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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英达被罚32万美元的8300表格究竟何方圣神?

郎club  · 公众号  · 财经  · 2017-02-28 1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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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第一财经

据美国《康州邮报》(Connecticut Post)报道,近日,一名叫Da Ying的中国北京人士,因采用整钱零存的方式将46.4万美元现金存入美国银行账户,被康州联邦法院认定其结构性拆分行为是有意避开交易报告的要求,涉嫌金融交易犯罪。据媒体报道,Da Ying为中国知名导演英达。截至记者发稿,英达尚未公开回应。


据上述报道,为了绕过联邦法律的监控,英达每次存钱额度都低于1万美元,并分50次将46.4万美元现金存入4家银行的6个账户。即便是这样“掩人耳目”的做法,还是被美国联邦法院控告洗钱,并被美国国税局查税。除去联邦法院冻结其部分存款,还需向国税局和州税局补缴税金、利息及罚款,总计金额高达32万美元。


美国华人业界知名税务专家Elton Wang告诉第一财经记者,英达此次获罪最主要的原因在于逃避申报8300表格,即金融交易报告,但背后其实是一系列的美国税务申报披露的连环规则。一旦其中的某个环节出现问题,就会引起美国税务监管部门的注意并会受到惩罚甚至获罪。


总体来讲,英达触发这次洗钱和税务风波的问题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核心税务规则:一是,逃避申报8300表格,拆分现金整钱零存;二是,隐瞒收入,瞒报漏报个人所得税表1040表格,引起偷税漏税查税;三是,隐匿申报海外银行账户资产FINCEN 114表格,致使中国收入资金无法在美国公开披露,无法解释来源。


那么,让英达被罚32万美元的8300表格究竟是什么?连环税务规则又是什么?中国高净值人群在美进行金融资产交易时又应该注意哪些问题以免触犯当地法律?


大额现金存款 避不开的8300表格


根据联邦法律规定,任何人如果一次性收到与之贸易经营和商业相关活动超过1万美元现金,或关联活动连续收到超过1万美元现金,就必须申报8300表格,即“商业交易报告(Report of Cash Payments)。交易行为通常包括货物买卖、售卖物业、物业出租、现金交换、借贷行为等。

同时,任何人在一次性收到超过1万元与贸易和商业经营活动相关的现金,都需要在15天内申报至美国国税局犯罪调查科,并要求申报人留存5年时间。如果迟报、漏报和瞒报8300表格,根据法典18之3571条款,民事罚款包括民事非故意违法和民事故意违法,罚款2.5万美元至10万美元。如果被控告刑事故意违法,罚款高达个人25万美元,法人50万美元,并有可能判监5年。


美国的金融机构在接收1万美元以上的现金交易时,会要求客户填写“8300表格”,上交国税局备案。由于在美国信用卡和支票的使用已十分普及,一般随身携带的现金数量不会超过500美元。因此监管机构通常会将巨额现钞与犯罪活动相关联。


然而,虽然此次英达通过以低于1万美元单笔现金存款的方式可以有效避开金融监管,但为了防止洗钱和走私货币以及打击境内外恐怖主义的资金链条,美国还有一系列追踪监管手段。


Elton告诉第一财经记者,在美国,根据2011年的《Patriot Act》法案规定,银行等金融机构如果在24小时内收到同一个人的累计1万美元或以上现金存款,就需要建议存款人上报由美国国税局IRS和美国财政部金融犯罪调查和执行科要求的“8300表格”,从而由上述相关部门进行审查。如果在30天内,银行怀疑存款人故意每次存款不超过1万美元,就有可能牵涉洗钱、逃税或其他犯罪活动,银行也必须向美国国税局IRS申报可疑活动的报告(Suspicious Activity Report )。


此外,根据美国国税局程序,一般在发现未申报的情况时,会向存款人邮寄申报表格并要求其在30天内填写好并回复,通常这种情况下,当事人都会请求律师或税务会计师的帮忙,填写好表格并回复至国税局,事情就可以有效协商解决。因此,据Elton推测,此次英达最终遭处罚,首先可能是因为他故意避开申报,其次可能是他此后忽略了国税局的警告。


金融交易罪加逃税 两罪并罚


英达所受罚款,其实是分为两个部分,一部分是因为结构性拆分行为被冻结17.6万美元存款;另一部分是因为该拆分行为引发了美国国税局对其2009年-2011年间联邦个人所得税税表1040的缴税状况的调查,发现其偷税漏税,因此判处补税、利息加存款共计14.3万美元。


根据美国联邦法典的第5324节(a)(3)条款规定,任何人不得通过“结构化拆分(structuring)”的方式,逃避法律规定的金融记录报告。而(d)(2)条款规定,任何人如果涉及使用特定模式违法并在12个月之内涉及10万美元非法活动,则面临罪行总收益的双倍或最高10年刑期,或两者皆有。


美国联邦国税局便是依据上述法条指控英达涉嫌“故意瞒报金融交易(intended to evade the currency transaction reporting requirement)”和涉嫌“拆分现金交易(structuring)”罪。


根据报道,美国检方起诉书中记录,从2011年4月至2012年3月英达居住在美国康州期间,采用整钱零存的方式,先后将46.4万美元存入他和他妻子的联名账户。他每次存钱额度都低于1万元,前后分50次存入。而他和妻子联名在大通银行、美国银行、富国银行等四家银行开了六个银行账户。


康州联邦检察官Deirdre M. Daly在报道中称,英达的存钱模式被认定为结构性拆分行为(Structuring),是有意避开交易报告的要求。根据联邦法律规定,借用第三方账户或是在多家金融机构,通过多次存入单笔少于1万美元的交易,从而规避申报的行为属于犯罪行为。2月16日,英达在康州联邦法庭达成和解,同意冻结他在康州拆分存入的17.6万美元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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