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刚刚发布《2017年度全国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公告》(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公告2017年第008号),明确2017年税务师考试将于2017年11月11日至12日举行,报名时间为2017年4月20日09:00至6月20日18:00止。
税法(一)、税法(二)章节内容有调整
(一)考试科目为五科,即:《税法(一)》、《税法(二)》、《涉税服务相关法律》、《财务与会计》、《涉税服务实务》。
(二)《税法(一)》、《税法(二)》章节内容部分调整。国际税法内容由《税法(一)》调整到《税法(二)》;土地增值税内容由《税法(二)》调整到《税法(一)》。详见《全国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大纲(2017年)》。
(三)《全国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大纲(2017年)》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税务总局审定,由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发布。
考试报名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符合下列相应条件之一的,可以报名参加税务师考试:
(一)取得经济学、法学、管理学学科门类大学专科学历,从事经济、法律相关工作满2年;或者取得其他学科门类大学专科学历,从事经济、法律相关工作满3年。
(二)取得经济学、法学 、管理学学科门类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或者取得其他学科门类大学本科学历,从事经济、法律相关工作满1年。
符合上述报名条件,暂未取得学历证(学位证)的大学生可报名,待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后再修改个人信息,上传证书电子图片。
以前年度考试中因违规违纪而受到禁考处理期限未满者,不得报名。
考试报名时间
2017年4月20日09:00至6月20日18:00止。报名人员应于截止时间前完成报名程序。
2017年8月1日09:00至8月10日18:00止为补报名时间。
准考证打印
考试报名人员应当于2017年11月1日09:00至11月12日15:00期间,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
具体考试时间
(一)每科目考试时长为150分钟。
(二)考试时间2017年11月11日-12日:
11日上午9:00—11:30 税法(一)
11日下午13:00—15:30 税法(二)
11日下午16:30—19:00 涉税服务相关法律
12日上午9:00—11:30 财务与会计
12日下午14:00—16:30 涉税服务实务
闭卷考试 支持8种输入法
五个科目考试均采用计算机闭卷考试方式。考试系统预装8种输入法:微软、全拼、智能ABC、谷歌、搜狗等拼音输入法,以及王码、极品、万能五笔输入法。
交考试费支持网银等多方式
每科次考试费¥98元。系统提供网银、支付宝、微信等支付方式。支付成功后,可打印电子发票。
符合报名条件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相应科目:
1.已评聘经济、审计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从事涉税工作满两年的,可免试《财务与会计》科目。
2.已评聘法律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从事涉税工作满两年的,可免试《涉税服务相关法律》科目。
考试用书拟定于5月中旬出版
根据《全国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大纲(2017年)》,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用书编委会编写五个考试科目的备考用书,由中国税务出版社出版,拟定于5月中旬出版发行。报名人员可在报名系统中订购,或通过正规电商渠道购买。
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居民报考事宜
(一)香港、澳门地区居民参加考试的相关问题
1.香港、澳门地区居民可以自愿选择在内地或在香港考区考试。
2.选择在内地考区考试的人员报名考试程序按公告的规定执行;选择在香港考区考试的人员按以下程序报名:
(1)2017年6月20日17:00前将填写好的报名信息表电邮香港税务学会审核。
(2)报名资格现场审核委托香港税务学会承办。
(3)每科次考试费¥900元。报名人员现场审核报名资格时直接交香港税务学会。
(4)考生可在公告统一规定的日期内通过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
(5)考生凭核发的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在香港考区指定考场应试。
(6)凡在2009年3月31日前成为香港会计师公会正式会员的香港地区居民,可申请免试《财务与会计》科目。经审核通过者,可免试该科目,考试成绩管理为四年有效滚动。
(二)台湾地区居民参加考试的相关问题
台湾地区居民参加考试的人员按照本公告执行(第十四条第一项除外)。
点击“阅读原文”查看《2017年度全国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公告》
摘编自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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