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布斯(1588—1679)
的确,如果他真像是沿着这些已知的道路前进,他就不会达到同样的对象。爱尔维修说孟德斯鸠具有蒙田的“气质(tour d’esprit)”。他具有同样的好奇心,得以思考的是同样的素材。与蒙田及其所有的门徒——那些从所有地点、所有时间搜寻例证和事实的采集者——一样,他得以思考的对象是曾经生活过的所有人的全部历史。而这个观念并不是他完全出于偶然得到的。因为必须想到在十五、十六世纪的转折点上震撼世界的双重革命。一场是其空间上的革命。一场是其结构上的革命。这是地理大发现的时代,是欧洲开始认识和开发东印度、西印度和非洲的大探索的时代。当时的旅行家带回了他们行囊中的香料和黄金,还有他们记忆里关于风俗制度的传说,后者推翻了种种公认的真理。不过耸人听闻只能激起好奇心上的些微波澜,除非——就在这些派出船只去征服新陆地的国家的内部——还有另外的事件撼动了那些信念的基础。内战、称为改革的宗教革命、宗教战争、传统国家结构的改造、平民的上升、贵族的衰落——这种种动荡的回声响彻那个时代的所有著作,给耸人听闻的海外奇谈的素材平添了真实而意味深长的事实所具备的、富于感染力的庄严色彩。以往不过是用于辑录的题材、满足博学者激情的异见奇闻,现在却成了反映当今焦虑状态的镜子,成了这个危机世界的幻想的回声。这就是——支配着十六世纪以来思想的——那种政治的异国情调(exotisme politique)的基础(就连已知的历史,希腊罗马,也都变成了这另一个世界,当今世界在那里寻找着自身的形象)。
孟德斯鸠的对象正是如此。他谈到《论法的精神》时说,“这部著作的对象是地球上所有民族的法(lois)、习惯法和各种习俗,可以说,它的课题无限广阔,因为其中包括了人间所能采纳的所有制度。”[1]正是这个对象,使他区别于他之前所有那些想要让政治成为一门科学的人。因为他之前的人从未有过这样的胆量,想要思考世界上所有民族的所有习俗和法。博絮埃的历史也力图要成为普遍的:但它的全部普遍性就在于声称,《圣经》已经说出了一切,全部历史都在那里,就像橡树在橡子里。至于霍布斯、斯宾诺莎和格劳秀斯那样的理论家,与其说他们奠定了一门科学的基础,不如说他们提出了关于这门科学的观念。他们思考的不是具体事实的总体(totalité),而是某些事实(例如斯宾诺莎在《神学政治论》中对犹太人的国家及其意识形态的思考),或者是社会一般(lasociété en général),例如霍布斯在《论公民》和《利维坦》中、斯宾诺莎自己在《政治论》中的思考。他们没有奠定一种关于真实历史的理论,而是奠定了一种关于社会的本质的理论。他们没有解释某个特殊的社会,或者某个具体的历史时期,更谈不上所有社会、所有历史的整体(tout)了。他们分析社会的本质,提供一种理想的和抽象的社会模型。我们可以说:他们的科学之于孟德斯鸠的科学,正如笛卡尔那样的思辨物理学之于牛顿那样的实验物理学一样遥远。一方直抵所有可能的物理事实的简单本质或性质这一先天真理,而另一方则从事实出发,观察其变化,以便从中得出法则(lois)。这种对象的不同便引起了一场方法的革命。如果孟德斯鸠不是第一个构想一种社会物理学观念的人,他也是第一个想要赋予它新物理学精神的人,他不是从本质出发,而是从事实出发,从这些事实中得出它们的法则。
这样我们就明白了,是什么使孟德斯鸠和他之前的那些理论家相一致,又是什么使他和他们相区别。他和他们共有一个同样的计划:建立政治科学。但他却有着不同的对象,他打算从事的这门科学不是研究社会一般,而是研究历史上所有具体的社会。因而他有着不同的方法,不是为了把握本质,而是为了发现法则。这种计划的一致,以及对象和方法的不同,使孟德斯鸠既成为赋予其前辈的科学要求以最严格形式的人,又成为他们的抽象性(abstraction)的最坚决的反对者。
创制一门政治的和历史的科学,这项计划首要的前提是政治和历史能够成为一门科学的对象,也就是说,它们包含了科学想要发现的某种必然性。于是必须推翻那种怀疑论的观念,它认为人类的历史无非是其错误(erreurs)与彷徨(errance)的历史;它认为只有一个原则能够统一在风俗方面令人惊骇和气馁的多样性:人的软弱;它认为只有一个理由(raison)能够说明那种无限的混乱:人的非理性(déraison)本身。必须说:“我首先研究了人;我相信,在法和风俗的这种无限多样性中,人不是单纯地跟随幻想走的”(《论法的精神》,序),而是跟随一种深刻的理由——这个理由即便不总是可理解的(raisonnable),至少也总是理性的(rationnelle)——,跟随一种必然性,后者的统治是如此严密,以至于不仅囊括了持续存在的各种奇异的制度,甚至还囊括了在瞬间相遇中出现的那种可以导致一场战役成败的偶然性[1]。在这种理性的必然性面前,一切帕斯卡尔式的护教论的诱惑——想要在人类的非理性中窥伺神的理性(raison)的恩准——,连同作为其借口的怀疑论,以及一切求助于在人这里超出人自身的原则的办法(如宗教),或求助于给人规定目的的办法(如道德),统统被拒绝了。为了开始成为科学的对象,这种支配历史的必然性就必须停止向任何超验的历史秩序借用其理由(raison)。这就需要从科学的道路上清除那些来自神学和道德的奢望,因为它们总是想把自己的法则强加给科学。
这不是用神学方式来阐述关于政治事实的真理。古老的争吵。不过我们今天很难想象教会的教谕对历史的压制。想要回顾神学与历史的冲突,以及冲突的激烈程度,去读一读博絮埃就足够了,看看他如何攻击斯宾诺莎,因为这个罪人勾勒了一部犹太民族和圣经的历史,或者攻击里夏尔·西蒙[2],因为后者甚至在教会内部抱有同样的计划。这种冲突占据了整篇《为辩护》。人们指责孟德斯鸠是无神论,自然神论,不提原罪,为多偶制辩护,等等;总之,他把法归结到纯属人类的原因。孟德斯鸠回答道:把神学引入历史,就会打乱秩序,混淆不同的科学,这是让这些科学停留在童年时代的最保险的办法。不,他的意图不是要扮演神学家;他不是神学家,而是法律家和政治家。至于政治科学的所有对象也可以具有一种宗教意义,而人们可以作为神学家对独身、多偶制和高利贷做出决断,这些他都同意。但是所有这些事实也首先从属于一种与神学无关的秩序,一种有其固有原则的、自主的秩序。这样人们就可以让他清静点了。他没有阻止别人作为神学家做出判断。这样人们就可以作为交换,让与他作为政治家做出判断的权利了。人们也就不必到他的政治里去寻找神学了。到他的政治里寻找神学,就好比本堂神父在别人指给他看月亮的望远镜里,只看到村子教堂的钟楼[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