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食
品添加剂“脱氢乙酸钠”引起热议,网络上到处充斥着“毒月饼”
“夺命面包”“毒面包”
的内容。但其实只要是
在规定标准范围内
添加脱氢乙酸钠的都是安全的,那些抛开剂量谈毒性的都是不负责任的。
人类使用食品添加剂的历史与人类文明史一样悠久。我国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历史可以追溯到6000年前的大汶口文化时期,当时酿酒用酵母中的转化酶(蔗糖酶)就是食品添加剂,属于食品用酶制剂;2000多年前用“卤水”点豆腐,实质上卤水就是一种食品添加剂,属于食品凝固剂。
为帮助消费者科学认识食品添加剂,特转发孙宝国院士等人2022年发表的科学解读。
食品添加剂是指为改善食品品质和色、香、味以及为防腐、保鲜和加工工艺的需要而加入食品中的人工合成或者天然物质。食品添加剂可以采用化学合成、生物发酵或者天然提取等方法生产制造。全球批准的食品添加剂数量约
15000种,我国目前批准使用的食品添加剂有2300多种,按功能分为22个类别,常见的有抗氧化剂、膨松剂、着色剂、防腐剂、甜味剂、食品用香料等。
食品添加剂的使用提升了产品品质,丰富了食品种类,满足消费者对食品多元化的消费需求,没有食品添加剂就没有现代食品工业。
食品添加剂主要有以下作用:
如在食用油中添加抗氧化剂,以延迟或阻碍油脂氧化;在糖果中添加着色剂,以赋予其良好的色泽。
为保障消费者健康,世界卫生组织和联合国粮农组织设立了专门的食品添加剂联合专家委员会(
JECFA
)负责建立全球统一的食品添加剂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原则和方法,并在国际层面开展食品添加剂的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工作。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
CAC
)建立了国际层面食品添加剂的使用标准(非强制)。我国作为国际食品添加剂法典委员会主持国,与国际接轨,结合本国食品添加剂的实际生产、使用情况和居民食物消费数据,开展食品添加剂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工作。
现行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了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原则、允许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使用范围及最大使用量或残留量。
不应掩盖食品本身或加工过程中的质量缺陷或以掺杂、掺假、伪造为目的而使用食品添加剂;
在达到预期效果的前提下尽可能降低在食品中的使用量。
使
用了食品添加剂的食品应在食品标签上标识,供消费者明明白白消费。
但是,
个别消费者担心如果每天吃的多种食品中都添加了食品添加剂,会不会造成吃进去的某种食品添加剂总量过量呢?儿童等人群食用含有食品添加剂的食品是否安全呢?
其实,我国在设定每种食品添加剂的最大使用量时开展的食品添加剂的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工作,会考虑不同年龄、地区、性别的人群一天吃多种食品且长期食用的情况。
因此,食品添加剂
在规定的范围和用量下使用,不会造成摄入过量,也不会对人体健康产生危害
。我国还对使用中的食品添加剂实行持续的、动态的跟踪评价,根据国内外最新研究成果,对食品添加剂重新进行再评估,不断调整使用范围和使用量,并对部分物质禁止使用。
按照《食品安全法》规定,我国建立了一系列食品添加剂的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