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 亦燃
来源 | "医学界"微信号
今天下午,合肥警方官微发布了一则医闹警情通报:
一名72岁的村民身绑疑似爆炸物到医院,要求赔偿!
据微博内容,4月28日上午10时20分许,一男子身绑疑似爆炸物至省立医院15楼医生办公室要求赔偿。接报警后,警方快速调集警力到场处置,成功控制嫌疑男子并解除疑似爆炸物。
经警方初步调查,男子闻某某(72岁,肥东县某村村民)因颈椎病治疗纠纷到医院要求赔偿,随身携带疑似爆炸物系烟花爆竹。目前,相关情况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在@合肥警方 该微博评论区,一位疑似为事发医院工作人员的网友留言补充更多情况,据这位网友介绍,嫌疑人采取过激行为源于7年前、也就是2010年的一台手术。事件发生地点疑似在安徽省立医院总院内。
很快,安徽省立医院官网发布《关于4.28安徽省立医院突发事件的情况说明》:
由此我们获知更多情况
:嫌疑人闻某,肥东县农村居民,因“
颈髓型颈椎病
”于2010年2月在安徽省立医院进行手术治疗。术后对医院诊疗效果不满意诉至属地法院。经两级法院审理,2012年2月,终审判决认为医院诊疗行为不存在明显不当之处。
既然法院5年前已经判决医院无明显不当之处,嫌疑人为何还做出如此冲动之举呢?我们等待
警方的进一步调查结果。
但是网友们炸锅了:
@白花羊的奴才
:医闹也升级了,从打砸直接到炸药,再不好好管以后跟恐怖份子没区别了。
@无船的摆渡人
:会有后续处罚吗~打骂医生你们不管~这带着爆炸物的你们怎么办
@六种蔬菜
:医院必须实行安检对医闹人员实行黑名单制度
@小黄山
:我想问一下啊!72岁,法律似乎不能判刑与否?我希望法律界回答,别路人甲回答啊!
@1015国
:不是走投无路谁会这么干?
@中视star
:现在该赔偿医护人员的心理治疗费了...
《医学界》将继续关注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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