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非的《江南三部曲》总算都看完了,其实每一本都是一口气读完,耗时不超过两天,但三部都读完全前前后后却用了三年。
当初看完《人面桃花》,只觉被震得四分五裂,好多年没看过那么喜欢又那么伤心的书,以至于隔年之后有一次在图书馆架子上偶遇,随手翻翻,一下子失控就哭起来。读罢如同跟着秀米在命运里走了一遭,人生尽是岔路口,离家出走的陆侃,挑动春心的张季元,烟波苍茫的花家舍,脸上堆起积雪的小东西……走到最后,都不敢回头想想,行差踏错的有多少,全是红尘往事不堪说。也曾试着写感谢,可是七零八落只剩断章残篇,理不清的思绪也不忍看。
一下子没勇气接着看的《山河入梦》,大概一年多后闹书荒,才读完。之前开了几次头,总觉得不够吸引,从那叱咤风云热血冷灰的革命党,一下子跳到一个大跃进时期下乡干部身上,和期待不符。不过看完了倒也唏嘘,虽然谭功达没有王观澄、张季元那样的气魄,但多多少少也是个理想主义者,陆侃、秀米的血流到他身上,所剩无多,又歪打正着地和“敢叫日月换新天”的全民狂热结合在一起,革命党人的理想世界和大跃进的共产主义,面目模糊地重合着,谭功达在其中本来也应该有一番作为,无奈中途杀出个姚佩佩。
姚佩佩是男作家笔下的女神,热辣活泼的外表下,却有着我见犹怜深不见底的忧郁。秋瑾一样的秀米,是男人势均力敌的对手,在坚韧上更胜一筹,但小鸟依人的姚佩佩,会激发男人不顾一切的保护欲,注定是个红颜祸水,一直到第三部《春尽江南》里,看到她的名字,心还来不及一沉,就见到谭功达留下的那粗俗寡妇,啐着骂道:那个小瘟屄。而这本书里姚佩佩化身绿珠重来,谭端午却不复是谭功达,这是后话,等等说。
朋友曾经说过,三部曲一部不如一部。那时候我还只看了《桃花》,缠着问他为什么,他寻思半天说,也许是时代吧。于是又隔了一年,我才开始重新读第三部,看完后有点明白他的意思:清末虽乱世,但暗流汹涌中,总还是有希望,革命党的《十杀令》为建设一个天堂穷凶极恶,稍稍有点头脑的人看了不过一笑了之,乌托邦,还远咧,那信誓旦旦中,更多的恐怕是希冀。而希冀之中,人就有理想主义,就有为那虚空的理想抛头颅洒热血的冲动,写出来,读起来,就有胸臆间被理想化鼓动的慷慨和激动。而49之后的历史大家都心知肚明,不管是大跃进时的全民狂热,以及那之前之后大病一场似的对民族性的连根掘起,掰弯拧直的大改造;还是八、九十年代之交,迷惘中的挫败,以及挫败后的忘却,忘却后撕破了最后伪装扔掉了所有包袱的撒腿狂奔。理想主义都已经成了一个不折不扣的笑话。
就像谭端午的诗人身份。
谭端午爱诗歌,爱清高,爱特立独行,但这种爱肤浅得一戳就破,根本包装不了他人格上的卑劣、粗俗和狭隘。故事一开始,他理直气壮地占有了初次见面对他还有几分崇拜的秀蓉,情欲未退,已经在嫌弃她不懂莫奈的睡莲,一边山盟海誓一边寻思怎么全身而退,还觉得自己是在“尽路人甲最大的善意和温柔”。后半夜秀蓉高烧起来,他却从她口袋里摸出她的钱,更恶劣地是也掏走了之前自己强留给她的地址和姓名,以让她没法找到他,然后连夜逃走,去了上海。
一锤定音。稳。准。狠。
即便多年后他仿佛成了个五浊恶世里的闲云野鹤,在史志办一点点地烂掉,依旧写诗,发烧古典音乐,笨拙而厌倦地抗拒或迎合一切。他仿佛是不同的,但真的没什么不同,甚至不比身边那些他嗤之以鼻的人渣好上那么一丁点儿。一锤定音,以小见大,这些道理以我亲身见闻来说从来没有误差。不过看到格非写的还是会笑,也许太精辟,真的好多曾经自诩前卫如今还老谈当年勇的酸腐文人,可以以文自照了,他们在古典音乐里沉醉着,转而对不屑一顾的小姑娘吹着牛逼,或者摆出冷艳面孔出席富商巨贾的宴会,或者和所谓的江湖人士称兄道弟因为为傲。
而秀蓉在那个失身又高烧的一夜之后,身无分文地从遥远的招隐寺走下山(你看,多像the virgin suicides里那个晨雾迷离的操场上独自醒来的女孩?)再后来,她就变成了庞家玉。变成庞家玉的秀蓉,成了男人眼里的糟糠——和世俗同流合污得如此彻底,经营律师事务所,买房子,出轨,和婆婆吵架,逼着儿子上奥数……你都能看到谭端午仓皇出门时候那叹息的背影,仿佛在说着:俗不可耐,俗不可耐。
这个俗不可耐的女人,居然和侠女一般的陆秀米,以及落难仙子一样的姚佩佩的命运,神奇地接轨了——这是作者通过她的梦境暗示的。于是故事从谭端午这个自私又虚伪的文人身上,转到了庞家玉。这个女人,用尽一生在跟自己较劲,又把残存的力量,用来和这种较劲对抗。于是,《桃花》里的莫测的命运悲剧,变成了《山河》里强大的时代悲剧,到《江南》竟更像是庞家玉一个人的悲剧。格非在往回缩,这好像是很多中年已过的作家的通病,他们开始不关心宇宙命运或者是这个世界——虽然他们还在用精准地文笔描摹着,作出关心的样子——他们开始用写作来排解对生老病死的恐惧,仿佛他们把这种恐惧传递出去之后,就能卸下那压在心头的担子,直到它再次被某个同龄人死亡的消息推到自己身上来。
这一点,很现实,但我真的没法喜欢。
其实前几天刚遭人吐槽过品味,说是相信真爱太天真(我怀疑就是被嫌弃“庸俗”但碍于不相熟没有说)。无奈只好摊手——我们妇女的口味,就是这么花好月圆天人合一。(后面明显带着气势汹汹的“怎的?”)也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听说看见太多两情间的背叛欺骗,就该作出一个不相信爱情的判断,或者若还是执着于那难得一见的美好,就略显天真幼稚。明知道这是现实,我也不喜欢,没法喜欢。我是执念于完美的人。或者退后一万步,读书的时候是。对此我也挺不好意思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