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堡仔要给大家推荐的是“哈佛经典”系列图书中的《英国名家随笔》,其中囊括了诸多近代英国大家脍炙人口的随笔名篇,内容涉及文学、历史、哲学等诸多领域,如英国文学史上最早诗人之一的菲利普·锡德尼关于诗歌的论述、与莎士比亚同时期的本·琼森的作品《论莎士比亚》和《论培根》和史学家托马斯·巴宾顿·麦考莱的《马基雅维里》等等。毫不夸张地说,英国散文四百年的发展历程尽在这十七位作家的二十四篇作品之中。
菲利普·锡德尼爵士一直是英国绅士的楷模。他的这篇《诗辩》是为了答复施蒂芬•格森的《滥情学派》而作,是一篇为虚构文学所作的辩护,文采动人,也不乏幽默之处。文中所包含的美学理论主要取材于意大利,然而其中洋溢着的是锡德尼的独特个性。并且,《诗辩》可视作英国文学评论的鼻祖。
下面我要用一种更通俗的方法来阐释诗歌
,这样讲述得更明白,并且我希望,虽然我们对诗歌的赞扬并没有词源学给诗歌的赞扬那样前无古人,但是也没有人会否认,对诗歌是值得我们赞赏的。
诗歌是一种模仿的艺术,亚里士多德也正是因此将它命名为mimesis,也就是说,诗歌是一种再现,一种复制,或者一种形象的表达,打个比方,就是一幅会说话的画。诗歌的目的就是去教育人,让人感到愉快。
诗歌大致有三种。
其中最古老最优秀的一种模仿着上天令人叹为观止的卓越之处。比如大卫的《诗篇》,所罗门的《雅歌》、《传道书》和《箴言》,摩西和底波拉的《颂歌》,《约伯记》等等在伊曼纽•特勒米琉(Emanuel Tremellius)和弗朗西斯科•尤尼(Franciscus Junius)口中被称作《圣经》中的诗歌。对圣灵心怀神圣崇敬的人都会认可这些作品。类似的还有俄耳甫斯、安菲翁,以及写了《颂神歌》的荷马,还有许许多多的希腊人和罗马人,只不过他们信奉的是伪神明。遵从圣·詹姆士教诲的人们一定会在欢乐时吟诵诗篇。据我所知,有人也在死罪带来的阵痛中通过这些诗篇获得安慰,找寻善良的长久慰藉。
第二种诗歌关乎哲学或者道德,如提尔泰、福西尼德和伽图;亦可关乎自然,如卢克莱修和维吉尔的《农诗》;亦可关乎天文,如马尼利乌斯和彭塔努;亦可关乎历史,如卢坎。如果有人不喜欢这样的诗歌,那就完全是品味的问题了,和这种娓娓道来的精神食粮的优秀品质无关。
不过这第二种诗歌受到题材的限制,因此诗人无法随心所欲地遵循自己的创作路线。他们到底是不是真正的诗人,是留给语法学家去争论吧!我们来看一看第三种诗人。
这第三种诗人,才是货真价实的诗人,
如今对诗歌的攻击其实就是针对他们的。这第三种诗人和第二种诗人之间的差异,就仿佛只临摹眼前面庞的平庸画匠和更优秀的画家,画家们仅仅顺服于自己的才华,展现的都是最适合观看的事物——比如卢克莱西娅为他人的错误,而惩罚自己时那悲戚的面容,那画家画的不是卢克莱西娅的面容,而是这种美德的外部表现。
这第三种诗人最适合通过模仿来教育并取悦人们了,这类诗人的模仿倒不是借鉴过去、未来和现在的事物,而是在头脑的谨慎控制下,将模仿拓展到神圣的思考中去,考虑什么可能存在,什么应当存在。就像第一种最高贵的诗人可以当之无愧地叫作先知一样,第三种诗人带着诗人的名号,有着最精妙绝伦的语言和最优秀的见地。这些诗人的创作是纯粹为了模仿,而模仿是为了教育人们,取悦人们。取悦人们,是为了打动人们做善事,否则人们就会像逃离陌生人那样逃走;教育人们,是为了让人了解他们因受感化而向往的善行。虽然这是古往今来一切学问的最高目的,却也不乏游手好闲者对此颇有微词。
我们可以对这些诗人进行进一步的分类。
最著名的是史诗、抒情诗、悲剧诗、喜剧诗、讽讽刺诗、抑扬格诗、挽歌和田园诗等等,有些是根据诗歌内容命名的,有些则是根据诗人最爱使用的体裁,大部分诗人的确使用了各种各样叫作韵文的写作形式,来装点他们诗意的创造力,这的确也只能算是装点,因为韵文只是诗歌的装饰,而不是诗歌的成因。许多极伟大的诗人都没有使用过韵文,而如今随处可见写着韵文却不配诗人之名的人。色诺芬的模仿的确惟妙惟肖,为我们描摹了居鲁士治下的正义王朝,写出了一首真真正正的史诗;赫略多洛也是这样,在甜美的作品中描绘了特埃吉尼斯和查丽克拉的爱情;二者的作品都是用散文写成的。我想证明的是,格律和韵文并不能造就诗人——正如同造就律师的并非长袍,律师在辩护时即使身披铠甲,也不是军人而是律师。只有对善恶诸事的卓越想象,带着令人愉快的教诲,才必定是诗人的正确标志。
为了不出差错,让我们先从整体再从局部来衡量这
最后一种诗歌
