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工智能,“克隆”真实人声,侵权吗?
“全国首例AI声音侵权案”
引发了广泛关注。
殷女士是一名配音师,录制过不少作品,但令殷女士感觉到奇怪的是,她从没有授权过任何人或公司,将自己的声音
AI
化,但一些短视频平台用户发布的视频中,使用的却是基于她的声音制作的
AI
配音。
原来,殷女士曾和一家文化传媒公司合作,录制了几部有声读物,之后这家文化传媒公司将这些录音制品提供给了一家软件公司,这家软件公司以殷女士录制的作品为素材进行了AI化处理,生成了一款文本转语音产品,通过经销商对外出售,最终一家科技公司采购了这款产品,在未经任何技术处理的情况下,直接将这款文本转语音产品放在软件平台上销售。
殷女士认为,自己的声音权益受到了侵害,所以,她向北京互联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某科技公司、某软件公司停止侵权,赔偿经济损失、精神损失共计六十万元,并赔礼道歉。
那么,AI化声音的行为是否侵权?
AI声音是否受到声音权益的保护?
最终,法院判决被告某科技公司、被告某软件公司向原告殷女士赔礼道歉,被告某文化传媒公司、被告某软件公司向原告赔偿经济损失
25
万元。
黑龙江卫视《遇事找法》
今天21:20
以案说法 为您解读!
责 编:白舒宇
审 核:顾晓哲
统 筹:李健宏
监 制:王 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