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栏名称: 周律微金融
周浩,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律师,专注于金融领域法律服务。以律师的视角看金融,为大家梳理一点有用的金融信息。
目录
相关文章推荐
51好读  ›  专栏  ›  周律微金融

其他类私募投资基金备案常见反馈及整改措施(含常见的八场景)

周律微金融  · 公众号  · 金融  · 2017-09-23 08:12

正文

请到「今天看啥」查看全文


出品:一起学私募(ID:yiqixuesimu)分享

编辑:小私君(Tigerxuesim) 转载请务必注明出处

来源:综合自私募牛管家

根据中基协发布的最新私募基金业务与产品类型说明, 其他私募投资基金是指,投资除证券及其衍生品和股权以外的其他领域的基金。 不少人也做过其他类私募基金的备案,今天我们就来看看其他类私募备案会遇到的常见问题及解决方案。其他类私募 其业务类型、产品类型见下图:


图片来源:国浩律所


问题一【托管出函】


反馈: 请管理人上传托管机构针对本产品出具的确认函,具体内容包括:


(1)本产品符合《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运作管理暂行规定》相关规定,不涉及任何形式的“资金池”业务,不涉及分离定价。


(2)本产品的管理人已建立并有效实施交易风险控制制度,涉及交易的标的资产已全部经第三方合理估值,所管理的私募基金不存在任何损害投资人合法权益的关联交易。


(3)本产品的管理人已向全体投资人充分披露基金财产的最终真实投向,并经全体投资人确认。


(4)本产品不存在向投资者宣传预期收益等行为,其募集过程符合《私募投资基金募集行为管理办法》。


答: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托管方对基金应承担以下义务:安全保管基金财产、办理与基金托管业务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监督私募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等。但合同同时约定“对于已划转出托管账户的基金财产,不对处于托管人实际控制之外的资产承担保管责任”、“托管人对于委托资产进入其他资管计划(或委贷银行委贷账户、或合伙企业等)后的流向及其后的任何资金运用及投资均不承担监管职责”,即托管人不负责委托资产的投资管理和风险管理,不承担对委托资产所投资项目(或标的)的审核义务,对管理人的任何投资行为及其投资回报不承担任何责任。因此,托管人不承担协会要求确认的相关职责。


针对本问题管理人一般会联系托管人出函,但是托管人基本拒绝出函,同意出函的托管人也是较为含糊地回应问题,而协会审核人员亦会再次“无情”退回,要求托管人重新出函正面回答以上问题。经跟协会审核人员沟通,对于面临托管出函的产品,表明协会对该产品的交易结构或投资要素不认可,再次提交通过的机率极低。我们建议管理人重新设计交易结构或变更基金要素,具体设计方案以协会反馈为准 。


问题二【分批募集问题】


反馈:请管理人说明本基金是否募集完毕,说明加盖管理人公章上传至相关附件“其他相关协议”。


答:该问题为有设立临时开放期并首次募集未募满预计规模的产品常见退回问题。针对此类型产品我司建议管理人在首次提交备案时即出函说明募集情况,节省一次备案提交机会。


问题三【主要投资方向】


反馈:主要投资方向请按照系统要求填写,并与合同约定一致。


答:备案系统要求投资方向中涉及的FOF类产品(包括资管计划、信托、私募基金等)应明确穿透至底层投资标的,并列明具体投资标的(如未上市公司股权、委托贷款、收益权等)、投资行业、投资方式(如股权投资、债权投资;直接投资、通过某基金或资管计划投资、通过合伙企业投资等)以及投资阶段。因此在确定基金合同要素时需按照协会系统要求表述投资范围,对于应向投资者披露而不便公开的重要信息可在“管理人(投顾)认为需要说明的其他问题”说明,或在基金合同的投资策略等章节披露。


问题四【穿透底层问题】


反馈:请提交全部签署完整的底层投资协议。


答:目前其他类产品备案均需穿透至底层,管理人应根据项目的投资情况提交相关的底层合同(如委托贷款合同、收益权受让协议等),相关投资协议需涉及各方应签署完整和签订日期。


问题五【违背4号文问题】


反馈:此基金拟投标的涉及房地产业务,请详细说明是否违背4号文规定,管理人和法人签章签字确认后,上传至其他问题处。


答:自基金业协会于2017年2月13日发布《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计划备案管理规范第4号-私募资产管理计划投资房地产开发企业、项目》(下称“4号文”)以来,凡标的企业经营范围涉及房地产开发及房地产上下游相关的经营范围的产品备案均一波三折。因此针对涉房投资,在不违背4号文的情况下,管理人可根据协会反馈意见出具相关说明函,详细披露标的情况,基金的资金用途,运作方式,项目情况等。行文中需要针对协会关注重点出具相关承诺函。


问题六【标的估值公允性】


反馈:请管理人提供针对标的情况出具相关测算文件,以便更加直观的判断出标的转让价格的公允性。


答:该问题主要针对底层标的为“租金收益权”、“股权收益权”和“应收账款收益权”等产品,管理人应按照协会要求出函或者提供第三方估值文件说明底层标的估值的公允性,证明与融资方不存在利益输送等违规行为。


问题七【业绩报酬计提原则】


反馈:请管理人来函说明业绩报酬计提原则。


答:管理人根据基金合同约定出函说明即可。对于部分非必填项如基金合同有约定,建议管理人在首次填写备案系统信息时即填写提交。


问题八【产品交易结构设计理念】


反馈:请管理人来函说明此产品交易结构的设计理念,并说明产品不存在短募长投、期限错配、利益输送或通过收益权转让形式变相为其他机构融资的行为。


答:管理人根据协会反馈意见及具体的产品设计出函说明,行文中需要针对协会关注重点出具相关承诺函。


分析归纳与总结


以上问题均为备案过程中的常见问题,因底层资产、交易结构、受让方式等多因素影响,最终给出的解决方案也会有极大区别。其他类投资基金备案是一个多方协同的工作,需要合规、风控、产品等个岗位协同处理并论证方案。实践中,大部分的其他类私募基金管理人并没有完全配备相应岗位的人,市场上真正熟知产品备案细节的人才也非常稀缺,其他类私募基金管理人要投资管理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

申明:感谢作者的辛勤原创!若在本公众号转发过程中涉及到版权问题,敬请与管理员联系!以便及时更改删除,谢谢!(邮箱:[email protected]







请到「今天看啥」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