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北京市国家安全局制定的《公民举报间谍行为线索奖励办法》正式实施。根据奖励办法,公民举报间谍行为,对侦破间谍案件起到重要作用的,最多可获奖励50万元,而诬告他人也将受到法律制裁。
据介绍,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深入,对外交往明显增多,出入境人员逐年递增。境外间谍情报机关和其他敌对势力也借机加紧对我国进行政治渗透、分裂颠覆、情报窃密、勾连策反等破坏活动。还有一些人出于个人私利,出卖国家利益,给境外间谍情报机关以可乘之机。
北京作为首都,是境外间谍情报机关和其他敌对势力对我进行渗透、颠覆、分裂、破坏和窃密等活动的首选地。
基于以上原因和背景,反间谍侦查工作急需创新工作方式和工作方法,广泛发动群众,激发群众维护国家安全的积极性和自觉性,逐渐构筑起反奸防谍的钢铁长城。
市民若发现或知悉间谍行为线索,目前可通过三种形式举报:
一是拨打国家安全机关“12339”举报电话进行举报;
二是通过信件向国家安全机关举报,邮寄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前门东大街9号,邮编:100740;
三是直接到国家安全机关举报,在北京市东城区前门东大街9号有专人接待。
举报间谍行为线索后,北京市国家安全局经过核查后将根据该线索的作用、效果等进行评定,分三级进行奖励,分别给予10万至50万元、5万至10万元、1万至5万元奖金。
举报人可自接到奖励通知之日起90日内,凭本人身份证明直接领取,也可委托他人代领。
因举报间谍行为线索,公民或者其近亲属的人身安全面临危险的,可以向国家安全机关请求予以保护。未经举报人同意,在查证、宣传、奖励等工作中不得披露举报人的相关信息。
根据2015年出台的《中国国家安全法》,每年的4月15日为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第38条的规定,间谍行为是指下列行为:
现实中有很多间谍活动,比如,外国间谍情报人员到我国进行非法测绘、拍照等,很多都是通过人民群众的举报发现的,甚至是被人民群众扭送到司法机关的。
今年1月,江苏省连云港市赣榆区渔民张某在我国黄海近海海域捕鱼作业时,捞获一个不明装置,上面有清晰的外文文字。张某的朋友万某获知情况后,认为事关国家安全,即刻向国家安全机关电话举报。
国家安全机关立即派员带回可疑装置并进行技术分析,发现该装置为国外制造和使用的间谍专用器材,正在收集我有关数据。举报人获得国家安全机关重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