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创业者请注意!
2025年第一期
大学生创业项目无偿资助、
大学生创业企业经营场所房租补贴
开始线上申请啦!
【杭州市】大学生创业项目资助
1.毕业5年内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或在杭高校在校大学生在杭州范围内新创办企业(申报项目资助时须在毕业5年内)。
2.企业应符合我市产业发展导向,正常经营且依法在杭州缴纳流转税(增值税、消费税)。
3.大学生担任企业法定代表人,
申报时在该企业连续缴纳社保(不含补缴)满6个月以上
,
且大学生创业团队核心成员出资总额不低于注册资本的30%。
在校大学生新创办企业须注册满6个月以上,对在校大学生的社保缴纳不作要求。
4.申请企业及大学生法定代表人未获得相关大学生创业资助资金。
拱墅区:
全年开放线上申报,每年分两批次组织项目评审。
富阳区:
大学生创业无偿资助为实时申报,评审时间以通知为准。
余杭区:
本年度第一批集中受理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4月10日。
建德市:
即日起至2025年4月15日止。
毕业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或在杭高校在校大学生,在杭州范围内新创办企业,经评审通过后可获得5万-20万元资助。优秀项目可采取综合评审的办法,给予最高50万元的资助。
对上述大学生创业项目在上城区、拱墅区、西湖区、滨江区、钱塘区、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及富阳区范围内的,市、区两级财政按1:1比例共同承担资助资金;在其他区、县(市)符合条件的,先由当地财政承担,市财政再按当地资助额50%的标准予以资助。
1.申请。
申报企业登录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hrss.hangzhou.gov.cn),选择“人才会客厅大学生就创数智服务”模块中的“办事服务—大学生创业项目资助申报”,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法人登录”进入申报页面,填写相关信息、上传附件材料并提交申报。
2.审核。
市人力社保局对大学生创业资助申报企业进行审核(包括核查填报信息的真实性、资格条件的确认、信用状况、出资比例、社保缴纳情况、相关大学生创业资助重复资助情况等)和实地考察(包括核查申报项目所在企业场地、人员、设备是否到位,企业注册地址与生产经营地址是否一致,企业是否正常经营等)。
3.评审。
市人力社保局对申报项目组织专家评审并邀请纪检人员全程监督评审过程。评审专家库由杭州市人力社保局统一建立。
4.公示。
市人力社保局根据评审结果确定拟资助对象和资助金额并在本部门网站(或政府门户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由市人力社保局发文公布。
5.拨付。
市财政局根据评审结果,按照要求安排资金进行拨付。
拱墅区:
区人才管理服务中心任老师 0571-85067278
富阳区:
0571-89525071
余杭区:
0571-88720536
建德市:
陈华 0571-64724435 ;张杨 0571-64721936
摄图网_500296400
1.毕业5年内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或在杭高校在校大学生在杭州范围内新创办企业(首次申请的租赁时间起点须在毕业5年内)。
2.企业符合产业发展导向,正常经营且依法在我区缴纳流转税(增值税、消费税)。
3.大学生担任企业法定代表人,申报时在该企业缴纳社保,且大学生创业团队核心成员出资总额不低于注册资本的30%。对在校大学生的社保缴纳不作要求。
4.
办公用房租赁满12个月以上
,企业工商注册地址与生产经营地址一致。
注意:申报条件中的“高校毕业生”是指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以上毕业生,“在杭高校在校生”是指在杭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学生。经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取得高级及以上等级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技工院校毕业生,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高级工、技师培养阶段的技工院校全日制在校生,经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的外籍大学生和港澳台大学生在杭创业的,同等享受高校毕业生创业政策。对2017年以后录取的符合条件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参照全日制研究生享受大学生创业经营场所房租补贴政策。
余杭区:
本年度第一批集中受理的
截止时间为2025年4月10日。
建德市:
请各单位于2025年4月15日前将上述材料装订后报送至市人力社保局,逾期不再受理。
1.符合条件的申请对象必须每年申请一次,每次申请房租补贴不超过12个月,可连续申请享受3年房租补贴,按照房租实际缴费支出金额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