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呢,我个人觉得,一开始你不用考虑那么复杂。
如果你们在美国市场有很多大于他的客户,你根本就不会答应,就不会考虑,也不会问我这个问题。
既然问了,那在我看来,不好意思,现实就是,你们美国市场真的做得不怎么样,没有一个很像样的客人,甚至没有一个客人能超过这个客人。既然客人要独家,条件苛刻,那就先尝试,让客户告诉提出他们销售方案和规划,需要我怎么配合,我都全力以赴。
至于你的做法,根据金额来给予独家销售权限,并没错。
只不过锁定最低销量,对于客户而言也有难度。
毕竟他也不知道未来的情况如何,销售情况是好是坏,所以没法给你一个相应的数字,也是可以理解的。
那这种情况下,独家协议我觉得还是有必要签的。
你们不签,就意味着你们会随时给他竞争对手供货,他所有的投入都会浪费,自然不可能考虑跟你合作。
但考虑到你们供应商的利益,我觉得可以走折中路线,这里有两个办法。
比如客人要做独家,但对方实力不够,你不想给,但是你可以专门拨出几款产品,给他做独家,那就可以谈了。
如果你们正好有几款产品在客户当地市场卖得很糟,打不开市场,那这些产品你就可以给一个很大的优惠和数量支持,给他独家,让他给你打市场。
这不是很方便么?你们就用几款产品去全力支持这个客户,看看情况。
至于合同的时间,只和客户签一年或者两年的,在这之后可以续约三年或者五年的。
这里面的潜台词已经说得很清楚了,如果两年内,客人做得不怎么样,我就不续约了。
这样的话,一旦客户做得不好,客户订单一般,生意也一般,那你到期后,再卖给其他美国客户,也不是问题了,又或者你们合作不愉快,到时你就可以停止续签,况且签约的时间也不长,也不会有太大的损失。
可如果这个客人做得不错,销售量在稳步上升,那协议到期的时候,你可以续约,继续给客户独家供货。
除此之外,也可以提出增加各种要求,我还有后招,我各种方案,都会在两年后抛出来。续约,继续给客户独家供货。
而且客人必定不愿意放弃他这两年辛苦经营和开发的市场,大量人力物力把这个项目做起来了,这个时候如果不给他签了,他得郁闷死,谁会跟钱过不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