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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宏学术|保障和改善民生是以人民为中心发展的第一要务

国宏高端智库  · 公众号  ·  · 2017-11-10 17:39

正文


保障和改善民生,是以人民为中心发展的基本要求,也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应有之义。坚持民生需求导向,做到低收入群体“有底”,中等收入群体“有安”,高收入群体“有质”。以扩大救助对象范围为重点,筑牢织密低收入群体民生保障网。以改善和提升保障效率为突破,维护中等收入群体民生安全感。以加强基础制度供给为手段,为高收入群体获得优质服务营造环境。


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就是要在发展中更加高扬发展为了人民、人民利益至上;把保障和改善民生、守住民生底线、补齐民生短板放在更加突出位置,实现发展成果公平惠及全体人民,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要求更好保障和改善民生


保障和改善民生是以人民为中心发展的基本要求


发展为了人民是我们党一以贯之强调的基本原则,为人民谋利益是发展的根本追求。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就是要求把人民能否过上更好生活作为开展一切经济社会活动的根本目的,使发展更加充分做到谋民生之利,解民生之忧。把发展成果通过基本公共服务、脱贫攻坚等一系列社会政策惠及千家万户,解决老百姓最关切的社会问题,保障社会最困难群体的衣食住行所需,不让一个社会成员掉队,才能让老百姓在经济社会发展进程中有自豪感、归属感和尊严感。


经过多年努力,我国城乡居民收入水平实现了总体小康,各项社会事业建设取得了明显进展,成就举世瞩目。然而,我国当前的发展水平和生活状况与人民群众迫切要求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愿望相比,还有一定差距。特别是由于我国地域广大,地区间发展不平衡,部分中低收入居民生活质量与小康要求存在明显距离。因此,要在以人民为中心发展中,缩小民生保障有效需求与实际供给水平之间的差距。


经济发展与保障和改善民生相互促进


长期以来,国内和国外均存在一种观点,认为市场机制可以自然实现社会福利的帕累托最优,只要做大蛋糕,就可以通过增长“滴漏”效应来解决民生难题。然而世界多国的实践已经充分证明,市场经济不能实现经济发展与社会福利有效供给之间的兼容自洽。市场机制对于失业、贫困等社会问题缺少有效解决手段,不能自发满足经济脆弱者的基本生活所需,放手让市场初次分配作为资源配置唯一依据,只会使老年人、残疾人以及生活在边远地区人们固化脆弱的经济社会地位,造成社会问题恶化,对社会公平与公正有害无利。


事实上,经济发展与保障和改善民生并非矛盾互斥。做好民生保障是经济健康持续发展的“压舱石”,而经济发展水平和生产力的极大提高,有充裕的物质财富用来解决贫困问题,才能提高人们福利待遇和民生保障水平,才能更好地发展教育、医疗等各项民生事业。


保障和改善民生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内生要求


当前,我国已经稳居世界中高收入国家行列,在市场机制作用充分显现同时,国内民生制度建设还存着一些不适应环节,需及时完善。如,我国社会保障政策对收入差距调节力度较弱仅为0.061,而OECD国家普遍为0.15左右。重点人群托底保障水平有限,漏底、穿底现象依然存在。基本公共服务供给不到位,城乡居民抱有很强的预防储蓄动机。这些都使社会消费意愿不能顺利转化为有效需求,成为制约宏观经济供需均衡的“动脉栓塞”。


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要坚持经济增长与民生保障相统一的基本思路。以解决好人民群众普遍关心问题为突破口,更加注重投资公共服务,加大重点领域改革力度,推动民生事业建设与社会需求的结构性平衡,在保障和改善民生中创造新的增长点,提高长期增长潜力。以扩大社会福利有效供给为着力点,提高消费能力,稳定消费预期,增强消费意愿,顺畅供需均衡通道,实现宏观经济在新常态下更高水平、更高质量的均衡和稳态发展。


坚持民生需求导向,构建多层次民生制度体系


考虑到当前城乡居民已经呈现出社会阶层分化趋势,不同收入群体的特征和基本诉求差异,在保障和改善民生方面应分门别类确定目标,对标施策。


应保尽保:让低收入者生活“有底”


坚决打好脱贫攻坚战,彻底消除绝对贫困。消除贫困、改善民生、逐步实现共同富裕,是以人民为中心发展的本质要求。针对贫困人口的具体特点,综合运用产业政策、就业帮扶、移民搬迁、社会保障等政策工具,精准实施“五个一批”脱贫计划,确保2020年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


织密织牢低保安全网,保障城乡困难群体基本生活。进一步完善以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为核心的社会救助体系,夯实老年、儿童、残疾人等困难群体福利政策,根据财政负担能力有序提高低保及其他专项救助和福利保障标准,使城乡低收入群体、困难人员老有所养、病有所医、住有所居。落实“救急难”政策,及时解决好群众遭遇的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基本生活困难。增强制度实施弹性,更多为困难群体利益考虑,逐步把专项保障项目向低保边缘群体等困难人员延伸覆盖。


重点发力:让中等收入群体生活“有安”


按照家庭年收入9万元至45万元为标准,我国中等收入群体占总人口的24.3%,规模约3亿人,成为世界上中等收入群体总量最大的国家。收入改善带来城乡居民生活预期的调整,人们对于提高生活水平和改善生活质量的愿望更加强烈,并随之对公共服务供给产生更高期待。从供给质量上看,我国当前基本公共服务供给水平总体不高,与中等收入群体期望差距明显。从资源配置上看,民生保障资源分布严重不均衡,高品质医疗、教育、文化、体育及养老服务能力更多向大城市和发达地区集聚。在此背景下,中等收入群体所面临的“就学难”、“看病难”、“养老难”、“住房贵”等问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人们在风险防范和高质量服务获得方面面临较大支付压力,进而增加预防性储蓄动机,挤压当期消费,收入增长所带来的幸福感、安全感大幅下降。


要以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为抓手,推进公共服务的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统筹运用多方资源,提高公共服务的供给质量,优化服务供给方式,形成扩大公共服务供给合力。推进资源均衡配置和优化整合,重点向薄弱环节和人民群众关切领域加大投入力度。通过改革,有效减轻中等收入群体在住房、养老等领域的经济负担,改善医疗、教育等领域服务供给质量、服务可及性和资源配置公平性,使中等收入群体在经济报酬增长同时,努力提升他们的获得感、公平感、安全感和幸福感。


完善制度:让高收入群体生活“有质”


近年来,国内高收入、高净值人群快速增加。高收入者在服务获得方面与中等收入和低收入群体有着明显细分边界,市场机制是高收入人群获得生活必需服务的主要渠道。然而,由于国内相关服务市场建设滞后,高收入群体既不满足于国内的公共服务水平,又无法通过正当渠道获得与他们收入水平相一致的服务品质,服务需求外流现象严重,香港买保险、境外就医等现象比较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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