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IPO发布《世界知识产权指标-2017》(WIPI)报告
12月6日,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发布每年一期的《世界知识产权指标》(WIPI)报告。《世界知识产权指标》显示,2016年全球专利、商标、工业品外观设计申请量再创新高,增长受中国的需求驱动。2016年,由于中国的需求飙升,全球专利、商标和工业品外观设计申请量再创新高,中国受理的专利申请量超过了美利坚合众国、日本、韩国和欧洲专利局的总和。2016年,世界各地的创新者提交了310万件专利申请,增长8.3%,是连续第七年保持增长势头。在新增的近240,600件专利申请中,中国受理了约236,600件,占总增量的98%。商标申请量跃升16.4%,达到约700万件,全球的工业品外观设计申请量增长10.4%,接近100万件。商标和外观设计的增量也是受中国驱动。此外,WIPO还首次收集了地理标志方面的数据,它们共报告了约42,500个受保护的地理标志;从各知识产权局收集了涉及业务绩效某些方面的新数据,包括审查员队伍的规模、申请的审查周期和专利审查结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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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知识产权指标发布:2016年中国专利、商标和外观设计申请量均拔头筹┃内附多项数据!
诺基亚小米签署专利授权协议
12月7日,据路透社消息称,诺基亚和小米宣布,双方已经签署一份专利授权协议。两家公司并未透露协议的财务细节,但表示协议中包括两家公司的蜂窝网络标准专利交叉授权;此外,诺基亚还将为小米提供网络基础设施设备。诺基亚此前与手机行业领军企业苹果和三星电子均签署了专利授权协议,但与小米的协议是诺基亚首次与中国厂商达成授权协议。专利使用费仅占诺基亚营收的一小部分,该公司超过90%的营收都来自于电信网络设备。但专利授权收入利润极高,而网络设备业务眼下正在遭遇行业整体下滑。在诺基亚还统治手机市场的时代,该公司积累了大量的专利,涵盖的技术包括多个方面,如减少手机硬件部件需求,节省电源,增强无线电接收,以及其他功能。2015年底,小米公司还曾经和另外一个移动通信专利巨头高通签署了授权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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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第一家!小米和诺基亚宣布签署交叉专利授权协议
诺基亚赢得与黑莓仲裁案获1.37亿美元赔偿金
近日,国际仲裁法院(ICA)裁定,黑莓公司需向诺基亚公司支付1.37亿美元,以和解双方的一项付款纠纷。黑莓表示,公司将继续推进另外一项针对诺基亚的专利侵权指控。黑莓表示,国际仲裁法院在本周早些时候裁定,黑莓未能按照专利授权合同向诺基亚支付特定款项。这项裁定事关双方在2012年所签署智能机技术授权协议中的一项未披露分歧,突显了科技公司在知识产权争执中面临的财务风险。这些争执有时会通过投资者不知情的秘密仲裁过程解决。黑莓表示,将会按照美国通用会计准则(GAAP)在业绩中计入这笔费用,但并未披露会在何时计入。黑莓在今年2月份披露,公司已经向诺基亚提出了另外一项专利侵权诉讼,指控诺基亚的多个基站和相关软件侵犯其11项专利。
第17次中日韩知识产权局局长会议在韩举行
12月6日,第17次中日韩知识产权局局长会议在韩国济州举行,韩国特许厅厅长成允模、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申长雨与日本特许厅长官宗像直子出席会议,共同探讨知识产权领域的相关事宜,并决定构建三国合作新体系,深化知识产权领域合作。会上,三方就为全球知识产权制度发展发挥积极作用、确立知识产权合作的认同性达成共识,并签署新的合作框架文件,界定三国知识产权局合作范围和方式。报道称,这是三国首次签署类似文件。三方还商定联合开展第四次工业革命时代背景下的知识产权保护方案研究,共同寻求具有中日韩特色的新合作方案。成允模在会上表示,专利制度的引进和发展一直由欧美国家主导,但日后东亚各国的走向值得关注,中日韩三国知识产权局此次将构建新的合作体系,谋求新的合作方向,推动三国合作迈向新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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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次中日韩知识产权局局长会议在韩国举行
因与iPad相似,小米在欧洲注册Mi Pad商标被拒
12月5日,据路透社卢森堡报道,欧盟普通法院(General Court)裁决,“Mi Pad”不应被注册为商标,因为其与iPad的相似性可能令消费者混淆。报道称,小米的Mi Pad和苹果的iPad均为平板电脑。法院在声明中称:Mi Pad较iPad开头多出一个字母m,这样的差异不足以抵消二者在视觉和发音上的高度相似性。据报道,小米可以在欧盟最高法院——欧盟法院就上述裁决提起上诉。对此消息,小米方面表示:正在关注此事并酌情考量各种选择。不过目前没有关于此事的进一步评论。
EUIPO发布针对英国脱欧后欧盟商标等问题的通知
日前,对于英国退出欧盟后原本在其境内有效的欧盟知识产权(主要是欧盟商标和注册式欧盟外观设计)的效力及相关问题,欧盟委员会(European Commission)联合欧盟知识产权局(European Union Intellectual Property Office,以下简称EUIPO)正式发布了相关通知。若英国和欧盟未再达成其它协议,那么自2019年3月30日欧洲中部时间零时(以下简称“脱欧日”)起,英国将正式脱离欧盟(欧盟成员国数量将因此减少到27个),欧盟法律(当然也包括了欧盟商标相关法律和欧盟外观设计相关法律)将不再对英国适用。除非英国和欧盟在后续谈判中就相关问题另行达成了协议,否则该通知内容将在英国正式脱欧后适用。目前欧盟与英国仍在就其脱欧后的一系列安排进行谈判。欧盟委员会和欧盟知识产权局在此提醒广大欧盟知识产权权利人及申请人要注意英国脱欧可能带来的法律影响,并提前做好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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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知识产权局发布针对英国脱欧后欧盟商标及欧盟外观设计效力等问题的通知
