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检察院就进一步巩固专项成果、提升协作成效强调,
要准确把握
“时”与“势”,凝聚生态保护更强共识。
省委十五届七次全会对加快打造“三大高地”作出了重要部署,明确指出绿色生态是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江西篇章的鲜明特征。检察公益诉讼制度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标识性概念、原创性成果。行政执法与司法协同联动服务、保障生态文明建设,是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省委打造国家生态文明建设高地决策部署的具体举措。
要全力抓好
“谋”与“干”,提升协同履职更高效能。
全省检察机关要自觉把环境资源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置于党委政府中心大局中谋划推进,运用法治力量推进美丽江西建设。要继续保持监督力度,不断提升监督实效,持续强化科技赋能。
要注重统筹
“点”与“面”,构建共保共治更大格局。
坚持系统观念,积极推动构建与行政机关密切配合、社会公众广泛参与的生态保护格局。
省自然资源厅指出,全省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扎实开展矿山生态保护修复和执法监督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并就做好下一步工作强调,
要加快实施矿山生态修复。
完成好省级废弃矿山生态修复项目竞争性遴选并组织推进实施,继续开展矿山生态保护修复专项行动。
要保持打击非法采矿高压态势。
对矿产资源违法重点区域实施全天候在线监管,力争遏制住新增违法采矿行为。采取“长牙齿”的硬措施,严肃查处各类矿产资源违法行为。
要加大自然资源行政管理与检察公益诉讼监督衔接力度。
在推进矿山生态修复治理、耕地保护、拓宽检察公益诉讼监督领域等方面持续发力。
宜春市检察院、吉安市检察院以及上饶市自然资源局、萍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就协同推进矿山生态保护修复工作开展情况作经验介绍。
省检察院通报了矿山生态保护修复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开展情况。2024年,全省检察机关聚焦非法采矿、采矿污染、非法占地、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等监督重点,立案公益诉讼案件246件,制发检察建议175件。督促保护被污染、占用的土地287余亩,清理违法堆放的固体废物800吨,修复矿山174处、3067余亩,投入矿山治理资金5194万余元,向污染企业和个人索赔环境损害赔偿金、治理修复费用500万余元,督促缴纳矿山生态修复基金866万余元,推动建立健全工作机制4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