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两天有这样的消息刷爆东莞黄江街坊们的朋友圈,黄江一楼盘为搏眼球,雇了10多名身穿比基尼的模特巡街,打出来的标语也让人想入非非,卖楼和比基尼美女有什么关系啊,东莞的朋友们怎么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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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近有目击的街坊告诉记者,几个穿着比较暴露的模特,在这条街上大概出现了5分钟,一开始大家都不知道她们在做什么。
街坊说,这些模特手里举着牌子,口中还喊着口号,在嘉荣、天虹等商场门口巡游,目的是为黄江某楼盘进行营销。视频一上传到网络上立刻引发了热议。
事件发生所在地是繁华的商业路段▲
在街访过程中,大部分的东莞街访都不太认可这样的营销方式。这件事在当天下午,就引起了黄江镇政府和公安机关的注意,警方对涉事人员进行了传唤调查。
经调查,此次营销活动由黄江镇某楼盘组织,想要为今年4月份某香港艺人罗某良到楼盘现场做宣传造势,字牌中的“我要从良”的“良”,是取了该艺人名字中的“良”字。
目前,黄江镇公安机关已将涉事楼盘查封,将涉嫌进行低俗广告违法行为,书面移交工商部门,同时将涉事人员移交工商部门处理。
黄江镇政府通报内容新闻通稿▲
镇政府表示接下来会打击这种低俗营销行为。而涉事的东莞中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也发出书面的说明致歉,撤回相关宣传内容。
涉事公司随后公开发布的说明函▲
其实,用“美色”营销,并不是第一次发生。2015年发生在北京的“斯巴达三百勇士”,以及为某App宣传的“比基尼营销”都触及了大众的神经,最后被叫停。
各色当时被叫停的“美色”营销▲
那么,在公共场合穿着比基尼宣传打广告,究竟这种营销方式是不是合法的呢,律师这样告诉我们:
根据《广告法》,广告发布不得违反公共秩序,遵守社会公序良俗。如果有这种情况工商部门可以对其进行罚款,责令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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