托现代人工智能,围绕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坚持司法规律、体制改革与技术变革相融合,以高度信息化方式支持司法审判、诉讼服务和司法管理,实现全业务网上办理、全流程依法公开、全方位智能服务的法院组织、建设、运行和管理形态。
2013年以来,中国最高人民法院努力将信息化成果应用于审判执行和司法管理各个领域,取得明显成效,智慧法院建设基本格局初步形成。
一是实现全国法院“一张网”,为全业务网上办理奠定了基础。全国法院、人民法庭和海事派出法庭全部接入法院专网,在此基础上建成覆盖全国法院的网络查控系统和失信被执行人信用惩戒系统,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取得实质性进展,建成2万余个科技法庭,实现远程举证作证、远程审判等功能。
二是建成并不断完善审判流程、庭审活动、裁判文书、执行信息四大司法公开平台,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利用信息化手段全面推进“阳光司法”进程,让公平正义以人民群众看得见、感受得到的方式实现。
三是提升诉讼服务信息化水平,综合运用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高效、方便、快捷的诉讼和普法服务,减轻当事人诉累,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
四是建成司法大数据管理和服务平台,成为全世界最大的审判信息资源库,为司法决策提供全面、及时、准确的司法大数据服务,为法官提供类案参考和量刑规范化支持。
五是推动信息化成果深度应用,“法信”平台、“智审”系统等为法官提供了智能化服务,庭审语音识别系统、裁判文书大数据智能分析系统、综合办案系统等为法官办案提供了极大便利,为确保司法公正提供了有力科技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