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栏名称: 法务之家
法务之家,一个独立思考的自媒体,一个独特视角审视中国法治的平台,依托法务之家官网www.law114.com.cn,我们传递向上人生路。
目录
相关文章推荐
最高人民法院  ·  【走近一线法官】老友们,来邕城共赴一场春天的 ... ·  20 小时前  
中国民商法律网  ·  王利明:《合同法通则》(第二版)|读书 ·  昨天  
福州日报  ·  受贿超11亿元!白天辉,维持死刑判决 ·  2 天前  
福州日报  ·  受贿超11亿元!白天辉,维持死刑判决 ·  2 天前  
51好读  ›  专栏  ›  法务之家

新风向!最高法院:关于“集中加快纠正一批错案”的答复

法务之家  · 公众号  · 法律  · 2018-11-07 21:51

正文

新朋友点击↑↑蓝字关注我们

投稿:[email protected];法律咨询:010-56455910; 商务合作微信号:13910271035 (即可勾搭高净值群体)

阅读提醒:本文是由PDF格式转换文字,可能有个别错字,与原文无关

尚伦生代表:

您提出的 关于集中时间加快纠正一批错案的建议 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最高人民法院在党中央的坚强领导下,坚持实事求是,有错必究,对于已经发生的冤错案件坚决依法及时纠正,同时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强力防范冤错案件的发生。 五年来人民法院共依法纠正重大冤错案件45件91人,再审改判刑事案件6700多件。 与此同时,发布了《关于建立健全防范刑事冤假错案工作机制的意见》等司法文件,从司法理念、证明标准、诉讼程序、职责把关等几个方面确立了防范刑事冤假错案的工作机制。以司法责任制为核心的司法体制改革在法院系统全面铺开,员额制改革成功落地,“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正逐步成为现实。虽然要绝 对避免错案件发生可能难以做到,但是我们相信,通过司法改革的不断深化,程序制度的不断完善,冤假错案的发生会越来越少。

完善产权保护制度、推进产权保护法治化是中央的重大决策部署,最高人民法院贯彻落实中央精神,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构筑起了加强产权和企业家合法权益保护的制度体系,尤其是坚持有错必纠,甄别纠正侵害企业产权的错案冤案。2016年1月底,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 《关于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切实加强产权保护的意见》和《依法妥善处理历史形成的产权案件工作实施意见》 两个文件,确立了产权司法保护的基本原则和司法政策,明确了目标任务和工作要求。2017年12月28日,最高人民法院向社会公布决定 依法再审张文中案、顾雏军案 等三起重大涉产权案件。在今年全国“两会”上,最高人民法院向社会再次庄严宣布,要加大产权司法保护力度,依法保护诚实守信、公平竞争,坚决防止将经济纠纷当做犯罪处理,坚决防止将民事责任变为刑事责任,让企业家安心经营、放心投资、专心创业,让财产更加安全,让权利更有保障。

2018年5月31日,最高人民法院对物美集团行贿,张文中诈骗、单位行贿、挪用资金,张伟春诈骗再审一案作出判决,撤销该案原审判决,改判张文中、张伟春和物美集团无罪。 2018年6月13日,最高人民法院第一巡回法庭对顾雏军虚报注册资本、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挪用资金案进行了开庭审理,不久将进行宣判。这些涉产权冤错案件的再审,在社会上引起了强烈反响,充分体现了党中央依法保护产权、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的坚定决心。

下一步, 最高人民法院将继续加大涉企业家产权申诉案件的甄别纠正工作力度。 对于涉企业家产权申诉案件,将畅通申诉渠道,加大审査力度,逐一进行甄别,依法保障当事人的各项权利。充分发挥审判监督在司法救济、倒逼防错中的功能作用,加快建立健全涉产权错案防范纠正和责任追究机制,对确实存在违法审判情形的,将依法依纪严肃问责。加强对下指导,统一裁判尺度。监督指导下级法院甄别纠正一批社会反映强烈的产权纠纷案件,不断丰富和积累产权保护司法经验。 强化法治宣传,利用裁判文书上网、庭审直播等司法公开平台,结合案件审判, 大力宣传党和国家平等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产权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使平等保护、全面保护、依法保护观念深入人心,营造公平、公正、透明、稳定的法治环境。总结宣传一批依法有效保护产权的好做法、好经验、好案例,推动形成保护产权的良好社会氛围。

感谢您对人民法院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办公厅

2018年7月23日

联系单位:最高人民法院联络工作办公室

附:

摘自百度百科:

尚伦生,男,1962年8月出生,执业律师。1985年毕业于西北政法学院(现西北政法大学)后即从事律师工作。

现任甘肃省律师协会副会长、刑事专业委员会主任、甘肃省人大常委会立法顾问、兰州市人民政府法律咨询委员会委员、甘肃东方人律师事务所主任。


2018值得关注的法律类微信公号

↓↓↓等待您的品鉴↓↓↓

法务之家

ID:law114-com-cn


▲长按二维码“识别”关注

中文法律门户网站,

一个独立思考的自媒体,

一个独特视角审视中国法治的平台。

喜欢这些 ↓↓ 文章,点击阅读:

▶▶ 有范本!离婚协议也能约定违约金

▶▶ 搞明白了!最高法案例:违约金过高的举证责任由谁承担?







请到「今天看啥」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