俄罗斯加入海牙体系
近日,俄罗斯联邦政府向WIPO总干事交存批准“海牙协定日内瓦(1999年)文本”的文书。 这使得俄罗斯联邦成为1999年文本的第53个成员和海牙联盟的第67个成员。 该文本将于2018年2月28日在俄罗斯联邦生效。自2018年2月28日起,俄罗斯联邦的公司和设计师可以开始使用海牙体系在海牙协定1999年文本的缔约方来保护他们的工业品外观设计。 这意味着通过一件单一的国际申请和一套单一的费用,就可在多达82个国家的地域上得到保护。反之,自2018年2月28日起,外国公司和设计人员也可以通过海牙体系在俄罗斯联邦寻求外观设计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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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1月30日 俄罗斯联邦加入海牙体系
韩国5G多天线技术专利申请量快速增长
近日,韩国知识产权局分析指出,韩国近年来在第5代移动通信(5G)的核心技术——多天线技术领域的专利申请量不断增加。2013年仅有19件专利申请,2014年倍增至43件,2015年78件,2016年飞速增加至100件。从专利申请人类别来看,韩国企业申请量占42%,高校和科研院所占32.1%,外国企业占25.8%。近年来,高校和科研院所专利申请比例不断增加,2016年上升至59%的申请份额。韩国知识产权局认为多天线技术产业化难度较大,所以申请人越来越以大学和研究所为主导;此外,5G技术不久将被商业化,而多天线技术作为5G的核心,相关专利申请量势必还会继续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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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5G多天线技术专利申请量快速增长
韩国法院将以英语等语言审理知识产权案件
日前,韩国议会通过了《法院组织法》的修正案,其将允许韩国法院以英语和其他外国语言来审理或者审判涉及专利、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以及商标的民事诉讼案件,并且预计将在大约6个月内正式生效。具体来讲,该修正案将在韩国地方法院以及专利法院中设立一个全新的国际审判庭(International Chamber)。在上述审判庭中,法院在取得各方同意的情况下可能会全程以英语或者其他外国语言来开展诉讼程序。而在上述修正案生效之前,韩国法院以韩语开展的法律诉讼才能具有法律效力。此外,在这里还需要指出的是,对于那些在韩国地方法院以及专利法院中已经处于待决状态的案件来讲,上述适用于知识产权案件的全新的国际审判庭也将能够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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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计划将新颖性宽限期延长至12个月
近日,据日刊工业新闻报道,日本专利局计划在下届通常国会对专利法进行修改,把不丧失新颖性的宽限期由目前的6个月延长至12个月。随着第四次工业革命的发展,基于开放式创新的协作研究和产学合作不断增加,发明在无意中被公开,失去新颖性的风险越来越大。通过延长宽限期,可以给予不熟悉知识产权制度的大学研究人员、个人发明家及中小企业以适当帮助,鼓励发明的多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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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普诉海信案移交新加坡处理
12月5日,加州北区法院正式就夏普诉讼海信一案做出判决,裁定该案件提交新加坡仲裁。加州北区法院裁定,夏普诉讼海信一案直至新加坡仲裁中心完成该案才有继续审理的可能。届时,如果夏普想继续审理此案,海信亦可提出动议驳回此案。今年5月,新加坡仲裁中心已裁定夏普继续履行合同,夏普品牌由海信继续在美洲区正常经营。随后在6月,夏普在美国加利福尼亚州法院对海信提起诉讼,状告海信销售低品质产品损害夏普信誉,要求海信停止使用品牌,并至少赔偿1亿美元。11月底,海信集团旗下上市公司海信电器正式在北京和青岛两地法院发起诉讼,指控夏普多达十几款在国内销售的电视机侵犯海信发明专利权。这是继两家公司争夺品牌使用权后,再次对簿公堂。对此,夏普方面则回应称,海信集团提出的专利无效。夏普表示,他们已经积累了大量的专利技术,对于侵害夏普知识产权的行为,将在全球范围内进行维权。
新加坡《注册外观设计法》修正案生效
近日,新加坡知识产权局(IPOS)制定的《注册外观设计法》修正案生效,为新加坡当地的设计产业提供了有效的法律框架。修正案的主要特征有:一是扩大了可注册设计的范围。申请人可以保护其设计中更多类型的特征。其中包括与非实物产品(non-physical product)有关的设计特征,以及颜色和手工艺品的特征。《注册外观设计法》修正案中新增的一个类别是非实物产品,它可以是投射设计的虚拟产物。二是《注册外观设计法》修正案增加了第8条A款,该款扩大了设计者披露其设计的情形,延长了设计者在提交设计注册申请前向公众披露设计的情况下注册其设计的宽限期。本次修订将宽限期从6个月延长至12个月。三是修订允许申请人为多项申请提交一份注册申请。但是申请人在提交其设计的注册申请时必须使用D3表格。一份申请中至多包括50项设计。此外,修正案新增了第16条A款,为申请人提交申请提供了便利条件。在新加坡《政府公报》上公布后,公众可以在IPOS的官网上访问关于上述修订的立法修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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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注册外观设计法》修正案生效
来源:中国知识产权杂志 汇总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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