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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2021年专利工作试点示范单位指导培训会通知

浦东知识产权  · 公众号  ·  · 2021-03-18 17:43

正文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国家和上海知识产权战略,提升本市企事业单位专利创造质量、保护效果、运用效益和管理水平,根据《上海市企事业专利工作试点示范单位认定和管理办法》(沪知局〔2017〕62号,以下简称《认定办法》)和《关于申报 2021 年上海市专利工作试点和示范单位的通知》(沪知局〔 2021〕 6 号),我局拟组织开展2021年度上海市企事业专利工作试点示范单位申报与认定工作。 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在本市注册或登记3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认定办法》规定条件的企事业单位。

(二)经市经信委认定为“知识产权示范企业”或“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的,以及经市知识产权局认定为“专利示范企业”或专利工作示范单位的,不再申报。

(三)2012年以前经市知识产权局认定为“专利试点企业”的,可以申报专利工作示范单位,但不再申报专利工作试点单位。

(四)对存在经国家知识产权局认定的非正常专利申请和商标注册行为的企事业单位,取消申报资格。

二、申报方式

2021年专利工作试点示范单位认定采用网上在线申报方式进行,通过以下方式进入申报系统:输入市知识产权局门户网站网址http://sipa.sh.gov.cn,点击首页“政务服务”栏目下的“上海市专利工作试点示范单位认定和管理”链接。

各申报单位先按提示注册或登陆,然后按要求填写申报表格并上传附件。

申报采取全流程网上办理,各申报单位无需另行打印纸件。浦东新区知识产权局在线核验各申报单位相关情况,签署书面推荐意见后交项目管理中心。

三、申报时间

申报单位网上填报时间为2021年3月15日至4月11日。

四、申报材料注意事项

1.项目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模板见附件,各申报单位需自行打印,签字盖章后扫描上传至申报系统。逾期未上传将取消申报资格。

2.上传附件时,专利、商标、著作权等清单类材料表格请使用Excel格式,其余材料推荐使用PDF格式。

3.网上填报截止日后,不提供材料补正修改等相关服务。

五、申报培训指导

浦东新区知识产权局将于2021年3月25日(周四)组织“浦东新区申报2021年市专利工作试点示范单位指导培训会”,请需要参加指导培训的企事业单位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反馈参会人员信息。(限申报企事业单位参会,谢绝非申报企事业单位人员参会)

根据防疫工作要求,参会人员需出示随申码、测量体温,并全程佩戴口罩。


会议地点:浦东新区丹桂路999号A4号楼中国(浦东)知识产权保护中心211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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