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本文主要介绍了关于员工月初离职或月末入职是否需要缴纳社保的相关规定,以及用人单位如何办理员工社保增减员手续,同时探讨了员工离职后公司忘记停社保的处理方式,并提供了相关实务观点。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员工月初离职或月末入职,用人单位都需要为员工缴纳社保。
根据社会保险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在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职工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并建立劳动关系。因此,即使员工月初离职或月末入职,用人单位仍需为其缴纳社保。
关键观点2: 用人单位可随时为员工办理参保停保手续。
深圳社保基金管理局近期发文明确,用人单位可随时为员工办理参保停保手续,不再受限于20日前。这一政策优化使得用人单位在办理员工社保手续时更加便捷。
关键观点3: 用人单位未及时为离职员工申报停保的处理方式。
如果用人单位当月未及时为离职员工申报停保,可以在社保单位网上服务系统修改员工停止缴费年月,修改后无需在税务部门缴纳其之后的社会保险费。
关键观点4: 关于员工离职后公司忘记停社保的处理存在不同观点。
对于员工离职后公司忘记停社保的问题,实务中存在不同观点。其中,第一种观点认为无需返还,第二种观点认为应当返还,第三种观点认为员工因社保收益后可主张返还,第四种观点则认为公司可主张社保退费。此问题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和法律法规进行综合判断。
正文
先来看一下对这一问题的规定。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58条规定: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所以,如果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只要员工在职1天,企业都应向其支付劳动报酬并为职工缴纳社保,而且不能出现个人承担企业缴纳费用的情况。
对于这个问题,近期有人社、税务部门也给出了明确回复。
如,中山人社官方微信发布了《月初离职、月末入职,当月要不要缴社保?》。
政策原文:
https://mp.weixin.qq.com/s/ovYIIWDfmzqQNNHIIcdvwA
文中明确,职工离职当月,职工与用人单位仍存在劳动关系。因此,用人单位应为职工缴纳在职当月社保;职工月末入职,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只要用人单位与员工建立劳动关系,应为员工参加社会保险。
知道了员工月初离职或月末入职都要缴纳社保,那么问题接着来了。
社保或税务部门都规定了员工社保增减员的时间期限,可不可以灵活办理员工社保增减员工作?
好消息来啦!近期,深圳社保基金管理局通过其官方公众号发文《HR快来get新技能:用人单位可随时为员工办理参保停保手续》,明确用人单位可随时为员工办理参保停保手续。
政策原文:
https://mp.weixin.qq.com/s/F7dJJLnWfMXszdl_XiDpew
文中明确:
为优化用人单位申报缴费相关流程,从2024年7月起,用人单位可在自然月内随时为员工办理参保、停保手续,办理更便捷!
根据社会保险相关法规规定:
用人单位应及时为员工办理参保、停保手续,不再受限于20日前。
用人单位应在员工劳动关系存续期内为职工参保缴费。入职当月为其办理养老、工伤、失业、医疗和生育保险参保手续,办理参保当月须缴费;用人单位应在职工离职当月为其办理停保手续,办理停保当月须缴费。
那用人单位当月未及时为离职员工申报停保,如何修改停保时间?
举个例子,如果员工6月离职,但是用人单位7月才办理停保,应该如何处理?
答:用人单位可在社保单位网上服务系统修改员工停止缴费年月为2024年6月,修改后无需在税务部门缴纳其7月份社会保险费。
员工离职后,公司忘记停社保
可以要求员工返还社保费吗?
员工离职后由于用人单位忘记停缴社保而导致单位损失,可否主张员工返还?实务中存在不同观点。员工所得利益并不属于不当得利,该利益并不由员工自由支配,既不可取现也不可消费,更不可换取其他可得利益,若返还则有失公平。该利益构成不当得利,员工是实际受益者,该利益是单位不当给付的损失。该利益虽为员工所得,但其受益是有条件的,条件未达成时,员工客观上未受益,用人单位可等条件达成时再主张返还。公司可以向社保部门提起行政诉讼主张退还误缴的社保费。来源:中国会计报、中山人社、深圳社保、河南税务、51社保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