吧!要是这两方面都无可指摘,那么但愿我们就可以对这类诗歌作出更积极的评判了。我们把这种智慧的涤荡、记忆的充盈、见识的增强和想象的拓展叫做学识,不论它以什么名目出现,为了什么直接的目的,其最终结果都是将我们肉身中的堕落灵魂引领到尽可能完美的境地。志趣不同的人据此形成了不同的想法:有些人认为,最高贵神圣的知识便是熟谙星象,便投身天文学;有些人觉得,如果知道了事物的成因,就能成为半神,于是做了自然或超自然的哲学家;有些人为了美妙的欢愉而走向音乐,有些人为了论证的确定性而追求数学;然而,所有人都有一个共同的目的——求知,并通过知识将心灵托举出身体的樊笼,享受自身的神性。
希腊人把知识叫做“科学中的科学”,我认为它代表着一个人的自我了解,代表关于伦理和政治的思考,其目的是做得好,而不仅是知道得多——就好比制造马具的人的下一个目标是做一套好的马具,而他更深层次的目的是为骑术这种更高贵的技能而服务。骑兵对于军事也是如此,士兵不仅要有技术,还要履行军人的职责。这样,天下所有学问的最终目的都是美德。最能带来美德的技艺,便能名正言顺地君临诸艺。
诗人比其他竞争者值得拥有学问的桂冠,这一点就让我来证明。
道学家
们从其他竞争者中出列,向我走来,仿佛怒气冲冲,无法在光天化日之下纵容罪恶。他们身穿破衣烂衫,只为向外界证明他们对身外之物的鄙夷;他们手中拿着自己写的反对荣耀的书;他们用诡辩反驳阴谋诡计,只要看到有人犯了愤怒的错误,他们自己就会怒火冲天。道学家们到处分发着各种定义和分类,轻蔑冷静地询问有没有可能找到一条通向美德的捷径,让人们明白什么是德行,不光传授美德的存在、成因和结果,还指出美德的敌人是罪恶,而罪恶必须被消灭。还有,激情是美德的棘手仆从,而激情必须被制服。道学家们还指出美德包含在什么之中,以及什么是由美德衍生出的具体事物,最终明白地指出美德如何不止能修身齐家,还能维持公共社会的运转。
史学家
几乎没给道学家时间把话说完。史学家背着虫吃鼠咬的旧书,基本凭借他人的历史来树立自己的威信,而众所周知,历史最大的威信是建立在道听途说的基础之上的。史学家费尽力气协调不同的说法,从偏见中提炼事实。他对几千年前的事情比对现在更熟悉,对这个世界的运行方式比对他自己有几斤几两更清楚。史学家好古猎奇,让年轻人惊叹。桌旁闲谈时,史学家又仿若暴君,义愤填膺地说,在传播美德和德行上没人能和他媲美,并说:“我是时间的见证者、真理的光辉、记忆的生命、真理的导师、古代的使者。道学家传授的是好争辩的品行,我提倡的则是实际行动中的德行。道学家通过抽象的思考来传播美德,可他只让你跟随前人的脚步,老辈的经验比聪明的哲学家的见解重要得多,我给出的则正是世世代代的经验。最后,如果说道学家是歌集的编纂者,那我就是把学生的手放到琴上的人;道学家若是向导,我就是光芒。”史学家一连串的争辩得出了这个结论:
道学家凭借训诫,史学家靠举例子。
既然是这学术派系中一等一的问题,那我们该找谁来做仲裁呢?在我看来应该找诗人,即使不做仲裁人,也得从另外两者那里把诸艺之王的头衔拿过来,其它的工具学科就更不配得到这个称号了。所以,我们要将诗人与史学家和道学家相比,如果诗人比二者都高明,那就没有人的本事能和他媲美了。
至于神学家,我们只能恭恭敬敬地将他排除在外。不仅因为神学的范围远远超过了这一切,就像永恒超越了瞬间,还因为神学家本身也凌驾于这些学科之上。至于法学家,虽然他们是正义之子,而正义又是美德之首,但是法学家是通过让人畏惧法律而不是热爱美德来使人向善的。或者更确切地说,法学家并不尝试使人向善,而只是使人们不犯下危及他人的罪过。不论一个人有多坏,只要他是个安分的公民就好。因此,虽然我们的罪恶使法学成为了必需,而这种必要性又使人尊敬法学家,但是法学家其实也比不上那些努力驱逐邪恶,并让美德扎根在我们灵魂的人。这四种学者研究的都是人们的行为举止,是最高级的学问。
哲学家和历史学家均能达到这一目标,前者通过训诫,后者通过例举,但是二者都不能同时具备这两种方法,因此都止步于此。哲学家通过棘手的论证来确立明晰的准则。他的论证难以说明,晦涩难懂,只尊哲学家一人为师的人在其中奔波到老,也未必能找到充分的理由来做个老实人。哲学家的学问建立在抽象普遍的事物之上,能理解他的人简直是万幸,能学以致用的就更是万幸中的万幸。另一方面来讲,历史学家缺乏训诫,拘泥于事实而不顾概念,注重事情的特殊实质,而不是事物的一般原理,这样一来,历史学家的例子就不能引出必然的结果,所以这个学科也并不是很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