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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场十问② | 未婚先孕,老板有权砸你的饭碗么?

周到上海  · 公众号  · 上海  · 2017-06-06 19:08

正文


《欢乐颂2》正在热映中,剧透说,在这一季中,向来性冷淡风的安迪不仅跟“风情万种”的小包总走到了一起,还未婚先孕了!!

当然,安迪的老板老谭那可是她二十四小时在线男闺蜜,所以,谁都不用担心安迪的饭碗。

但是,在现实职场中,不少未婚先孕的妹纸们,却没有安迪那么好的运气,时常面临砸饭碗的遭遇。

■来源:海洛创意

▌ 未婚先孕丢了饭碗


许小姐是某公司的仓储部仓管,在该公司工作将近一年时,突然呕吐不止、感觉头晕乏力,经医院诊断为“早孕、妊娠反应”,医生还开具了休息两周的诊病证明,于是她向公司请假。

可公司领导告诉她,未婚先孕的行为严重违反了公司《员工手册》相关规定、并造成严重负面影响。最终,公司解除了与许小姐的劳动合同。

对于公司的决定,许小姐深感委屈。自觉平日工作勤勤恳恳,况且自己还没考虑好是否生产,公司就以未婚先孕违反《员工手册》为由将其开除了。她认为,公司这一行为严重违反《上海市实施办法》,因此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恢复劳动关系,支付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的工资。

▌ 未婚先孕违纪了么?


根据《劳动法》及《劳动合同法》规定,孕期妇女企业不得与其解除劳动关系(严重违纪除外)。

公司开除许小姐的理由貌似很充分。因为《员工手册》中,明确规定了员工不得未婚先孕。那么,公司以严重违纪的理由开除许小姐应该没有什么问题呀。问题出在哪里了呢?

违纪解除还有一个最基本的前提,那就是公司规章制度本身是合法的。

《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二十七条明确规定:

任何单位不得因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情形,降低女职工的工资,辞退女职工,单方面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

《劳动合同法》亦规定:

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这些法规都是对“三期”女职工的权益保护,在条文中并没有把孕妇区分成已婚和未婚的。

该公司对未婚先孕的处罚规定本身就是无效的,自然也就没有什么违纪的说法了。

所以,女员工一旦怀孕,无论是否已婚,这饭碗都是不能随便砸的。

▌ 未婚先孕权益有差别


饭碗虽然是保住了,但未婚先孕的女员工毕竟是在没有领取结婚登记证的情况下进行生育的,客观上还是违反了我国《婚姻法》和《计划生育法》的相关规定的。

女员工怀孕,涉及的不仅仅是孕期,同时还涉及产期、哺乳期。她们在这“三期”内享受到的待遇与已婚孕妇的还是有所区别的。

◈  特殊保护仍然有


对企业来说,出现未婚先孕女职工,仍然应当执行国家规定的对女职工“三期”的有关工作岗位禁止、劳动时间限制以及劳动合同解除终止等特殊保护。

◈  生育待遇不享受


根据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等有关规定,女职工非婚生育时,不能按照劳动保险条例的规定享受生育待遇,其需要休养的时间不应发给工资。

以上规定可以看出,对于未婚先孕并生育的女职工,法律上对其的处罚是不享受生育待遇,即产假、哺乳假。

所以,当未婚先孕女员工要求产前检查、产前假、保胎休息、产假、哺乳假的,单位有权按事假处理,不发工资,保留职位。


编辑 | 沙情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