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请资格条件
已完成网上志愿填报的考生,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可提出申请:
一、学业表现
(1)高中阶段(含中专、职校、技校)获得上海市或区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或优秀团员称号者。
(2)应届三校生学业水平考试语文、数学、英语三门科目等级折算183分(含)以上者。
(3)应届三校生学业水平英语科目等级成绩 B(含)以上者且第一专业志愿填报工商企业管理(中法合作)、应用法语(商务法语方向)。
(4)应届三校生学业水平数学科目等级成绩B(含)以上者且第一专业志愿填报飞行器数字化制造技术(飞机制造技术方向)专业。
(5)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 7 门全部合格者且第一专业志愿填报工商企业管理(中法合作)、飞行器数字化制造技术(飞机制造技术方向)专业。
二、技能竞赛
(1)全国职业技能大赛上海市选拔赛(世赛选拔项目)优胜奖及以上奖项获得者;世界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原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金砖国家技能发展与技术创新大赛、金砖国家职业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获得者。(获奖项目须与招生专业大类对口,且第一专业志愿填报)
(2)上海市“星光计划”中等职业学校技能大赛个人或团体三等奖及以上奖项获得者。(获奖项目须与招生专业大类对口,且第一专业志愿填报)
(3)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职教赛道上海赛区铜奖及以上奖项获得者;上海市职业院校学生创新创意大赛铜奖及以上奖项获得者;振兴杯全国青年技能大赛国赛铜奖及以上或上海赛区金奖获得者;“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铜奖(三等奖)及以上;“挑战杯”上海市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金奖(特等奖)获得者。
三、职业资格(专业证书)
(1)“汽车维修工”、“钳工”、“数控铣”、“数控车”和“电工”国家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四级/中级工)及以上证书获得者且第一专业志愿填报装备制造大类(飞行器数字化制造技术(飞机制造技术方向)、机电一体化专业)和交通运输大类(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专业)。
“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程序员”证书获得者、“计算机程序设计员”四级及以上证书获得者且第一专业志愿填报电子与信息大类(软件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大数据技术和信息安全技术应用专业)。
“旅游职业技能大赛”导游讲解二等奖及以上获得者或通过导游资格考试者且第一专业志愿填报旅游大类(旅游管理、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专业)。
“电子商务师”、“互联网营销师”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四级及以上证书获得者且第一志愿填报财经商贸大类(电子商务、工商企业管理专业)。
(2)剑桥商务英语(BEC)中级及以上证书获得者且第一专业志愿填报应用英语专业。
日本语能力测试(JLPT)N3 及以上证书获得者且第一专业志愿填报应用日语(动漫运营方向)专业。
法语水平考试(如 DELF,TCF 或 TEF)欧标 A1 等级及以上证书获得者且第一专业志愿填报应用法语(商务法语方向)专业。
(3)高中阶段获得全国中小学生艺术展演上海市活动艺术表演类“中学组”(声乐、器乐、舞蹈)一等奖证书者、社会业余艺术水平考级钢琴 8 级及以上证书获得者、声乐、民乐 9 级及以上证书获得者且第一专业志愿填报音乐教育专业。
(4)“室内装饰设计师”“广告设计师”“动画制作员”四级及以上证书获得者且第一专业志愿填报艺术类专业(广告艺术设计(新媒体艺术方向)、环境艺术设计(室内设计方向)、影视动画(数字动画方向)专业)及影视多媒体技术专业。
(5)上海市阳光体育大联赛一等奖获得者;上海市学生运动会前8名获得者。
2、资格审核
符合“免笔试,面试入学”条件的考生须于填报志愿后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请材料(详见我校招生信息网发布的相关通告),过时不予受理。我校将对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通过系统反馈给考生是否符合申请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